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省人社厅 2021-04-0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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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作为“稳就业”的主力军,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维护就业稳定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最新出台的《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明确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报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标准为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之和,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三、补贴期限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限从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至毕业时间满2年为止。

四、所需资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要求填报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所招用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及毕业证。

注: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对填报录入平台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交虚假错误信息导致的后果由填报单位全部承担。

五、申报流程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申报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须通过省平台向社会保险费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补贴。

六、咨询电话

平江县就业服务中心城镇社区就业服务股:0730-629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