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1-13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江县等4县脱贫摘帽的批复(湘政函〔2019〕18号)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2019-03-0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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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

你办《关于对2018年度平江县等4县脱贫摘帽进行批复的请示》(湘扶办呈〔2019〕5号)收悉。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办〔2016〕31号)和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经过实地检查和第三方实地评估,平江县、宜章县、汝城县、安仁县4县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同意脱贫摘帽。

二、你办要督促以上4县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防止出现工作松劲、懈怠,始终保持攻坚态势;要继续加大对剩余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巩固发展脱贫成果,确保全面完成攻坚任务;要继续给予扶持,在脱贫攻坚期内,国家和省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确保贫困退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在脱贫攻坚期内,要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扶贫考核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