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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涉企事业性收费公示

来源:未知来源 2015-1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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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单位: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及范围 批准文号 收费性质 备    注      
一、城市道路占用费       湘价费[2010]186号 行政 湘价费[2009]169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临时停车、移动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免收      
1、建设项目 元/平方米*天 1元    湘发改价费[2015]84号      
2、其它项目 元/平方米*天 2元    湘发改价费[2015]84号      
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按实时造价 150%   湘价费[2010]186号 事业 自行修复经验收符合规定标准的不得收费。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的不得同时再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