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湘财预〔2021〕0176号 

来源:县财政局 2021-09-14 10:39
| | | |

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平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户:

根据湘财预〔2021〕0176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0万元。890.00万元,追加单号为平财农指[2021]NO.0100。请列入你单位的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99其他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选项:主动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