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江县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办 2021-04-2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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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科工函〔2020〕6号C类  同意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人大第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李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县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力度》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平江中小企业发展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县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目前我县工业规划布局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思路,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县已出台《平江县工业项目引进和规划布局若干规定》(平政发〔2020〕9号)文件,其中规定“符合我县四大主导产业的新建工业项目一律布局在平江高新区(包括伍市工业园区、天岳新区),平江高新区外(以下简称园外)原则上不新上工业项目。其中休闲食品、云母制品、石膏建材产业项目规划布局平江伍市工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项目规划布局天岳新区。入园企业原则上进驻标准厂房”,“园外企业在已经合法取得经营场所使用权情况下,因产品升级和产品生产安全需要,应进行车间升级改造,未达到生产条件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不再延续审批。在依法依规且不新增厂房和用地的前提下,允许增加生产类别”,“符合主导产业、有继续扩建扩产需要且满足入园条件的园外企业,应申请入驻园区发展,与招商引资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对园外企业的布局、改造、用地审批做了明确要求。

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县成立了“平江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黄伟雄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艾志军任副组长,县检察院、法院、高新区、发改局、科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4个县直单位和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各个部门单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职能,并先后出台了《平江县扶持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休闲食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用地、财税、金融、人才、物流、创新创业等多个方面给予企业扶持。同时高新区、天岳新区都规划了相应的产业园区,建设了标准式厂房,以优惠的租赁条件,吸纳全县中小企业入驻。

特此回复,再次感谢您对平江县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钟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星 0730-688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