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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公报第11号

来源:县人大办 2018-08-1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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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7年财政决算批复情况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脱贫攻坚推进情况的报告

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7月31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脱贫攻坚推进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黎耀辉,副主任戴领梅、童驾辉、刘裕凡、李泓、吴姣姣及常委会委员共38人出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潘如意,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政府办等县直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5、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

6、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脱贫攻坚推进情况的报告;

7、其他事项。

关于平江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江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平江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县委“345”发展思路,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提振实体经济,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保持了经济社会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18亿元,增长8.7%,增速六县市排第一;规模工业增加值累计增幅8.4%,增速六县市排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6%,增速六县市排第一;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45亿元,增长10.1%,增速六县市排第一;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13亿元,增长18.3%,六县市排第一;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8亿元,增长6.9%,六县市排第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47元,增长7.3%,增速六县市排第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03元,增长9.1%,增速六县市排第一;节能减排指标全面完成。

(一)脱贫攻坚有成效。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6亿元用于脱贫攻坚。贫困村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全面推进。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入住率达80%,2018年4138户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70%工程量,6731户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动工率80%。发放各类教育补助资金16249人1108.46万元。落实“五提高、两补贴、两减免、一兜底”政策,推进“一站式”结算,贫困对象县内住院报销比例达90%以上。打造产业示范基地16个;136个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全覆盖,其中65个光伏扶贫电站完成第一批电费结算,71个村联村合建电站已完成主体工程。扶持九狮寨有机茶公司与5000名深度贫困对象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启动碧桂园集团苗木培育、SSGF(装配式建筑配件工厂)产业帮扶项目;发放鸡苗49万羽。举办扶贫招聘会5场,组织2040名贫困户参加技能培训;新增生态环保员1000名,总数达到5000名,生态护林员587名;35个义乌小商品来料加工车间扶贫项目顺利推进。“大爱平江”社会扶贫结对帮扶3015户10088人。党建、群团、基础、兜底保障等扶贫同步推进。

(二)产业发展有成效。今年上半年,第一产业增加值22.5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51.6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47.68亿元,增长10.6%;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8.4:42.4:39.2。农业产业稳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全县早稻种植面积30万亩,中稻和一季晚稻30万亩,落实种植晚稻35万亩。有11家企业、36个产品通过了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加工品牌强力打响,山润油茶申报为国家级龙头企业,成功申报省级龙头企业两家,申报星级农庄12家;组织九狮寨茶业等公司参加第六届成都农博会和全国黄茶斗茶大赛,有6个产品获得金奖,更好的向外界宣传了平江品牌。工业产业迅速发展。上半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17.09亿元,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比63.2%。持续开展“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大力推行主要领导“一线招商”,上半年共招商签约产业项目26个,引资总额90.9亿元,有颐华城、总部经济基地、福寿山整体开发、荣泰科技、方正达三期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相继落地。园区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和促产促建行动,开工建设产业项目32个,投资总额49.6亿元。平江工业园为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提供产业项目观摩现场。上半年全县实现高新技术总产值75.26亿元,其中高新技术增加值14.17亿元,有中湘环保、云天节能等5家企业向省科技厅申报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盛盈云母等8家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第三产业全面发展。上半年全县对外营业的景区(景点)18家,4A景区3家,3A景区6家,游客接待量达890万人次,增长24.6%;旅游总收入达64亿元,增长27.9%。有55家企业入驻电商产业园。阿里巴巴村淘项目,业绩稳居全省村淘第一名,年网上交易销售量过亿元。今年1月-5月新增登记注册物流企业72家,全县仅快递包件(不包括大包件)进出口港每天就有6万余个。

(三)项目建设有成效。重大战略项目加速推进。华电平江电厂项目取得所有支撑性文件,准许年内开工建设。蒙华铁路平江段项目一期工程累计完成工程总量94.05%。抽水蓄能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节能评审、用地预审等前期手续,下山公路已完成工程量的30%,建成公墓山。平益高速项目完成了工可批复、设计图初步评审、征拆房屋等前期工作,计划年内开工。天岳幕阜山国际度假区项目一级公路已完成60%,天岳大索道设备已进场,天岳飞龙完成主体工程,游步道已完成工程量的75%。交通项目建设持续发力。G536青冲至伍市、S322梅仙至范固、S208余坪至市里、S316童市至城关、S202平江安定至浏阳大洛等5条干线公路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平汝高速南江互通至天岳幕阜山游客中心一级公路、李家背至小田、S202至纯溪小镇等6条旅游公路正在动工建设。中山路、蒙华铁路平江火车站连接线一标、甲山大道西延伸线、长冲东路等4个城区项目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今年计划重点推进1171.477公里自然村道路建设,目前设计图纸、施工图批复前期工作都已全部完成。城区建设项目有效推进。人武部新营院、金窝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竣工,并完成城区安置房部分雨污管网改造;大西门路正在紧张施工;启动了浮桥街、临江小区、新村北路、校园路油化项目建设;天岳南路四星酒店主体施工已建至9层。

(四)社会事业有成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169人,实现再就业1754人,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057人,发放创业贷款815万元。全面启动薄弱学校建设,启动危房改造项目52个,投资2308万元启动41所合格学校和2所幼儿园建设;开展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城区曲池小学、新城学校、三阳中学、桂花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行医保改革,成立了平江医疗服务共同体,承担全县分级诊疗工作,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建设有效推进。

(五)深化改革有成效。一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组织赴浏阳学习“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政务服务标准化、审批事项集成化等工作成效明显。园区服务事项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园区企业审批进一步提速。二是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省直管县试点工作继续推进,被赋予的406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已基本承接到位,投融资平台转型升级等重点改革有序推动。三是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上半年,共办理业务20654宗,平江做法全市推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全市唯一单位被推荐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窗口”。四是全面推进工商服务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电子执照等系列改革。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企业“五证合一”、个体户“两证整合”等系列改革。五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开,推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出台了《平江县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六)区域合作有成效。组织召开通平修次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高层联席会议,合力推动出台了《通平修次区域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绿心”建设行动计划》《通平修次区域旅游发展行动计划》等六个规划计划,促进三县在经济文化交流、旅游开发、区域交通共建等多领域合作。目前正在筹备第四届湘赣边13县市区区域开放合作交流会,推动文化产业合作和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揉合联动发展。

(七)生态保护有成效。强化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销号,认真落实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河长制。节能减排深入开展,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6吨标煤。规范整顿非法采石及石材加工厂46家,关停非法长石场家、采砂场20家。继续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农村环境面貌持续改观。上半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92.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要求Ⅲ类水质以上。

(八)防控债务有成效。采取减项、增收、节支、明责、改革、严管六项举措积极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半年来共压减政府项目投资2.82亿元,暂缓实施一批项目减少投资7亿元,实现土地出让金2.65亿元,争项争资18亿元,紧缩机构、紧缩人员、紧缩开支节约资金,城投集团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县政府性债务进入风险提示级别。

二、正确看待形势,增强工作紧迫感,坚定发展信心

客观看待下半年经济发展形势,既有困难,更有机遇,具体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压力很大。尽管上半年我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较快,但受大环境影响,保持高位增长制约因素很多,有极少数指标在下半年可能难以达到年初计划。同时,各县市都在加速发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保二争一的目标面临各种考验,时时都有被赶超风险。二是困难很多。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全面部署打好三大攻坚战,特别是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实施,政策性银行扎紧放贷口子,融资难度加大,并且还有进一步趋紧的态势。上半年我县重点项目因此压减政府投资28个亿,下半年这些困难依然存在。同时,砂石等建材价格的持续上涨,抬高了投资成本。此外,目前还存在产业支撑力度不够、发展环境不优等困难和问题。这是我们正在面临和需要应对的困难。三是势头很好。尽管上半年政策因素客观存在,但是由于社会资本大量注入,重大项目有效推进,二三产业强势发展,以及脱贫攻坚战的深入推进,使我县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稳居全市第一,发展势头依然强劲。四是支持有力。当前,国家资金支持地方发展仍然持续有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会给地方发展带来政策红利。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贫困县将获得更多支持机遇,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将全力支持今年脱贫摘帽县,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各级部门支持平江脱贫攻坚的力度会更大,另外,中央财政部在我县联点扶贫,多家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相继在平江挂职,有利于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项目资金对平江的支持。去年,我县争项争资达到22亿多元。五是前景很广。下半年,平益高速、华电平江电厂、抽水蓄能电站、颐华城、总部经济基地、福寿山开发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和产业项目将相继开工建设,持续投资的增加,将使基础更加完善,产业更加兴旺,发展质量会明显提高,将为我县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推动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们可以相信,整个下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县的发展前景是广阔的。因此,要客观看待下半年的经济形势的利与弊,一方面不能因为阶段性的成绩盲目乐观,要增强发展的紧迫感;另一方面更不能因为暂时的困难而妄自菲薄,要坚定发展的信心。

三、做好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集中力量脱贫攻坚。今年是我县脱贫摘帽之年,在这决战冲刺的紧要关头,要卯足干劲,集中力量,锁定目标,确保余下的80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减少贫困人口35465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以下。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全面完成贫困户产业就业增收、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工程;对照“两个确保、两个完善”的标准,全面完成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农村饮水工程;对照“三年一度”标准抓实评估验收,确保全面优质高分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全面推进安居扶贫工程,确保在10月底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158户11246人,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土坯房和危房改造,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有保障。继续扶持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全面做好浙江义务来料加工产业。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以上,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帮助贫困户就业增收。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重大战略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华电平江电厂、平江抽水蓄能电站、平益高速等战略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完成蒙华铁路平江段轨道铺设和附属工程,加快推进南江互通—天岳幕阜山游客服务中心一级公路、天岳大索道、连山小镇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交通项目建设。完成S316长庆—童市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S316童市—城关、S208余坪—市里、S322梅仙—范固等干线公路建设,完成危桥改造任务,完成县乡道路硬化任务和安保工程223公里,实现县域交通条件持续改善。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今年是产业项目建设年,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厂房、食品产业园、华文食品三期、方正达三期、石墨烯散热膜、金凤凰建材、云母光华亚克力板、PPP新材料、新金刚二期、荣泰云母、威派云母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工业升级发展。加快推进天岳幕阜山、福寿山整体开发、亚马逊二期、盘石洲整体开发等旅游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完成平江大道拓宽改造,加快推进杨源大道、蒙华铁路连接线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城区十化工程,加大“三城同创”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建成启明文化广场,完成桂花学校、芙蓉学校等一批教育设施项目,加快县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建设,完成人武部营院、人防15064工程、供水服务中心、强制戒毒所等项目建设。

