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征收办 2020-09-19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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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征办字[2020]  号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喻东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凤凰山道观易地置换土地征收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凤凰山道观项目规划情况

因我县县城市建设需要,县政府征收储备“海盟山水”项目南端400亩土地时将三阳乡长冲村的怡太公庙迁至长冲村凤凰山22万伏变电站西侧安置,征收土地6912平方米用作宗教用地。后又将长冲村包孝殿庙、北街金甲祠和祠山庙三座庙宇迁至该处集中安置。2015年县征收办规划编制该庙宇详细规划时取名为凤凰山道观,经县规划委员会审定后,于2016年8月15日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下发《关于平江县凤凰山道观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意见》(平城规审〔2016〕73号)文件,规划用地面积72235.6㎡(108.3534亩)。

2、凤凰山道观项目建设情况

凤凰山道观项目2018年启动征收,征收红线范围涉及三阳乡长冲村立新、竹坡、八斗、丰田、狮形五个村民组集体土地,县供销社、煤油仓库、食盐仓库两块国有土地,驰安驾校一所。

2013年怡太公庙迁移安置到“凤凰山道观”时,政府征收长冲村集体土地10亩,拟建一栋房屋作怡太公庙临时安置用房。因当时情况特殊,为加快项目进度、减少施工矛盾,三阳乡政府将该项目土方工程承包给长冲立新组叶旺兴等人。该征收的10亩土地中驰安驾校非法占用2亩多土地,施工中驰安驾校进行阻工,经多次协调未果。县原国土资源局依法下达《平江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平国土资罚决字〔2015〕第43号)、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单位下达《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6湘06265行审10号)。驰安驾校缴纳罚款,并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承诺:“以后政府要用此地,驰安驾校随时恢复土地原状交还政府,不向政府提出任何补偿。”,目前驰安驾校用地仍未交还政府使用。因项目建设受阻,叶旺兴承包施工方一直未与三阳乡人民政府结算处理。

3、影响凤凰山道观项目建设进度问题

1)因县政府拟将凤凰山道观建成集宗教、旅游、文化遗产为一体的道教场所,规划建设规模比怡太公庙迁移时增大,土地征收也随之加大。

2)凤凰山道观规划范围内的县供销社、煤油仓库、食盐仓库两块国有土地征收、驰安驾校用地何时交还政府。

3)三阳乡承包给叶旺兴等人的土方工程项目施工问题处理。

二、凤凰山道观征收问题处理方案

1、县征收办与三阳乡人民政府,加大与红线范围内的被征收单位对接处理征收事宜,加快完成土地征收工作,使凤凰山道观早日建成,为群众提供宗教活动场所。

2、三阳乡人民政府加快叶旺兴等施工承包方工程建设处理问题。

3、县资源局、县人民法院加大对驰安驾校非法用地处理力度,使驰安驾校占用土地尽早还给政府使用。

感谢您对我县宗教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19日

承办负责人:陈周爱     

承办人:刘拥军  方金成(1378600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