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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水利局黄金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审计结果

来源:审计局 2011-06-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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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0年第17号

 

 

平江县水利局黄金堰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投资审计结果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于2010年10月8日至2010年11月4日,对平江县水利局黄金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黄金堰水库位于汨罗江一级支流黄金河中游,大坝枢纽座落在平江县黄金乡金星村境内,距平江县城63km。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49.0km2,正常蓄水位151.11m,正常库容为628万m3;校核洪水位153.03m,总库容628万m3。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放木筏道、输水涵洞、电站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库。工程内容包括大坝除险加固、消力池设施加固等。该工程项目由湖南金禹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经湖南省水利厅统一招标,清远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5926285.74元,湖南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全程监理。项目于2009年11月上旬动工,2010年8月下旬建筑工程全面竣工。

 

2007年湖南省水利水电设计研究总院鉴定黄金堰水库为三类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水建管〔2007〕128号文件)审批立项,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湘水建管〔2008〕129号文件)初步设计审批,概算总投资1004.37万元,其中建安投资714万元。建设项目各项审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程序。

 

至审计日止,该项目已落实资金来源910万元(中央预算内国债专项资金805万元,省拨配套资金100万元,县拨配套资金5万元),实际投资8280312.16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955342.81元(建筑工程5234517.65元、金属结构与安装工程614399.20元、临时工程1106425.96元),其他投资支出183780元,待摊投资1141189.35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72272.11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35000元、勘察设计费381500元、工程检测费47704元、可行性研究费183293元、临时设施费12965.80元、合同公证及质检监理费123500元、土地复垦及补偿费35848元、电站补损费150000元、银行手续费用支出-893.56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水利局在平江县黄金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上基本符合国家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财务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了专账专户管理,各项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该项目竣工交付后,原水库库容得到恢复,灌溉、防洪、发电、养殖功能得到提高,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存在项目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目前部分项目未按设计要求全部实施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目前部分项目未按设计要求全部实施

 

按照湘财建指〔2009〕229号和湘水建管理〔2008〕99号文件,平江县黄金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总投资100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安排80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99万元。实际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05万元已全额拨付到位、省级配套资金到位100万元,由于平江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财力紧张,县级配套实际到位5万元。至审计时止,项目实际完成投资828.03万元。项目工程未完投资114万元,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项目未按设计要求全部实施。

 

2、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166587.22元

 

该项目施工单位(清远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送的项目工程造价为7121930.03元,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6955342.81元,审减工程造价166587.22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配套资金没有及时足额到位,目前部分项目未按设计要求全部实施责令改正;工程造价按审计认定的价格与施工单位结算。同时建议:向上级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工程实施项目计量计价,从严控制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