(三)全面提振实体经济。做强园区。强化产业引领功能,聚集休闲食品、云母制品、石膏建材、电子信息四大主导产业进行招商,引进龙头企业落户园区,完善平台体系,推动创新集聚,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发展和管理创新。抢抓项目进度,加快推进食品产业园等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产。强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完成扩区调区,进一步拓展园区空间,完成3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继续推进园区审批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一站式政务服务。做旺景区。利用湖南红色文化旅游节的契机和我县良好的资源禀赋,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批森林康养、房车营地等新业态旅游项目,重点打造天岳幕阜山、石牛寨、福寿山等龙头景区,推进景区向“商、养、学、闲、情、奇”等新业态发展。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质旅游管理服务,打造良好平江旅游形象。做活“三产”。以电商产业园为载体,继续引进知名电商企业。充分发挥农村电商扶贫服务平台的作用,力争将更多本地农产品、休闲食品等上网交易,力争实现农产品上网交易额达到5亿元。推进平江现代智能物流仓储园等项目,培养商贸物流产业。推进健康养老等服务业,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

(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继续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合理布局,推进一村一品和一镇一品,引导企业主体进农村;积极推行小商品来料加工入驻乡村,拓宽农村富余人员就业创收门路;继续扶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引导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建设一批特色田园综合体,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的新支点、新平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沟渠塘坝清淤、湿地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治理、人居环境改善等五结合项目建设。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尧塘、黄金洞等重点库区饮用水源保护,切实整改环保领域问题,坚持生态红线。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村组道路、水利、电网、通信、饮水、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乡村文明程度。深入推进“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倡导婚事新办”活动,加快乡村文体设施建设,保护乡村优秀文化遗产。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行为,实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审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在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情况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项目,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造良好环境。

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和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减少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努力破除融资难题。

(六)持续推进融长发展。机制融长。大力学习借鉴长沙在创新引领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服务机制等方面的经验,以机制的创新、环境的优化,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基础融长。继续加大路网、电网、管网、信息网建设,加快与长沙毗邻地区对接,为对接长沙创造条件。产业融长。继续在产业开发上与长沙接轨,突出休闲食品、云母制品、石膏建材、电子信息等四大主导产业,积极对接长沙高新区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大景区建设和宣传推介力度,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景区服务延伸经济体系;立足生态优势,积极发展优质稻、油茶、有机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努力成为长沙电子信息、新材料和机械装备配套基地、休闲食品供应基地、休闲旅游度假首选基地。人才融长。积极对接长沙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人才深度融合,促进企业与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七)着力化解债务风险。继续压减政府投资项目规模,适度调整重大前期项目,科学安排2019年政府投资计划,加大争项争资力度,继续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努力盘活城区土地市场,有序推进集镇开发建设。力争年内完成城投融资平台转型改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实现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艰巨,意义重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群众对美好生活充满了期待!对加快发展充满了期待!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砥砺前行,为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而不懈奋斗!

关于平江县2017年财政决算批复情况与

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  夏  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平江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批复情况、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7年财政决算结果

今年4月19日,省财政厅已正式批复我县2017年度财政决算,与2017年12月26日向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数相比,由于12月31日财政决算收入全面入库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的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有一定的变化。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预〔2018〕40号),具体结果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597万元,为预算的100.5%,增长1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73219万元,为预算的90%,同比下降3.7%,主要是“营改增”改革引起的收入级次变化和落实“放管服”改革及控制非税收入规模等原因所致;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3721万元,为预算的119.8%,同比增长49.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0657万元,为预算的116.5%,同比增长4%。

支出方面: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0516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8 %,同比增长19.6%。比二次全会报告的预计数增加29929万元,具体明细数据及差异原因见附表。

根据决算批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6709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6.5%,同比增长11.4%;

国防支出完成1472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7.4%,同比增长340.7%,主要是人防指挥中心建设资金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4490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9.6%,同比增长12.3%;

教育支出完成114054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9.3%,同比增长20.2%,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如营养餐试点经费)和县本级各项教育资金配套等有较大的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870万元,为预算指标的100%,同比增长56.5%,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如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补助等)比上年增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6298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9%,同比增长20.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用于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的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12886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9.2%,同比增长31.4%,主要是养老保险兜底以及城乡基础养老金、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城乡低保、五保等提标;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75836万元,为预算指标的100%,同比下降1.1%,剔除上级安排的医院建设专项资金减少因素,同比增长4.5%;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5519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6.6%,同比增长8.7%;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1906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9.9%,同比增长75%,主要是上级安排的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科目调整;

农林水支出完成120831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8.1%,同比增长17.9%;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6101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8%,同比增长33.7%,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和县本级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新能源公交车补助等比上年增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7755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9.7%,同比下降37.4%,剔除上年度企业挖潜改造和工业创新资金等一次性支出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实际增长10.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4735万元,为预算指标的75.5%,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下达较迟,当年未形成支出,同比增长18.6%;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20522万元,为预算指标的96.5%,同比增长224.8%,主要是上级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增加1170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7050万元,为预算指标的100%,同比下降4.8%,主要是上级安排的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科目调整,剔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704万元,为预算指标的100%,同比下降39.8%,主要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及粮食局与商务局合并科目调整;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完成9677万元,为预算指标的100%;

其他支出完成2101万元,为预算指标的38%,同比增长49.9%,其他支出占预算指标的比重偏低主要是受结转资金暂未分配的影响所致。

转移支付情况:2017年,通过积极争取,上级继续加大了对我县的支持力度,全年共下达我县转移支付471075万元,比上年增加58971万元,增长14.3%。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269496万元,增加24644万元,增长10.1%。二是专项转移支付201579万元,增加34327万元,增长20.5%。 上述转移支付全部按规定用于落实民生政策提标、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调整以及稳增长、惠民生等相关支出。

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732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2640万元,一般债券收入54122万元(其中置换债券6500万元、易地搬迁扶贫项目政府债券13922万元、新增债券33700万元),上年结余479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515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0166万元,其他调入9194万元,全年收入合计为669288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5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3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302万元,支出合计为656456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下年支出1283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方面: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790万元,占预算的148%,同比增长48.2%。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完成34447万元,同比增长28.6%。

支出方面: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906万元,占预算的81.8%,同比增长8.3%。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61万元,全部是上级安排的资助城市电影院建设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6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的库区移民后扶基金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30568万元,重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和土地开发支出。

城市设施配套费支出643万元,全部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支出。

污水处理费支出577万元,全部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转。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26万元,全部专项用于移民后期扶持。

新墙体材料支出48万元。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029万元,全部是上级安排的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民政事业和全民健身资金。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63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征缴部门收入结算支出。

债券付息支出150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657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377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14200万元,上年结余10934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500万元,收入合计1018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69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5万元,调往一般公共预算3016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200万元,支出合计91367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转下年支出1043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5万元,支出565万元。与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报告情况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540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完成88855万元、财政补贴(含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02075万元、利息收入963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773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3667万元、其他支出741万元,当年结余17675万元。与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报告情况有所变化,具体变化情况见附表。

(五)政府性债务及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1.我县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政府性债务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控政府性债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我县相继出台了《关于成立平江县全面清理核实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平办〔2018〕20号)、《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防范债务风险的意见》(平政发〔2018〕3号)、《平江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平发〔2018〕7号)、《关于严明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平纪发〔2018〕6号)等一系列文件,成立了平江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全县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核实。截至2017年底,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39.05亿元,其中系统内锁定的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7.14亿元。另外,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融资可能形成的中长期财政支出责任为74.11亿元。

2.2017年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省厅下达我县置换债券资金2.07亿元,已置换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52亿元、平江县天岳工业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0.45亿元、归还国库2016年提前置换资金0.1亿元。

3.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湘财预〔2017〕58号文件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3700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将其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具体安排为:道路建设支出7748万元、精准扶贫支出32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支出2235万元,环境保护支出617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644万元、工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支出3000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支出3600万元、文化旅游发展支出1100万元。

4.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17年省厅共分配我县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922万元,资金由省扶贫公司按规定拨付至县城建投后,再由城建投拨付至县扶贫公司,全部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出。

(六)关于预算绩效管理。

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达到了绩效目标稳步推进,绩效自行监控全面覆盖,绩效评价有序开展,结果运用积极探索的目标。

1.绩效目标稳步推进。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各预算单位同步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明确了县本级预算资金绩效目标,50万元以上专项,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50万以下或不涉及专项单位,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确定将重大项目、民生项目、新增项目、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项目,作为绩效目标编报重点,91个一级预算单位87个完成申报工作,完成率95.6%,涉及资金10.41亿。

2.绩效监控基本覆盖。对已报送绩效目标的38个项目、39个部门整体支出,8.41亿资金列入了绩效自行监控范围,实行了绩效运行自行跟踪监控管理, 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和实施进度,覆盖率达到了85%。并对支出运行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单位和项目,财政指导监督,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督促单位和项目落实支出责任。

