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大众公共仓储集散回收中心建设项目 平发改发(2021)23号)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21-06-2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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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大众公共仓储集散回收中心建设项目平发改发(2021)23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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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财建指〔2021〕0023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关于下达2021年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大众公共仓储集散回收中心建设项目平发改发(2021)23号)300.00万元,追加单号为平财建指[2021]NO.0076。请列入你单位的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30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选项:主动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