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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号公报

来源:县人大网 2015-10-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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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20号(总第221号)                      2015年10月26日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2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2

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县林业局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志超辞去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8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中霏辞去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8

关于提请补选余岳雄、胡伟、马学军同志为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12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2日在县城举行了第二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的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对以上四个单位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评议。经测评,县法院满意票29张,基本满意票2张,不满意票1张,测评结果为满意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满意票27张,基本满意票3张,不满意票2张,测评结果为满意单位;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满意票30张,基本满意票1张,不满意票1张,弃权票1张,测评结果为满意单位;县林业局满意票25张,基本满意票4张,不满意票2张,弃权票1张,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单位。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报告的报告。

会议接受张志超、张中霏辞去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补选余岳雄、胡伟、马学军为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泓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黎耀辉,副主任朱慕斌、李员明、何蒙珍、刘裕凡、李泓和常委会委员共32人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镇江、姜伟南;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各办、委副主任和梅仙镇、安定镇、余坪镇、浯口镇人大主席团主要负责人,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曾入伍、陈湘燕、赵般良列席了会议。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报告;

二、补选市七届人大代表;

三、对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进行工作评议;

四、其他事项。

 

 

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2015年度工作安排,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评议调查组在刘裕凡副主任的带领下,听取了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汇报,与法院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进行了座谈,征求了乡镇、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对各个法庭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7614日,从检察院、司法局、湘杰律师事务所邀请了4位熟悉法律知识的同志,随机抽取评查发改及一审程序民事案件85件。对李明院长所作的报告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了测评,参加测评的110人,真实票110票。县法院对人大这次评议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多次开会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评议调查,按照“边查边改,未评先改”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调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县法院近些年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办公条件逐步改善,法学人才层出不穷,法院文化建设锦上添花,先进事迹和人物不断涌现……比如被评为全国先进的李完武法官,其事迹改编后在中央电视台第七套《乡村法制剧场》播出,法官宋红艳在参加二十六届全国法院学术论文研讨会竞赛中获三等奖,这是全市法院系统近二十年来取得的最好成绩。在2014年的业绩考核中,平江法院取得7个全市单项先进和一个省级先进,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法院党组一班人的精诚团结和全院干警的辛勤付出。

(一)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自觉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民事审判是通过司法手段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和人身关系的一项重要司法工作,包括婚姻家庭、权属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传统民事审判,公司、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商事审判,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与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共同构成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主干。 2013年至今年8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936件,审结6473件,结案率占全部诉讼案件的78.02%,结案标的额3.23亿元。共受理执行案件1703件,结案1457件,执结标的总金额4149.98万元。二是积极参与县属企业改制和城区开发建设。围绕旧城改造等重大开发建设项目,调配审判力量,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审判介入、纠纷化解等司法服务,精心审理企业破产改制案件 ,召开债权人会议,审结 破产案件,妥善安置了职工,依法处置了破产财产,助推城区经济转型升级。三是建立重点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组建重点案件处置小组,运用假日立案、诉前保全、快审快执等措施,妥善解决了涉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多起重点案件。四是建立司法服务企业发展长效机制。对涉及企业、金融机构的商事案件,力争快审快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了金融安全,促进了企业发展。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建立企业联络人制度,建立起与企业间的常态化沟通服务机制,及时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坚持为民司法,依法保护民生权益

重视民生关切,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坚持便民立案、繁简分流和预约办案等便民做法,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完善了便民诉讼设施。二是精心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案件。几年共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3195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审结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侵权案件724 件,保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房产纠纷案件131件,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3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入推进法官进社区工作。举办法官社区讲堂,坚持到行动不便当事人居所地巡回审判、就地开庭,方便群众诉讼。在加义镇挂牌设立巡回审判点,在交警大队挂牌设立交通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便民开庭440多场次,举办法制讲座43场,赠送法律书籍840册,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发布布告4000份。四是积极为困难群体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建立困难群体案件“绿色通道”,快立快审涉老、涉弱等困难群体案件。共为困难群体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数十万元。 