3、重点评价有序开展。以省市工作要点为蓝本,制定了规划,突出了重点,拓宽了范围,下发了文件。对21家单位10个项目支出4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重点评价,评价资金涵盖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行政运行四大板块,评价金额4.64亿元, 同比增长46%。同时,聘请了中政智信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恒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对9个项目支出、3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第三方评价,提升了评价质量,确保了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有序开展。

5.结果运用积极探索。为发挥绩效评价效果,一是将评价结果反馈到预算单位,要求单位对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反馈。二是将全年绩效管理工作,形成专题综合报告。三是将重点评价报告中的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为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在财政支出总量不断增大,预算管理和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财政运行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支柱产业大而不强,财源培植任重道远;精准扶贫资金需求巨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十分尖锐;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足,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不容忽视;部分财政改革推进艰难,等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1303万元,为预算的65.1%,同比增长1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50799万元,为预算的64%,同比增长6.9%;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2604万元,为预算的66.7%,同比增长36.5%;上划省级收入完成7900万元,为预算的65.4%,同比增长36.3%。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45147万元,为预算的62.2%,同比增长40.4%;地税部门完成31055万元,为预算的64.6%,同比增长22.3%;财政部门完成15101万元,为预算的76.7%,同比下降23.1%。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4003万元,为预算的110.5%,同比增长459%,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完成38460万元,增减挂土地指标流转收入14161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截至6月30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5075万元, 为预算指标的79.6%,同比增长28.6%。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5305万元,为预算指标的59.2%,同比增长380.5%,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30766万元。

(三)关于2018年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日期较往年提前,而上级提前下达的2018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相对滞后,共有188503.7万元,未进入年初预算方案,明细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万元;

2. 公共安全支出 1344.73万元;

3. 教育支出16387.06万元;

4. 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7.5万元;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30.41万元;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89.98万元;

8. 节能环保支出2849.11万元;

9. 城乡社区支出383万元;

10.农林水支出31294.63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9160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95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805.31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14043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0.77万元;

17.其他支出292.85万元。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批准将其纳入2018年年初预算管理,并与《平江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一并向社会公开。

(四)关于2018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建议。

至7月30日,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政府债券资金88506.1611万元,全部为有指定专门用途债券,其中:棚户区改造定向调增专项债券23000万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63400万元、借新还旧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106.1611万元。按照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安排使用情况向会议报告。

1.棚户区改造定向调增专项债券23000万元,全部按要求用于棚户区改造。

2.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63400万元。

(1)用于易地搬迁扶贫49500万元,省财政厅通过省扶贫公司直接拨付到县扶贫公司,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2)用于通组公路建设12000万元。

(3)用于人居环境1400万元。

(4)用于化解教育大班额500万元。

3.借新还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106.1611万元,已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五)上半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前段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主要有四个特点:

1.收入征管超乎预期。面对增值税税率降低、刚性支出急剧增加、预算平衡难度增大等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我县通过加强税源调查分析、理顺税收征管职能、推进税收协控联管、严征细管挖潜增收等措施,上半年财税征管工作来势良好:一是入库快。截至6月30日,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3亿元,为预算的65.1%。二是增幅高。比上年同期增加1.41亿元,同比增长18.3%,在全市六县市中排名第一。三是质量好。完成税收收入7.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80.8%,比上年同期提高8.3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的比重为65.5%,比上年同期提高10.2个百分点。进度、增幅、质量居全市前列。

2.支出结构明显优化。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5亿元,为预算指标的79.6%,同比增长28.6%。其中直接用于民生领域支出31.6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的76.2%。坚持过紧日子,对县直单位“三公”经费压减5%,并严格控制临时性追加。集中财力11.1亿元,重点保障防范风险、脱贫攻坚、污染整治 “三大攻坚战”。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推进的产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活动,健全对税收增量进行奖补的制度。支持“空心房”整治、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城乡低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3.债务防控力度空前。成立了书记、县长双牵头的“平江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工作机构,压紧压实各项责任。先后对全县政府债务、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形成财政支出责任情况进行甄别核实、统计上报,全面摸清债务底数。召开全县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出台《平江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做到了目标、措施、步骤、要求、保障“一目了然”。全县共“减、停、缓、撤、调”政府性投资项目21个,减少投资42亿元。采取加快土地出让、盘活资产等方式,化解了一批存量债务,并及时提取偿债准备金3447万元。

4.改革管理不断创新。全面推进县乡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公开, 3月30日前,定期公开本级预算和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指导项目主管单位及时公开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互联网+监督”县本级平台民生资金公开目录达到160个,采集上传205个民生项目数据。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实拨业务电子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由各乡镇卫生院自行办理支付业务,简化预算单位代管资金审批模式。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依法处置17个单位集资房、棚改房国有土地1.76万平方米、行政事业资产28宗,进一步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资金监管,对全县24个乡镇产业扶贫资金和136个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进行检查。

三、后段财政工作建议

综合来看,下半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主要表现:一是增收压力前所未有。增值税税率从17%和11%分别调整为16%、10%。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初步预测,此项改革影响形成的减收约7200万元。同时,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非税收入征收的项目越来越少,相应带来可用财力减少。二是支出保障任务繁重。年初预算缺口29763万元、预算执行中政策调整增加的支出13059万元、从7月1日执行的政策性工资提标7500万元、新增人员增支1000万元、2014年9月30日后退休(即改革过渡期“中人”)的退休金补差5200万元。目前预计到的支出缺口达到了8.6亿元。三是债务风险难于防控。主要是:1.偿债压力大,今年城建投需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3.24亿元,县财政近三年平均每年需偿还债券本息3.77亿元。2.回收进度慢。今年下达置换债券回收计划6.45亿元,到目前为止,置换债券本金回收为零,利息仅回收6547万元,占任务的10%。3.刚性缺口大。尽管调整压缩了一批项目,但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产业项目、民生实事项目仍需推进。初步测算,今年扶贫领域至少需投入7.6亿元,除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5.9亿外,全年资金缺口达到1.7亿元。四是资金监管难以到位。以扶贫资金为例,从上半年扶贫资金检查情况来看,扶贫领域资金存在公开公示不到位、项目建设不规范、报账手续不齐全、资金台账不完整、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一些问题,加之监管氛围不浓、监管力量不足,与上级绩效管理要求和审计检查尚有差距,需全面整改、全面规范。

为做好今年财政工作,建议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定目标不动摇,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围绕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不放松,继续把组织收入工作放在首位,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年初计划收入14.04亿元和超收1亿元的奋斗目标。紧扣目标,紧盯进度,尽早部署缩短税务部门机构合并磨合期,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动员乡镇在协税护税上开动脑筋、开足马力,确保应收尽收。

(二)醒脑明目不麻痹,全力防控债务风险。当前,虽然防控债务风险的大气候已经形成,但要做到保债务总量不增长、保借新欠息不发生、保资金不断链还有一定差距。截止6月底,“两项资金”共回收7169万元,仅占计划的4.2%,债券资金回收陷入“上清下不清”局面,直接影响了财政正常运行。因此,要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将“两项资金”偿还额度列入年度预算,制定方案,主动偿还;督促各责任单位相互配合,建立“两项资金”回收台账,密切掌握单位资金信息,凡年终未主动偿还,一律从有关下拨资金中强制收回;未完成“两项资金”回收任务的单位,不得结算其上解的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三)厉行节约不懈怠,全力加强整章建制。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全力争项争资和厉行勤俭节约。立足今年4月全县厉行节约专项检查情况和5月纪委牵头的单位财务“回头看”整改情况,加强整章建制,规范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违规问题。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严格兑现约束机制,推进厉行勤俭节约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创新工作不停步,全力推进财政改革。根据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跟进和落实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拿出措施、稳步推进财政 “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如期启动权责发生制改革,全面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积极落实“四个十条”,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扶贫领域资金错配、闲置、滞拨等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全面推进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各位领导,下半年的财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上级执法执纪追究异常严格。我们一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依靠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关于平江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审计局局长  丁四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7年,平江县审计局全年实施审计项目46个,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资金3.55亿元,直接促进财政增收节支、调账处理、拨付到位、挽回(避免)损失资金1.28亿元,核减工程造价4150万元,被采纳审计建议58条,网上公示审计结果15个,向县纪委监察委移送违纪问题线索1起,报送“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等两项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35起,向有关部门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48篇,圆满完成了县委、人大、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强化财政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一)财政收入结构更趋合理,质量平稳提升。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第一要务,紧盯全年收入目标,加强调度分析,配合税收清理,挤干收入水分,财政收入实现了较高质量的平稳提升。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6亿元,同比增长10.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82.15%。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民生支出,抢抓扶贫项目落实,争资争项促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改善民生,提高干部群众的获得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全县民生支出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7%。分别支持“三农”发展、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安居保障,落实教育政策和卫生计生政策。以扶贫攻坚为契机,加大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力度,申报苏区县、禽畜粪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试点、一二三产业融合等一大批项目,成功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15492万元、新增债券资金3.37亿元,为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三)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乡镇财政管理。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关于“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县所有乡镇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全面推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乡镇资金直达用款单位。规范了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透明度,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

(四)严控地方举债行为,防控地方债务风险。出台《平江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累计争取债券置换资金27.5亿元,2017年争取置换资金2.07亿元。全面开展县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和各部门单位债务清理,建议从6个方面加以整改。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两项资金”3.65亿元。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75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5%,同比增加12148万元,增长10.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3219万元,为预算的90%,同比减少2779万元,减少3.7%;上划中央收入43721万元,为预算的119.8%,同比增加14516万元,增长49.7%;上划省级收入10657万元,为预算的116.5%,同比增加412万元,增加4%。

