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旺源石材加工厂平江县旺源石材加工厂年加工花岗岩板材30万m2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管理股 2021-01-1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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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旺源石材加工厂平江县旺源石材加工厂年加工花岗岩板材30万m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旺源石材加工厂年加工花岗岩板材30万m2项目

建设地点: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长明村一组

建设单位:平江县旺源石材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葆盛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长明村一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等。在现有一期工程内磨光及切边生产车间扩建火烧板生产线,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扩建完成后可达到年生产花岗岩板材30万m2。项目总投资300万,其中环保投资9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循环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沉淀池底渣、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高空排放;火烧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厂区进行洒水降尘,定时清扫,保持厂内环境整洁有序。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