(三)坚持和谐司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强化诉讼调解,推动矛盾化解。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强化调解优先意识,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成效,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民事审判呈现出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下降的良好局面。二是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展调解渠道。在积极做好委托工会、妇联和社区调解的同时,在立案庭和派出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人民调解和审判工作的诉调对接、联调联动。主动协调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建立交通事故案件联动化解机制,提高了案件调解率和赔偿款到位率。  

(四)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坚持从影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主要环节入手,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审判运行管理。建立审判工作月度推进会制度;完善庭审程序操作规则,明确了审判员、书记员的庭审职责,提高了庭审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审判效率管理。深入推进简易案件速裁机制,以流程管理为核心,严格审限跟踪控制,着力提高审限内结案率。严格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加大办案质效指标考核力度。实现了收结案总体平衡的目标。三是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建立了庭审评议、案件评查和分析讲评“三位一体”的立体化监控体系,实行裁判文书层级签发制度,加大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力度。通过民事案卷 评查和对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进行逐案分析讲评,审判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坚持廉洁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围绕建立一支“公正、廉洁、为民”的民事审判队伍,狠抓教育、管理和监督,民事法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坚持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建了以民事法官为核心的 队伍,以提高实务技能为重点,定期开展民商事业务培训,共组织岗位培训86次,培训民事法官、书记员278人次,队伍的司法办案、化解纠纷和群众工作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先后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3次,认真整改查摆出的问题,队伍的司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确保民事法官廉洁自律、依法用权。 

(六)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审判工作

强化监督即支持的理念,认真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民事审判工作。一方面坚持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民事案件审理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通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支持,有力推动了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密切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主动走访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坚持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工作150多人次。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围绕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狠抓了审判管理和制度建设,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人才短缺、人才流失致使办案压力越来越大,三年来,法院调走、辞职、开除干警达16名,其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8名。民事案件居高不下,民事法官人均年办案超过70件。尤其是基层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明显,有的法庭人均办案超过130件。加上少数当事人不能理性维权,诉讼中人身攻击、缠诉闹访等时有发生,民事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身心疲惫。

二是民事纠纷化解难度不断增大。近年来,民事纠纷矛盾更加尖锐,新类型民事案件迭出,特别是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案件数量更是迅猛增长。一些群体性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大量进入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利益平衡和矛盾化解的难度加大,承受着巨大的涉诉信访压力。

三是民事审判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次评议过程中,通过对部分案件抽查发现,有的案件裁判文书没有进行充分的认证说理,有的案件对证据的认定的采信有偏差,有的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不当,有的案件时序颠倒,有的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有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手续不全等等。这表明民事审判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大局意识、服务观念不够强,不善于把民事审判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个别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不够强,导致少数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不佳;个别干警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办案质效还有待提高。

四是民事审判司法权威有待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体现的是法律权威和法治权威,主要靠法院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活动来树立,同时也需要全社会来共同维护。当前,司法权威不足导致生效民事裁判不能得到应有的尊重,民事法官的人格尊严时常得不到维护,甚至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依法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

一要强化管理理念。以推进审判管理改革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全面强化法官审判管理意识,努力实现案件质量效率有新的提高。二要细化管理措施。以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重大涉诉信访案件为重点,扎实开展逐案评析工作。每月对关键质效指标进行排名通报,动态监控办案指标完成情况。三要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庭长的管理职责,加大对临近审限案件的催督办力度,严格控制超审限案件,确保收结案动态平衡。四要规范权力行使。深化重大案件层级审核签发制度,强化合议庭职责,完善裁判文书评查纠错机制。

(二)进一步坚持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裁判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核心内容,更具有倒逼司法公正的现实意义。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所言:“通过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形成倒逼机制,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增进公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我县法院网上裁判文书公开起步较早,但由于法院审判方式和多年形成的文书制作习惯束缚着裁判文书的推陈出新,加之写作方法单一,对裁判文书的认识不到位,从根本上决定了裁判文书难出精品,使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打了折扣。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内容之一。只有司法公开才能促进司法公正,法院在过去的良好基础上,应当顺应改革的潮流,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在这方面作更进一步的探索。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