2017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516万元,为预算的98%,同比增加103129万元,增长19.5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790万元,为预算的148.24%,同比增加21408万元,增长48.2%。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906万元,为预算的81.8%,同比增加3609万元,增长8.34%。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557.93万元

①2017年国库股其他专户收利息收入1133.43万元,已解缴金库366.34万元,年末结余767.09万元未解缴。

②至2017年底止,县国有资产收益财政专户“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劳动社保局等21个单位资产处置款790.84万元未解缴非税。

(2)延压非税收入4073.84万元

2017年末,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非税收入未解缴国库共计4073.84万元。

(3)未及时分解下达年初预算专项资金支出719.61万元

经抽查2017年部分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发现:校车安全专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资金、普高助学金县配套、应急处险维修专项年初预算共计676.18万元,10月分配下达190.4万元,12月分配下达434.2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下达预算项目单位。

(4)借出款项未及时清理

①2017年末国库股借出款项余额57228.42万元。

②2017年初,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未收回单位借款共计902.64万元,至审计日止2016年对乡镇财政所借出款项200万元未予收回。

(5)财政资金139885.70万元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

2017年,国库股管理的国库资金中有139885.70万元按实拨方式下拨到单位,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

(6)项目建设进度较缓慢

延伸调查部分预算单位2017年底结余预算指标使用情况发现:

①2017年,石牛寨地质公园管理处收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资金795.37万元,至2018年4月2日已使用15.82万元,结余779.55万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进度较缓慢。

②2017年,石牛寨地质公园管理处收中央资金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902.5万元,至2018年4月2日已使用0.6万元,结余901.9万元。该项目正在建设中,进度较缓慢。

③2017年,平江县环境保护局收原三阳乡化学农药厂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资金1200万元,合同规定项目应于2017年11月开工,至2018年4月2日止因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未使用。

④2017年,平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收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用于保障房建设资金706.02万元,收本级预算基金追加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用于保障房建设资金支出1169.33万元,至2018年4月3日止因保障房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未使用。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门正在积极整改。其中延压非税收入的问题已于2018年元月入库。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平江县支库2017年度本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与退付及预算支出的拨付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1、预算内收支基本情况

2017年,中央预算内收入总额53518.99万元;省(市)级预算内收入总额-25620.35万元;地(市)级预算内收入总额47.93万元;区(县)级预算内收入总额176084.07万元。一般预算支出总额737782.80万元。

2、预算收入退库情况

2017年,中央级退库合计1216.06万元;省(市)级退库合计68.07万元;区(县)级退库合计1251.1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金库在办理财政预算资金业务过程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资金的拨付,会计核算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平江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地税局”)2017年度税收征管及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1、税收征管基本情况

2017年,县人民政府下达县地税局年度收入计划45326万元,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调减工业园契耕两税计划2500万元后,县地税部门收入任务为42826万元,其中:中央级9107万元、省级2476万元、县级31243万元。

实际完成收入44089.8万元,为调整后计划数的102.95%,其中:中央级10003万元,为调整计划的109.84%;省级2553万元,为调整计划的103.11%;县级31533.8万元,为调整计划的100.93%。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依法追缴个人所得税8.94万元

审计抽查县地税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情况,县第一人民医院未对职工应缴的2013-2015年个人所得税8.94万元实行代扣代缴,税务机关未依法对纳税义务人进行税款追缴,而是对纳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处以一倍罚款。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税务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平江县卫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数3793.93万元,财政下单位预算数3769.71万元,财政代扣代缴经费24.22万元。

2017年预算支出实际执行3445.80万元,本年本级预算支出追加1981.84万元。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卫计专项资金74.52万元

①2017年,县卫计局机关挪用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8.72万元,用于印刷费、办公费等费用。

②2017年,县卫计局机关挪用社会抚养费返回资金45.80万元,用于印刷费、办公费等费用。

(2)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13.93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卫计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二)平江县畜牧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数883.67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实际执行1011.92万元,本年预算支出追加128.25万元,增长14.5%。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项目资金28.91万元

①2017年,县财政拨畜牧局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42万元,县畜牧局动用该资金用于支付应由局机关负担的费用17.72万元。

②2017年,县畜牧局在畜牧水产其他专项资金中支付应由局机关负担的租车费、维护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及其他相关支出共计11.19万元。

(2)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费0.23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畜牧局正在积极整改。

(三)平江县人社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数2376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实际执行数2617.62万元,上年结余指标结转241.62万元。

2、基金收支情况

(1)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县工伤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总额4973.35万元,支出总额4503.97万元,本年度基金收支相抵结余469.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12.49万元。

(2)机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收支情况

①2017年,县机关社保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总额44749.39万元,支出总额38855.67万元,本年度基金收支相抵结余5893.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261.39万元。

②2017年,县机关社保办职业年金收入总额13313.18万元,暂未发生支付业务,年末滚存结余13313.18万元。

(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县企业社保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总额47877.38万元,支出总额47126.59万元,本年度基金收支相抵结余750.7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39.02万元。

(4)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县就业局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总额1173.19万元,支出总额854.36万元,本年度收支相抵结余318.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47.35万元。

(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县城乡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总额22993.35万元,支出总额17170.49万元,本年度收支相抵结余5822.8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913.69万元。

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养老保险缴费收入2908.27万元未及时录入业务信息系统

审计发现:县企业社保站自2009年以来,由于部分缴费单位和个人在划转、缴纳社保费时,未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及开具基金收据,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信息不全,无法认定具体参保人,导致养老保险缴费收入没有及时录入业务信息系统,至2017年末累计金额有2908.27万元。

(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资金32238.63万元未计入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个人账户

自2008年至2017年,全县有502个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资金39400.18万元已直接缴入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因大部分项目未提供详实的参保人数及名单,上述缴费资金中,仅7161.55万元已拨付县城乡社保中心作基金收入,其余32238.63万元仍滞留县财政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无法计入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个人账户及登记相关业务系统社保数据。

(3)预算资金36.80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金等支出。

(4)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外请人员劳务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0.33万元

(5)以不合规票据报销租车费0.50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人社局正在积极整改。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2016至2017年度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筹集及拨付情况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2016年和2017年,中央省市拨付平江县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492.07万元,县配套277.93万元,共计2770万元,其中:

①2016年中央省市拨平江县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016.31万元,县配套127.65万元,共计1143.96万元。

②2017年中央省市拨平江县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475.76万元,县配套150.28万元,共计1626.04万元。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①2016年县财政拨县卫计局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143.96万元,县卫计局下拨1103.96万元,留存局机关40万元(健康专项资金)。

②2017年县财政拨县卫计局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626.04万元,县卫计局下拨1445.23万元,留存局机关180.81万元。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挪用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19.43万元。

①2016年12月县卫计局用健康专项资金拨付伍市卫生院26.40万元用于事业支出。

②2017年县卫计局用健康专项资金作为卫生事业费拨县妇幼保健中心64.31万元,弥补经费不足。

③2017年,县卫计局机关挪用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8.72万元,用于印刷费、办公费等费用。

(2)部份单位未单独核算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涉及专项资金105.57万元。

平江县城关卫生院、梅仙卫生院及安定卫生院对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经费及产前筛查项目资金105.57万元未设专帐专户核算。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二)2017年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及其专户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及其专户资金筹集拨付情况

2017年初,县财政累计结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74.97万元,2017年上级拨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7965.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5996.44万元、省级扶贫专项资金1459.64万元、市级扶贫专项资金509万元;2017年拨出统筹整合扶贫专项资金65919.4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20.64万元。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村级合作社产业发展资金效益发挥不够,资金闲置、资金沉淀的情况依然存在。

审计抽查了全县扶贫村级及村级合作社产业发展资金支出情况,2017年县整合户共拨付73个扶贫村级及村级合作社产业发展资金537.23万元,通过调查了解,2017年全县73个小型产业项目的资金所发挥效益均不佳,大部分项目因实施时间较短,仓促上马、对市场及市场前景未作充分调研、缺乏技术支撑、管理能力跟不上等因素,项目收益普遍不高,效果不理想。例如梅仙镇三里村种养殖农民合作社,养殖户缺乏技术及管理能力,至审计日止饲养的黑山羊成活率不足30%;平江县洪源种植扶贫专业合作社至今未启动,资金闲置未用。

(2)旅游产业项目启动缓慢,资金闲置100万元。

2017年,县整合户拨瓮江镇旅游产业项目发展资金100万元。其中:瓮江镇财政所将50万元拨石坳村用于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但资金一直结存在账内未使用;另外50万元滞留在财政所账内。经了解,该旅游产业扶持项目计划建设在石坳村,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该项目一直未启动,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闲置至今。

(3)部分村级扶贫项目手续不规范

审计延伸抽查了长寿镇花园村、南坑村、茶叶村、朗坑村、凤田村5个扶贫村,南江镇百合村、高坪村2个扶贫村,梅仙镇三里村,瓮江镇石坳村,共9个扶贫村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除长寿镇茶叶村、梅仙镇三里村2个村级项目手续资料较齐全外,其余7个村级项目使用程序上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其中:长寿镇朗坑村部分项目仅附有发票,花园村、南坑村基本所有项目除附发票、合同、资金结算表外,其他“两会、三公开”、项目结算验收等资料均没有;南江镇百合村部分项目没有验收结算资料,高坪村部分项目仅仅有发票、合同、资金监管记录,其他“两会、三公开”、项目验收结算等资金都没有;瓮江镇石坳村部分项目没有结算验收资料。

(4)危房改造贫困户数据收集不准确,造成多拨补助资金144万元。

①多拨瓮江镇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5万元。

②多拨梅仙镇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万元。

(5)挤占挪用扶贫统筹整合资金0.86万元

长寿镇村级挤占挪用统筹整合扶贫资金0.86万元。长寿镇花园村在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伙食招待开支0.16万元、茶叶村在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村干部4人扶贫资料国庆加班补助0.2万元、凤田村在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5人村干部慰问和救助0.5万元。

