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县纪委监委 2021-08-1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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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我委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根据公务员公开选调的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身份(原则上须满最低服务年限),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以下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 32岁以下(198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表现,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报考者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存在问题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5.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等需要回避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 8月20日。

2.报名地点:县委会四楼纪委组织部410室,联系电话:0730-6238958

3.报名要求:填写《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贴照片),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平江县纪委监委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笔试人员。

六、选调考试

选调考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根据比例递减选调计划数,另发补充公告。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是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成绩排名:考生分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4、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平江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

6、公示

拟调人选确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平江县纪委    

2021年8月10日    

附件:平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