更加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培养民事法官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民事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加注重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深化法官进社区工作,以优良的作风、扎实的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更加重视民事法官队伍建设。加强审判资源配,特别要重视基层法庭建设,审判力量要下沉,要向法庭倾斜,切实解决好法庭日常工作中接待群众来访,出差办案等审判力量不足方面的矛盾。统筹解决民事法官流失、短缺、断层等问题,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四)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权益实现

法院近二年在执行工作中采取了很多的方法和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执行难是长期存在的、困扰法院和社会的一个棘手问题,如果权益得不到实现,这意味着当事人历尽千辛万苦赢了官司,得到的只是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这也是严重的司法不公,这也是申请执行人到人大来反映较多的问题。今后还要更进一步加大力度,攻坚克难。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积极争取支持

主动将法院工作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紧紧依靠党委和人大的支持解决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经济发展中引发的群体性利益调整和涉及政策变更的历史遗留问题,对法律规定尚不明确或实践中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纠纷效果不佳的敏感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借助政治、组织优势予以妥善解决。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关于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们在朱慕斌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县发展和改革工作进行了调查。调查期间,评议调查组先后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班子成员,中层股室干部,一般干部职工及部分离退休老同志进行了座谈;还走访了县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农调队等相关部门单位和加义、咏生等部分乡镇领导、人大代表等,听取了各个方面的意见;并对吴姣姣局长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上的工作报告进行了测评,参加测评的25人,真实票25票。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县发改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为引领,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适应“新常态”,充分发挥综合经济部门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规划引领,一张蓝图谋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

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一是“十二五”规划顺利推进。今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不利因素,县发改局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有望达到预期目标,进一步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后劲。二是抓好规划编制工作。先后组织了《平江县工业布局规划》、《平江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等45个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平江经济社会发展发展绘好了蓝图,也为争项争资做好了基础性工作。三是初步形成了“十三五”规划文本。今年以来,县发改局对全县27个乡镇和35个县直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督查规划编制落实,掌握一手资料,并召开了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讲评会。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我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意见收集,形成了“十三五”发展规划文本初稿,确定了“融区升级,生态提质,三区四业,小康平江”的发展思路,正在提请“四大家”审查定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市发改局主要领导在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汇报会上说,“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学平江”。

2、把握机遇,争取政策,成功跻身六个区域板块

区域经济发展是国家新常态经济形势下的重要国家发展战略。县发改局把握契机,积极争取,已成功跻身6个区域板块。

一是跻身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确定我县为绿色产业示范区;二是挤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成为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33个县中的一份子,获得了国务院批准;三是跻身赣闽粤苏区。成为了湖南18个重点支持的县之一。四是跻身长江中游城市群。我县已进入了城镇发展,产城融合跨省组团建设,九江、岳阳、咸宁组团,将平江、修水、通城为次示范经济合作区,并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绿心”和生态屏障来建设;五是跻身湘赣边区合作区。与江西省井冈山市、莲花县、湖南省澧陵市、浏阳市等湘赣边区十个市签订了《湘赣边区开放合作交流会浏阳共识》和《湘赣边区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交通运输、环保、安监、旅游,综合维稳等领域合作纵深发展;六是跻身省际边界特色镇建设。2014年我县龙门镇被列为湖南省省际边界特色镇建设规划。

3、结合县情,加强调研,准确把脉县域经济发展态势

    县发改局切实加强对全县经济形势的监测与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建议。围绕我县基础建设、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关乎全县发展大局的措施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谋,部分调研成果得到有效应用。

(二)突出争项争资,一鼓作气抓落实,项目资金争取效果明显

1、项目库建设应运而生。为全面夯实我县争资争项承载基础,完善和优化我县固定资产投资体制,2013年县发改局重新修订和完善了《县十二五重大项目库》《洞庭湖生态经济区项目库》等,对我县已有的项目库进行再开发、再筛选、再包装。《2014-2020年平江县动态储备项目库》初步建成,共有项目1068个,总投资2926亿元。为我县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项目储备。平江电子项目库建成与利用,得到省、市、县三级领导的肯定,市发改委多次在全市发改工作会上推介平江的做法。