(6)滞留扶贫统筹整合资金214.40万元

1)滞留林业生态保护资金191.23万元

2017年县整合户拨黄金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林业生态保护资金1080.47万元,黄金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已拨付项目资金889.24万元,滞留资金191.23万元。

2)滞留贫困人口医保缴费补贴资金23.18万元

①南江镇滞留贫困人口医保缴费补贴资金11.11万元。

②长寿镇滞留贫困人口医保缴费补贴资金7.43万元。

③瓮江镇滞留贫困人口医保缴费补贴资金4.64万元。

(7)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60.09万元。

2017年,部分村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其中南江镇高坪村3笔50.09万元、梅仙镇三里村1笔10万元。

(8)365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扶贫补贴资金39.95万元。

通过利用计算机技术对2017年度全县建档立卡基础数据与相对应的发放数据进行关联分析,发现有365人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扶贫补贴资金39.95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三)平江县2017年度乡镇生猪禁养区养猪场退养补偿资金管理使用及审计情况

1、补偿资金拨付情况

至2018年2月,县财政局共拨付24个乡镇及园艺示范中心2017年度养猪场退养补偿资金共计2740.37万元。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擅自调整猪场拆除户补偿面积和标准,截留补偿资金105.33万元

审计通过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将县征收办提供的各乡镇2017年养猪场退养拆除复核明细数据与乡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打卡到户支付明细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筛查出254条关联记录,涉及20个乡镇204户猪场拆除补偿对象,存在多补或少补的现象。经审计延伸抽查长寿镇、瓮江镇、梅仙镇、伍市镇、童市镇和三墩乡,发现均存在多补或少补和截留的现象,其中:

①长寿镇截留补偿资金1.81万元。

②瓮江镇截留补偿资金4.04万元。

③梅仙镇截留补偿资金18.03万元。

④伍市镇截留补偿资金37.50万元。

⑤童市镇截留补偿资金26.21万元。

⑥三墩乡截留补偿资金17.74万元。

(2)滞拨养猪场拆除补偿资金76.87万元

截至2018年5月底,两个乡镇共计滞拨养猪场退养补偿资金76.87万元,其中:童市镇滞拨55.09万元,三墩乡滞拨21.78万元。

(3)挤占养猪场退养拆除补偿资金20.51万元

①梅仙镇挤占猪场拆除补偿资金7.46万元。

②三墩乡挤占猪场拆除补偿资金5.94万元。

③园艺示范中心挤占猪场拆除补偿资金7.11万元。

(4)挪用养猪场退养拆除补偿资金83.70万元

伍市镇挪用猪场拆除补偿资金83.70万元用于村级环境治理。

(5)未按程序报批,擅自拨付补偿资金166.43万元

截至2018年5月底,五个乡镇未按程序报批,擅自拨付养猪场退养补偿资金49户166.43万元,其中:长寿镇5.40万元,梅仙镇85.02万元,伍市镇48.33万元,童市镇19.12万元,三墩乡8.56万元。

(6)多拨付补偿资金8.24万元

南江镇于2017年6月19日支付方跳中奖励资金8.24万元,属于多拨付补偿资金。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议县财政局及时分配下达预算资金,继续组织本级各部门督促和指导乡镇等单位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纳入预算管理,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对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抓紧组织落实到具体项目,将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范围,保证资金使用全过程阳光透明;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推进项目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规依程序对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审定及资金拨付工作,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加大政府债权债务管控力度防范化解风险。(1)债权管理。对于确需出借的临时急需款项,应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借款对象应限于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不含企业),且应仅限于临时性资金周转或者为应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的临时急需垫款。建议明确借出款项偿还期限,动员单位及早归还到期借款,对于不能按期还款的,要采取扣减预算等方式确保及时收回借款。存在逾期借款未偿还的单位,不得再新增借款。(2)债务的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建议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评估债务风险状况,合理控制债务余额的规模和增长速度。(3)政府债务的公开。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务及其项目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建议严格遵守《预算法》的规定,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四)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的监管。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监管机制。严格按《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使用,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监管机制。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乡(镇)、村两级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会计制度,规范项目手续和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项目资金下达到位快。杜绝以任何形式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的行为。三是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力度。强化示范引导,支持龙头产业,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以及贫困农民的受益机制长期有效。

(五)及时清理摸底并准确完整记录参保对象的参保缴费信息和数据。一是自2009年以来,由于部分缴费企业和个人在划转、缴纳社保费时,未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及开具基金收据,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信息不全,无法认定具体参保人,致使养老保险缴费收入无法及时录入业务信息系统,此类基金收入达2908.27万元。二是另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资金无法计入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个人账户及登记相关业务系统社保数据。三是审计认为:为了全面、准确、及时地记录和反映参保人的社保信息,切实维护参保人的社保权益,县社保经办机构应尽快成立专门班子,主动作为,全面清理上述2908.27万元缴费资金,准确核实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并及时录入业务、财务信息系统。四是建议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摸清未提供被征地农民详细参保信息项目的参保对象、个人账户补贴金额,尽快将未分配的被征地农民社保缴费资金完整、准确地记入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登记相关业务系统社保数据,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参保服务工作。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平江县审计局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就审计情况已向县政府作出报告。下一步,平江县审计局将按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要求,认真督促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县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8年7月31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8年7月31日,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夏海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江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丁四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平江县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平江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在市人大的统一部署下,今年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步骤

为了切实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5月8日,我们组织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筹备工作会,县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农业局、畜牧局等单位参加,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县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6月5日,按照《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结合平江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人大常委会主任黎耀辉、副主任戴领梅、童驾辉、刘裕凡、李泓、吴姣姣任组长,各委办主任、县人大常务委员和环保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六个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各相关单位收到方案后进行自查自纠。七月上旬,各执法检查组深入全县24个乡镇和工业园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实地检查。

二、基本评价

通过这次检查,执法检查组对国家《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基本给予了肯定,全县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但在取得效果的同时,也应看到我们现在的水环境现状离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各项指标达标还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成绩

1.党政重视,基础保障健全。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重责任抓落实。制定实施了《平江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汨罗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7年-2019年)》、《平江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整治实施方案》和《汨罗江流域平江县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工作责任。二是重投入抓整治。2017年开展水污染防治项目(含上级专款及本级投入)22个,投入16.72亿元,2018至今开展水污染防治项目13个,投入8497万元。目前,县域内国控、省控水质断面均按功能区要求全部达标,河湖水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标准以上。三是重宣传造氛围。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内容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方式,利用“6.5”世界环境日、“3.22”世界水日等节日进行广泛宣传。在今年的“6.5”世界环境日中,结合“三湘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了“助力河长制保护母亲河”的江河守护主题活动,3000余人参与,声势浩大,影响面广。四是重处罚抓打击。对有关环保违法案件打击处理绝不手软,今年5月份,办理了一起汨罗江生态污染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向汨罗江倾倒石油类危险废物,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案件侦破速度快,紧急处置得当,防止了污染进一步扩大,有效形成了震慑力。去年以来,共办理有关刑事案件1起,拘留4人,办理行政案件2起,拘留2人。

2.河长制推行成效明显。一是管理机制健全。2017年以来,县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出台《平江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平江县总河长1号令》、《河长制工作委员会1号指令》、《平江县河长巡河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信息报送、共享、督办与考核等7项工作制度。全面成立县、乡、村各级河长办。梳理了每条河流的问题、任务、责任、问责、制度等五张清单,出台了禁建、禁渔等十条禁令,对河长制工作实行一月一排队、一月一讲评、一月一奖罚、一日一曝光、一年一总评、年终三挂钩等6项措施。二是全民积极参与。全县设立了县级河长50名,乡级河长50名,村级河长517名,319座水库由县乡两级防汛责任人担任库长,实现了所有河流、水库全面覆盖,组织动员了579名志愿者河长和9700名民间环保志愿者巡河,实行“双河长制”。三是违法行为严格打击处理。去年以来,河道非法采砂全面整治,共计拆除解体非法、到期砂场120个,解体上岸船只189条,办理各类案件67起,其中治安拘留6人,刑事拘留10人,罚款51万元。去年以来,全县共退养河道沿线违规违法养殖场619家,排查工业企业600余家次,立案9家,关停4家。去年以来,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清理河道、水库垃圾20多吨,并每年6月份在汨罗江平江段人工增殖放流900多万尾鱼苗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

3.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大。一是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近年来,全县共投入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3.4亿元,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15个,取缔关停涉水企业30家,全县所有的金矿企业采用废水循环利用工艺,大大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二是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对云母纸、废塑、有机玻璃等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共取缔废塑加工企业30家,立案查处12起,督促7家云母纸厂投入1000多万元新上了规范的废水处理设施,规范了排污行为。三是开展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应收尽收”的工作原则,对工业园区污染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专项整治,确保工业企业实现“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督促今麦郎面品、玉峰食品、华文食品等10家企业,投入900余万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东森木业、长城铜业、鸿源矿业、三力胶板、长益铜业等8家能耗高、污染大的企业督促实行关闭和转型升级,置换出一批高新、低碳和水排放量较小的企业。2017年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100吨,氨氮削减10吨,超额完成任务,2018年到目前为止已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4.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一是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已完成乡镇、集镇垃圾转运站建设10座,在建垃圾转运站8个,新增购买垃圾分类桶12万只。新增垃圾收集箱112只,新增各类小型垃圾收集转运车120多台。二是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强。完成了伍市工业园污水处理扩建工程,启动了天岳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伍市镇、福寿山镇、虹桥镇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四格净化池8000多套,建成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人工湿地公园8个。三是饮用水源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在涉农资金中安排300万元,启动了黄金洞水库和尧塘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治理工程。督促童市镇今年上半年对尧塘库区30家养猪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其中拆除了28家。依法依规对黄金洞库区5户居民和码头进行了搬迁,对黄金洞和尧塘库区设立了规范的界牌、警示牌、宣传牌等基础设施50多块,安装护栏3000多米。四是黑臭水体整治按计划实施。甲山河一期2016年已竣工,二期于2017年12月开工,预计2018年底竣工。

