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曲溪水电站平江县曲溪水电站(1000kW)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管理股 2020-09-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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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曲溪水电站平江县曲溪水电站(1000kW)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曲溪水电站(1000kW)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龙门镇曲溪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曲溪水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龙门镇曲溪村,属于引水式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引水坝、进水塔、引水隧洞、压力钢管、电站厂房、升压站等。引水坝为浆砌石重力坝,坝高32.5m,底宽17.0m,坝顶轴线长102m,其中溢流段长40m,非溢流坝顶宽3.0m,溢流坝顶高程180.50m,非溢流坝顶高程184.50m。溢流面采用实用堰曲线;库容418.2万m3,设计水头32m;进水塔底板高程168.50m;引水隧道全长1000m,进口底板高程168.5m,出口底板高程145.8m;电站厂房202.65m2,单层框架结构。安装2台HL240-WJ-60型水轮机和SFW500-8/990型发电机。年发电量为249.8万kw.h。项目总投资为640.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润滑油采用油桶收集后存储于厂房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用于菜地施肥,不外排;生活垃圾和含油废抹布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