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接待办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接待办 2018-02-02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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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1、接待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授权,主要负责接待规定围内的客人。负责中心会议的吃、住、行等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接待工作。

2、接待办下设办公室、接待室、财务室及公车服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接待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接待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度接待办收入只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有基本运行经费、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5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13万元、项目支出111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3.42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公车服务管理中心一个,增加编制数12人。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5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5.13万元,项目支出1251.1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3.4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社保经费、公车管理中心运行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1.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5.1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14.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2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16万元,其中:会议费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两会”会议、中心会议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来平客人接待、会议接待、招商引资等方面;公车服务管理中心车辆运行经费529万,主要用于保障50台公务用车的运行及劳务派遣司勤人员工资性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5.13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51.71 万元,上升 0.016 %。

说明:因编制内人员增加12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1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但2017年实际支出有节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增加 400 万元,主要是新成立的公车服务中心车辆运行费增加。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接待办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