5.农村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一是加快垃圾转运体系建设。完成了6个乡镇垃圾转运站的续建工程,使我县已运行的垃圾转运站增加到15个。与此同时,村级保洁工作进一步强化,保洁队伍稳定,农村环境卫生持续好转。垃圾乱埋、乱烧、乱堆、乱扔现象已基本消除。二是推进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启动了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今年已安排实施畜禽粪便制作有机肥料厂3个,实施种养结合治理污染猪场120个,建设污水处理散户小型污水系统140 个。三是推进了农业面源综合治理。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增设有机肥,每年的农药、化肥使用量在逐年下降,农药使用量预计2018年削减5%,化肥使用量预计2018年削减1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工业化的发展,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我县乡镇生活污水、局部农村污染等问题仍然严重,水污染防治仍面临严峻挑战。

1.乡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不足。集镇水污染是我县水体主要污染源之一。据统计,到2017年末,我县城镇常住人口达到45万。但在我县24个乡镇中,只有城关、长寿、南江、安定等四个乡镇建立了污水处理厂,且已建的污水处理厂在污水收集方面也尚不充分。因此,我县河流水质在监测中氨氮和磷指标时有下降为4类水的现象,有的时段3类水质难以稳定。但按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和“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所有建制镇必须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目前离这一目标相差甚远。

2.农村水污染治理乏力。虽然农村环境问题在我县引起了高度重视,但目前仍停留在垃圾清理方面,水污染防治工作等其他项目相对滞后。一是畜禽养殖污水直排现象仍然严峻。除禁养区退养猪场238个以外,尚存在500头以下的养殖户1039个。除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配备了治污设施排放基本达标外,300头以下及散户养殖基本没有治污设施,直排现象严重。在调查中发现,童市镇童坪村有4家100头以上养殖场相邻而建,污水直排池塘和小河边,形成了黑臭水体,引起了当地村民的强烈不满,多次向畜牧、环保部门反映未果,主要是500头以下的未制定监管标准,责任主体单位担责不到位。二是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户主家中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在村民集中居住地易形成黑臭水体,问题日益突出。学校生活污水排放是农村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据统计有219所100人以上的学校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导致面源污染。乡镇卫生院近几年废水处理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仍有部分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室、私人诊所废水处理不到位。

3.重金属污染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我县强力推进了6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4个,重金属区域土壤得到进一步改善。但是,还有2个治理项目未按期完成。重金属污染治理作为全县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调查中,已纳入项目的要求加快治理进度,同时还有一些区域未纳入治理项目范围,但也存在着污染问题,例如三墩乡反映钟洞河三墩段问题严重,他们强烈要求列入项目重点治理。

4.打击治理刚性不够。环保等部门缺乏刚性执法手段,执法能力建设依旧滞后。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管理对象众多,但目前执法力量极为有限,乡镇没有执法权。例如三阳乡依法铲除了2个炼金小作坊,但在追究刑事责任上虽然派出所介入,但因未达到一定的量,打击效果无法形成震慑力。同时,相关部门在监管和打击处理上配合协作不够,水污染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局面暂未有效形成。

三、意见和建议

尽管我县生态环境基础较好,但从实际情况看改善环境的压力依然很大。根据我县在全省的生态功能定位,为实现河流水质稳定过渡到二类水质的目标,下一步,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同时,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改善水环境,重塑水生态。

(一)进一步加快集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县通过加大投入完善了乡镇垃圾运转系统,有效地减少了污染源。但从全县的污水治理来看,重点污染源仍然来自集镇污水,一经排放,由于生态自净能力有限,便直接带来了河流水体污染。目前,全县24个乡镇中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有4个,到2019年要完成的有6个,仍有14个还未列入近两年建设计划。由于资金等问题,在建的也进度缓慢。建议进一步完善集镇排污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升水污染的治理能力。为破解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问题,要运用市场手段,引进PPP模式建设运营。建议县政府组织环保、住建、发改等部门借鉴外县模式和成功经验,按时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指标。

(二)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实施我县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项目,对于500头以下的养殖场也要出台方案,制定养殖场养殖标准,统一管理,充分利用奖补资金,建设好全县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对限养区、适养区的散户要做到“一场一策”,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对无治污设施、造成污染的养殖场由乡镇牵头,畜牧、环保、国土、林业、水务、农业部门配合,进行联合执法。

(三)进一步加强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去年,我们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及监管情况进行了视察,提出了审议意见,促进解决了一些问题。目前,我县的尧塘水库和黄金洞水库得到了重点的保护。除此之外,仍然还有北部乡镇包括南江、虹桥、石牛寨等集镇及村民饮用水保障和安全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例如南江镇的饮用水源大江洞水库目前还未列入重点保护范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力度,落实治理措施,完善基础设施,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全覆盖。

(四)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这些年我县加大了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但问题还不小,压力尤大。县环保等有关部门,对已经完成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要加强环境监测和环保执法工作,确保治理效果达到规定要求,坚决杜绝二次污染;对于正在治理的项目,要狠下决心,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对于未列入治理范围但反应迫切的地方,如三墩乡反映的要求钟洞河三墩段列入重点治理的请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可进行充分论证,全力争项争资尽早开展治理,力求通过几年的努力,使重金属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还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五)进一步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加强水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探索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对水污染问题要主动预防,严厉打击,合力推进。对已经取得的效果要加强巩固,防止变相反弹,检查中发现南江地区出现挖山利用长石粉加工厂洗砂苗头。对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力度,该处置的处置,该打击的打击,有效防止污染反弹。

在执法检查中,除污染有关问题外,我们也收到了一些有关饮水方面的请求和建议,例如虹桥镇、石牛寨镇从河中取水,水源不充足,集镇及村民饮用水保障及安全存在严重问题,虽然通过反映争取,引起了县政府的重视和关注,但至今没有完全解决好。建议县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落实。三阳乡矿区村因地表水枯竭,全部要求饮用黄金洞水,主管道已至万古,但接通至庆宜、大洞等矿区村的投入巨大,每村在2-3百万之间,村级难以承受,建议政府在相关水改资金和项目上照顾倾斜。

下一步,执法检查组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围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开展跟踪监督,促进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推进我县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关于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切实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对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常委会为此次调研下达了专门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调研工作组,6月至7月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等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城关、三阳、伍市、梅仙、南江等5个乡镇,10个村(居)委会,结合实地查看、走访了解、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专题调研,并组织前往长沙县和广州增城区就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作进行考察学习。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成效

五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委精神,紧扣文化强县建设,以满足全县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研究出台系列政策,规划建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投入保障逐步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新进展

一是财政保障力度逐年加大。五年来,全县财政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累计6315万元,其中,上级、县级、乡镇分别投入893万元、3964万元、1458万元,较好保障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需要。

二是三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初步形成。全县现建有县图书馆一座,县文化馆一座,均为国家二级馆;建成城关、梅仙、安定三个试点性镇文化服务站,同步配齐了文化活动器材;按照“七个一”标准建成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76个(包括2018年80个在建村),建成覆盖率达35%;建成农家书屋773个,实现了“一村一书屋”全覆盖,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辐射网络初见成效,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得到极大改善。

三是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实现破题。我县以岳阳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试点县为契机(全市仅两个试点县),县图书馆采取投入使用国内最为专业的UILAS图书管理系统,图书总馆、少儿分馆、乡镇分馆、农家书屋实现一卡互联互通,通借通还;投入240余万先后完成少儿自助分馆、启明社区分馆、安定镇农家书屋推广馆、三阳石坪分馆和五个数字农家书屋网点建设。特别是少儿自助图书馆已打造成为全省首个拥有刷脸技术、无需人员管理的24小时自助图书馆,据统计,该馆借阅人数月均达3000余人次,超过总馆年均借阅人数。

(二)服务内容日渐丰富,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有新起色

一是积极推进免费开放。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以及平江起义纪念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等革命红色场馆均全部实现免费开放,较好发挥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宣传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功能。

二是认真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近五年来,坚持实施“送戏下乡”和“送电影下乡”工程,年均送戏300余场、巡放电影8000余场、下乡演出600余场、发放图书5000余册;扶持公共文化单位和社会组织推出原创作品,荣获省市级以上重要荣誉100余项。成功举办了“激情山水·自在平江”省旅游博览会主题日演出、县首届文化旅游灯会节、《共和国不会忘记》平江失散老红军肖像摄影展、“蒲公英”奖少儿艺术大赛、“欢乐潇湘·幸福岳阳·大美平江”、“红色沃土·大爱平江”合唱大赛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

三是引导壮大基层文艺队伍。积极指导群众文化艺术团体活动和举办各类培训、讲堂以及展览等公益性活动。据调查统计,全县目前有群众文化艺术团体569支(不包括广场舞队伍),文艺团体人数11532人,涵盖民乐、舞蹈、合唱、花灯、皮影、龙狮、文学、武术等各大类别。以公共文化设施、广场、社区、绿地等为活动阵地,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走亲”等各类文化活动,据调查统计,仅2017年开展了演出场次达9467场,演出人数达11532人次。由往年县级各部门下镇村的“送文化”,转变成了群众在自家门口自娱自乐为主要形式的“种文化”,实现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

