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洪涝灾害)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23-10-1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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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洪涝灾害)资金的通知 

  瓮江镇、童市镇、安定镇等财政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预〔2023〕0201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洪涝灾害)资金共计30万元,其中:瓮江镇10万元、童市镇8万元、大洲乡3万元、安定镇3万元、天岳街道办事处3万元、伍市镇3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240799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追加单号为平财企指〔2023〕0033号,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9999 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9999 其他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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