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11

平江县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纪委 2018-02-0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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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工作的机关。内设办公室(宣传部、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下设事业机构县廉政教育中心。2017年开始实行县直单位派驻全覆盖,成立14个派驻组。因工作需要,另设立巡察办、作风办、治矿办。

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7人(方佐东由于民政局没做预算,所以仍在纪委预算),退休人员12人,公务车辆2台。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1069.15万元,经费拨款1069.15万元。(包括专审下拨互联网+监督项目20万元)

预算总支出1069.15万元,基本支出763.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2.2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70.9万元)。项目支出306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286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大要案查处20万元。

2、乡镇纪检工作经费48万元。

3、廉政教育基地运行工作经费30万元。

4、纪检监察信息保密安全维护费10万元。

5、巡察工作经费30万元。

6、作风建设工作经费28万元。

7、14个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120万元。

8、互联网+监督项目20万元(专审下拨)


2018年平江县纪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