四是充分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积极开发特有传统和地域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办好元宵文化旅游灯会节,打响“将军摇篮·神奇平江”品牌;保护、传承与开发伍市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九龙舞项目,挖掘平江灯戏、山歌、皮影、八狮舞等地方特色文化;完善了百姓舞台、一元剧场等群众文化品牌,做大做强“神奇平江”系列公益文化活动,实行天天有“广场文化活动”,周周有“百姓舞台”,月月有“一元剧场”惠民演出,年年开展“欢乐潇湘·幸福岳阳·神奇平江”大型群众文艺汇演。地方文化品牌已初具规模。

(三)文化扶贫突显成效,助力脱贫攻坚有新举措

文化扶贫在决战脱贫攻坚,实现2018年“摘帽”中心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据统计,2017年起,县财政投入2700余万元为136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配置设备和建设文体活动广场,新建村级文化活动广场达37000余平方米。投入1000余万建设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工程,建成县级广播中心机房1个,乡镇级广播机房20个,村级广播平台490个,安装终端喇叭4098个,音柱273个。发放直播卫星接收“户户通”设备29580套,为贫困村农民群众提供了最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农村十公里文化服务圈”基本形成。

二、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相关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相比,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上都还有不小的差距。体现在以下几下方面:

(一)思想认识方面有差距

在对24个乡镇文化站长和志愿者的问卷调查中,认为当地党政对公共文化工作非常重视的仅占15%,一般重视的占25%,不重视的占60%。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政领导思想上不重视。我县公共文化建设主要是以行政推动为主,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上对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认识不到位,甚至是无视,认为“文化”是一项“软指标”,缺少立竿见影的效果,没有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政府效能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工作安排部署上不重视。有些领导因为对文化工作认识上的偏颇,认为文化站直属乡镇管理,应当服从部署,在安排乡镇文化工作人员的工作时往往本末倒置,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除了职位名称与文化有关,其日常工作内容几乎与文化“绝缘”。

(二)财政投入方面有差距

一是财政投入占比不足。根据相关规定,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应不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但我县仍然差距甚远。2015年至2017年,我县公共文化事业费三年合计支出4088万元,仅占地方财政支出总和162.5亿元的0.25%,与其他教育、医疗等民生投入相比相形见绌。

2015年至2017年地方财政教育、医疗、文化事业支出对比表

类别

地方财政支出费用(万元)

所占总支出比例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教育

89287

94922

114054

19.1%

18%

18.1%

医疗

63795

76689

75836

13.6%

14.5%

12.1%

公共文化

1286

1391

1411

0.27%

0.26%

0.22%

二是运行经费保障不足。首先是人头经费问题,对县影剧院、花灯(鼓)戏剧团、广播电视台改革工作中,由财政认定按人头工资的60%差额拨款87人(其中广播电视台66人;影剧院5人;花灯(鼓)戏剧团16人),但这批人员的差额部分、社保、医保、丧葬费、抚恤金均要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单位平均每年需增加自筹215万元(其中影剧院35万元;广播电视台100万元;花灯鼓戏剧团80万元),来负担人头经费的支出;其次是“村村响”设备后期维护经费不足,这也是目前“村村响”运行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

三是基层工作经费不足。根据调查了解,84%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无任何经费来源。农村基层乡镇文化站基本没有专门的活动经费,严重影响基层文化站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是服务购置经费不足。按照《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县级公共图书馆要求人均0.6册以上,而我县图书馆根据直接服务人口为59万计算,藏书至少要在36万册以上,但受制于每年20万元的购书经费(往年购书经费5万每年,2018年提至20万每年),我县图书馆藏书总量为13万余册,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仅为0.23册,人均购书经费为0.19元。与省均0.44册人均图书藏量和0.78元人均购书费水平差距较大。乡镇文化站平均藏书不到3000册,与省文化站评估定级量化标准“不低于5000册藏书”的要求也尚有差距。

(三)设施建设方面有差距

由于历史欠账、长期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致我县文化事业底子薄,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一是从县级层面看。我县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县级主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都建于七八十年代,而且都在老城区,从规模、功能、交通、服务等方面来说既无法满足群众需求,也远远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县图书馆按照《公共图书馆法》要求,一百万人口以上的县要建设一级图书馆,我县图书馆实际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与国家一级馆5000平方米的标准要求相差甚远,2017年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已从一级图书馆降为二级图书馆;县文化馆虽然已经挂牌国家二级文化馆,但是实际情况并不达标,二级馆要求建筑面积4000㎡,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1500㎡,而县文化馆实际只有653㎡建筑面积,没有室外活动场地,面临着随时被摘牌的风险;县影剧院始建于1981年,是我县唯一的大型文化活动和会议中心,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各类设施设备较为陈旧,难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

二是从镇、村层面看。设施布局管理不规范,服务效能难以保障。文化服务中心。大多数乡镇(街道)的文化服务中心和图书分馆是用老办公楼、弃用的校舍或租借用乡镇(街道)所在村办公楼创建的,设施布局先天不足,不便于群众使用。据调查,60%的乡镇由于占用、废弃、重建等原因,目前文化服务中心处于无办公场地的状况中;村村响工程。全县21个乡镇、村(居委会)均已完成投入使用村村响工程(伍市、瓮江、三阳因为资金问题还未建设),由于村村响到今年已过了三年质保期,电子产品易损坏,各乡镇、村缺乏管理维护意识,致使部分村村响喇叭设备处于损坏停用状态,据调查,全县除梅仙、安定、南江三个乡镇外,其余各乡镇村村响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故障停用;农家书屋。由于布局不合理、管理不专业、开放不经常、书类不丰富、经费无保障等因素,书屋每村月均浏览借阅书籍仅为20人次,相关配套措施滞后,书屋闲置率达11%,挤占、挪用率达24%。

(四)队伍建设方面有差距

一是队伍总量不足。目前,目前全县公共文化从业人员仅113人,其中文广新局机关19人,县图书馆12人,县文化馆13人,县影剧院6人,24个乡镇文化站人员24人,(包括不在编2人),文化志愿者29人。与《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规定的“每服务人口10000人~25000人应配备1名图书工作人员”以及《文化馆服务标准》规定的“服务人口每万人宜配备1名工作人员,每个文化馆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全县24个乡镇配备公益文化岗位的不足40%,与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规定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不少于1人”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专业水平欠缺。全县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专职从业人员中,专技人员人数仅占36.6%;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占比不足8%,与国家要求的分别不低于75%和70%的标准相差甚远。普遍反映缺乏图书馆学、音乐、美术、舞蹈等相关专业人才。

三是基层队伍不稳。调研中发现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任”的现象,身兼多职,难以保证工作时间和精力。据问卷调查,24名文化站站长中,有83%为兼职站长;24名文化站长和30名志愿者中,从事文化专职工作所占时间比为:每月从事文化工作七天以上的有10人,占18.5%;一天至三天以上的有15人,占27.7%;一天以下的有29人,占53.7%。加上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基层文化工作者流动较大,难以长久在文化岗位服务。据调查,24名文化站长中,在文化站工作半年以下的有10人,占比41.6%;半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有12人,占比50%;3年以上的仅有2人,占比8.4%。

三、进一步推动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形成加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自觉意识。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深刻认识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重点要进一步完善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政策体系。尽快制定出台本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为推动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明确从县政府到乡镇政府到村委的主体责任,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积极探索改革改制工作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途径。建议建立文化传习所。将我县唯一一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花(灯)鼓戏剧团,参照汨罗市、临湘市、长沙县和湖北阳新县模式,建立县花灯(鼓)戏剧传承中心(传习所),与县花灯(鼓)戏剧团合并,作为县文广新局二级机构,在编制、经费、人才上予以保障。建议由县政府出资153万元,回购无线公司,规避法律风险,重启运营。

(二)加大财政投入,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充足保障。

一要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力度。要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使用的投入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每年文化事业费增幅高于当年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不断提高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二要改进公共文化支出项目。特别是要加大对基层文化工作站运营维护和开展活动的经费保障,将活动经费、农家书屋运转经费、村村通维护经费等按照县财政负责一部分,乡镇配套一部分的方式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化解“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局面,提升管理效能。将群众文化活动所需设备的添置与更新进行适当的财政补助,尤其要对活动形式丰富、品牌效应较强、表演水平较高的乡镇进行适当的倾斜,进一步激发群文工作的积极性。

三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领域。重点探索出台《小区公共文化建设规划》,建议参考广州增城区模式,将开发商按土地面积配套小区公共文化设施纳入国土、住建部门审批手续的硬性要求,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促使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当中。积极整合学校图书馆资源,结合县域内图书分馆建设,纳入全县图书资源管理体系。

(三)强化基础建设,打造适应群众文化需求的先进阵地。

一是要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多年的呼声,统筹规划,将位于棚改征拆范围内,面临拆迁的县级图书总馆、文化馆纳入建设规划,将规划做细、做实,并尽快启动实施。同时给予一定经费用于影剧院现址升级改造,确保文化阵地建设真正体现公益性、便利性和效能性。要发挥县文化局、县图书馆文化领头单位作用,每年组织一至两次全县性质的大型群文活动,如书香平江、少儿书法大赛等,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二是要逐步推进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图书分馆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综合文化站覆盖率达100%。对已建设文化站,但被闲置、挪用、挤占的,要严格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予以追回。加大力度推进村级文化服务中心“七个一”建设,确保2020年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继续深化“一乡一品”文化建设,为开展乡镇(街道)特色文化活动提供稳定的主阵地,为品牌的培育提供各方面的支持,打造广大群众乐于参与的优质文化品牌;继续落实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工程,将群文活动阵地不断拓展。

