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10-1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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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字〔2021〕16号  B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回复

凌敬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瓮江镇农村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分析的问题建议是非常合理明鉴的,这为我们下一步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思路、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充分契合了当前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大趋势,我县从新型职业农民到家庭农场,从专业大户,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再到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步伐明显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更是成为农村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成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载体。通过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农民有效组织起来,按照市场需求规范生产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城乡资源要素合理利用,让农村原生态农产品进城市,把城市资本向农村转移,农村要素向城市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划、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政府将加大扶持力度,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优化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土地流转,重点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模式,如**村有1200亩土地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每200亩为基础成立6个家庭农场,形成“一村一品”实行标准化生产,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出自己的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或有机食品。以村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个,服务于6个家庭农场,实行全程机械化生产,解决用工成本过高。山区村落结合当地地理位置,利用荒废土地,也成立家庭农场+合作社,因地制宜种植适合本地土壤、气候的经济作物。

二、形成有效体制机制。建立村级对家庭农场+合作社管理机制,由村级党员+组长+社员代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家庭农场加合作社每年进行评选,被评选优秀的农场和合作社向镇政府推荐优先享受申报项目,政策支持,奖补资金倾斜。以村或多村因地制宜聘请农业农村局技术专家,如晏红安、李族成、张弓、曾要奇、黄飞武、赵海清等,加强技术服务指导,民主管理,组织机构建全,运转有效,各自职责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通过“一村一品”多村连带机制,产业整合。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形成“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做成有特色农产品销售网格,创建优秀龙头企业,为当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并确保每年分红。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合作指导股的工作关心和支持。

2021年8月3日

承办负责人:方友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毛望仲  0730-628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