(四)优化人才结构,建立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

一要制定完善文化队伍建设规划。要按照当前文化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立足长远并结合我县实际,落实健全机构编制、待遇保障、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二要切实加强文化队伍管理。刚性规定乡镇(街道)文化站编制数,配齐配足并在职在岗。文化工作者专职专用,确保有充足时间从事文化工作;完善乡镇(街道)文化干部招聘准入机制,对有丰富基层文化工作经验的人才应采用对口考试方式纳入编制;引入真正具有艺术院校学习经历、专业文化特长的人才,规范村级文体管理人员选聘制度,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要建立健全激励奖励机制。要完善人才激励、人才吸引、培养留用体制机制,加大对有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力度,培养名家大师,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文化发展的品质。

四要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积极培育志愿服务者,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按照大乡镇2名、小乡镇1名完成文化志愿者配备,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关于全县脱贫攻坚推进情况的报告

县扶贫办主任  叶剑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就全县脱贫攻坚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35465名贫困人口脱贫,8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既定目标,超前谋划、全县动员、全面部署,扎实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一)对标压实攻坚责任。始终肩扛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一是全面明责。精准制定《平江县脱贫攻坚摘帽工作方案》,成立脱贫攻坚摘帽工作总指挥部,下设10个分指挥部,明确12名县级领导分别担任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全面建立“主管领导+主抓部门+配合单位”的行业扶贫责任体系;印发《平江县脱贫攻坚责任主体工作职责》,以责任清单形式明确7个层面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无空档。二是认真履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对扶贫工作优先动议、专题专议、即报即议,县委书记、县长坚持定期调度,定期走访,带头示范,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主抓扶贫工作,各分指挥部坚持每月召集1次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三是从严督责。抽调10名干部组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今年已开展督查8轮次;成立脱贫攻坚巡察组,启动对136个贫困村的专题巡察,已巡察11个村;根据问题线索,对8个乡镇、9个村开展专项调查。四是执纪问责。今年共约谈干部36人次,问责干部5人,立案50件,处分37人。

(二)对标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充实扶贫力量。在行业部门设立专门办公室,明确3名干部专职负责,将乡镇扶贫办干部力量提高到10人以上,各乡镇卫生院、学区、社保站明确专人到乡镇扶贫办办公,全县乡镇扶贫干部力量达到178人。由县扶贫办、县派驻村办组织对各个层面扶贫干部进行轮训,全面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二是强化驻村帮扶。统筹6家省直单位、143家市直单位、5个市辖区和116家县直单位力量组建136支工作队,实现对136个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由乡镇派出工作队,对非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从县直单位选派30名副科级或副科级后备干部到未脱贫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担任脱贫攻坚指导员。明确全县每名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帮扶2-5户贫困户,实现对全县41482户建档立卡对象结对帮扶全覆盖。三是规范数据台账。结合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县扶贫办干部深入一线,围绕贫困户信息采集和资料台账规范的工作内容,采取“集中培训、联同入户、逐户讨论”的方式,在每个乡镇打造一个示范村。由各乡镇精选业务精通、责任心重的干部组成工作组,对照示范村的标准逐村铺开,做到不漏村、不漏户,全面理清基础数据,规范基础台账。四是规范资金管理。按照5大平台47个类别,精准建立脱贫攻坚年度项目库。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6亿元,统筹考虑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资金统一打包到乡镇,由乡镇负责统筹安排到村到项目。建立《平江县贫困村退出对标施策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十个一律”监管办法,严格控制项目标准,铺大摊子,确保项目资金实施精准。目前,各乡镇正在对照村出列、户脱贫的要求,全面组织项目建设,扶贫资金拨付进度达到80%以上。

(三)对标补齐增收短板。一是推进产业扶贫。按照县委“三重三动”的产业扶贫模式,充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大力发展以高山有机茶、油茶、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打造产业示范基地16个,发展重点产业项目3个,通过土地流转、劳务用工、入股分红等方式,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推进碧桂园集团苗木产业帮扶项目、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扶贫产业。二是推进就业扶贫。由县人社局、县妇联、总工会等部门组织1640名贫困户参加挖机、湘绣、食品加工等技能培训;依托浙江义乌来料加工项目,组织农村劳动力参与饰品、玩具、竹制品等工艺培训,就近建立加工车间,帮助贫困户就近就业增收;县残联组织97名残疾人参加个性化电子商务培训,实现居家就业。通过专场招聘会、就业扶贫示范基地打造等劳务协作活动的开展,安排146名贫困对象进入工业园就业,向县外企业输送贫困劳动力224人。三是聚焦关键人群。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低收入贫困家庭收入达标。全年向136个贫困村和98个未脱贫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未脱贫对象每户发放中鸡50羽;开展生态公益岗位行动,聘用生态护林员587名,生态环保员5000人;继续开展“大爱平江”社会扶贫慈善行动、深入开展人大代表“我为脱贫攻坚争贡献”系列竞赛活动,组织社会人士完成结对帮扶贫困户3015户,募集爱心善款436万元,发放产业发展资金140万元;扶持九狮寨高山有机茶公司与低收入贫困对象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产业分红;通过分贷统还的方式发放金融扶贫小额信贷2.58亿,覆盖贫困户8107户,每户每年可增收1800元。

(四)对标落实到户政策。坚持既不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一是对标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照上级健康扶贫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同步推进免费体检筛查、分级诊治、慢病签约服务和“一站式”结算,全面提升贫困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截至6月30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1.08亿元,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政府兜底、扶贫特惠保、医院减免等政策报销8760.1万元。完善“一站式”结算系统,确保通过“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县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二是对标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扶贫“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活动,精准建立全县13847名贫困学生的助学数据库,劝回辍学学生164人,对21名因病因残无法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送教上门。全面落实上级教育扶贫政策,发放各类教育补助资金16249人1108.46万元,免除学费和各类资料费2184人329.66万元。对1831名中职、高职贫困学生落实“雨露计划”,落实资金274.65万元。三是对标落实安居保障政策。全面启动4138户12713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年度项目建设,下达贫困农户危房改造任务6731户,其中,五保之家项目164个1354户、单户新建4035户、修缮加固1342户。所有安居保障项目可在9月30日前全面达到入住条件。四是对标落实低保兜底政策。通过100%上户开展低保专项核查,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兜底户539户,新纳入兜底对象94户,确定全县低保兜底对象2218户5225人。

(五)对标做好群众工作。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落实“七走访三签字”活动,由县级领导带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村组,直面群众,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采写脱贫攻坚典型事迹17例,通过编印《平江脱贫故事》宣传到村到户,在80个贫困村开展“红色沃土·大爱平江——扶贫之歌”文化扶贫巡演,全面激发扶贫正能量。利用广播村村响,每天定期播送农业技术和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群众的教育领导和政策宣传。成立县级扶贫信访问题处置办公室,全面公开县乡扶贫信访热线,畅通信访渠道,有效控制了跨级信访和重大信访舆情的发生。

(六)对标整改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各级督查验收,结合纪检、审计、信访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出平江扶贫领域责任压实不到位、标准把握不精准等8大类25个突出问题,分门别类建立任务、责任、时间“三张清单”,实行问题整改挂号销号。围绕“责任落实、贫困户信息采集、驻村结对帮扶、扶贫信访处置、易地扶贫搬迁与危房改造、产业扶贫”6个重中之重的突出问题,采取“每旬一主题、每旬一讲评、每旬一排位,好坏两上台”的方式,全面深入推进突出问题集中整改。目前,凡个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涉及机制体制、政策落实方面的措施,还将长期坚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政策落实有不足。一方面,当前还存在极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深入,导致政策落实不精准、不到位,部分扶贫项目手续不规范、效果不明显。比如县审计局组织对全县2017年扶贫资金统筹整合及其专户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时就发现了此类问题。目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核实和整改。另一方面,上级政策还在不断完善和调整,对基层政策落实造成了一定困扰。比如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方面,部分政策标准尚未明确,特别是在逐步提高政策标准的同时,未相应增加专项资金支持,县级财政在政策落实上压力很大。

(二)群众认可有差距。因脱贫攻坚政策标准前后变更、部分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不平衡等因素影响,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的认可度不高。特别是由于前后政策的差异、以及扶贫政策红利的影响,2014、2015年的脱贫户和部分非贫困户的认可度不高。

(三)成效巩固有压力。虽然我们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特别是通过生态公益岗位、社会扶贫结对、规模企业带动、发放鸡鸭苗等途径集中解决低收入贫困家庭的收入问题,实现脱贫收入达标。但受市场、技术、周期等因素影响,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明显,带动增收能力不强,实现贫困群众持续稳定脱贫压力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贫困县摘帽工作的要求,10月份以后,我县将全面进入县级自查、市级验收、省级验收阶段,最后集中冲锋冲刺的时间仅有2个月,各项工作必须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坚定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考核导向,全力以赴,决战决胜,确保高质量脱贫摘帽。一是狠抓政策落实。8月份开始,将再次组织政策落实到位情况的排查,确保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安居扶贫、低保兜底等政策精准落地落实。二是狠抓认可度提升。积极主动做好扶贫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处置工作,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扎实开展“七走访三签字”“四讲四评”等活动,让群众掌握政策、接受政策。三是狠抓成效巩固。切实抓好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创业扶贫,确保已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四是狠抓迎检筹备。对照摘帽验收和年度考核要求,制定迎检方案,培养迎检队伍。确保县级、乡镇、村级层面都有一支能够参与现场验收的队伍,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评估。

平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出席(38人)

黎耀辉  戴领梅  童驾辉   刘裕凡  李  泓  吴姣姣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卢本根  皮杨德  危细明  汤电辉  苏业汉  李  璇  李  毅

李迎春  李伯雄  李秋桂  李辉辉  吴恩厚  邹争新  邹群芳

张玉东  张足生  陈  巍  陈妙春  黄  军  黄伟平  黄芳菲

黄魁勋  符辰南  彭水良  彭岳平  喻子英  喻毅超  童向生

童绚辉  赖胜辉  缪  平   戴迎春

请假(1人)

张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