2、争项争资效果明显。华电火电平江电厂项目已于今年5月12日获国家发改委路条,全面完成20余项专题报告编制,取得复函等相关工作,启动电厂主体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相关工作,力争实现2018年项目双投总体工作目标。平江抽水蓄能项目已成立前期办公室,计划近期内促成业主单位成立项目筹建处,力争明年开工上马;争取咸韶铁路过境平江,平益高速,重金属污染治理二期,汨罗江综合治理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均取得突破性效果。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扎实推进。2013-2014年我县新建和改造四级公路30公里,村组公路78公里,整修农田灌溉水渠1.1万米,维修山塘,堰坝30多处,铺设农村饮水管道3.6万米。搬迁扶贫工程全面展开。2014年黄金、咏生等16个乡镇实施易地移民搬迁224户,895人。他们通过积极争项争资已收到良好的效果。2013年争取上级拨付资金7.35亿元,以发改口径下达的有2亿余元;占全市争资总额的25%;2014年争取东部饮水工程,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医院、学校建设等各类项目64个,争取资金1.7亿余元,全年共向上争资达3亿余元,今年截止到目前已争取到位资金3.8亿余元。

3、项目监管把紧五关。项目监管线长面广,监管职能部门多。今年,以发改局牵头,开展把“五关”工作,一是把好项目审批关,对国家禁止发展的产业坚决不审批;对污染环境,能耗高,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不申报;对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社会公众利益的项目,必须专业机构评审。二是把好项目招投标关。国有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推进“网上电子招标”,公开招标和进场率均达100%。三是把好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关。为了严格变更管理,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近两年来重点对县档案馆,石牛寨地质公园等一批重大项目进行变更监管,共节约投资1000万元以上。四是把好项目稽察关。配合国家、省、市认真做好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查处违规违纪案件50余起,收缴处罚金额150余万元。五是把好项目资金管理关。2014年出台了《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今年又拟定了《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分配、监管实行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管理方式,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的公信力。

(三)狠抓队伍建设,一心一意干事业,干部作风实现“三个转变”

1、有效推进职能转变。为了落实全面推进改革精神,县发改局制定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创优经济环境,为全县争项争资和招商引资工作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在全县率先实施项目“一站审批”“进厅办结”和“限时办理”制度,审批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

2、有力强化作风转变。发改局是一个政府权力部门,也是一个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担负着很多政府职能,他们为了防微杜渐,在思想上堵漏洞,每年都要请县纪委的同志上法纪教育课,除坚决贯彻执行省纪委“八条禁令”,县委46条规定外,局党委制定了机关干部“十不准”的规定,用制度管人,机关呈现精神振奋,作风优良,高效工作的良好氛围。

3、不断促进业务能力提升。近两年来,他们请省、市发局委领导,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讲理论业务知识课10余场次;先后将5名干部选送到有关学校和业务培训单位学习培训;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经常轮流讲业务课,要求全体干部都学业务,懂业务,互相学习跨股室业务,培养全才、通才、适岗人才,改变全局干部中的隔行如隔山,隔岗如隔河的工作状态。

同时,县发改局能够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每年至少两次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且提供的报告应当说是比较及时,比较客观,比较负责的。尤其是对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意见能够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如今年收到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14件,已办结14件,对个别批评建议意见,因政策和资金问题暂时不能落实到位的已做好了沟通解释工作,做到了代表回复满意,群众满意。

二、存在问题

(一)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主要表现在我县的发展与改革步伐还不够快,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十分理想。比如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比较脆弱,内在动力不强,经济总量偏小,主导产业优势弱,财政自给率低,特别是今年固定资产投资滞后,发展拉动效应不大。因此,如何加快平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奔小康步伐,加快赶超周边县市的发展;如何把平江人口大县、资源大县、生态大县、旅游大县的优势发挥出来,变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赶超优势;作为县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发改局既要当好参谋,又要唱好主角。

(二)经济发展形势依然严峻,项目争取的空间仍较大

近年来,县发改局争取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不断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培育了不少后劲。但平江是一个农业大县,如何利用山多土多争取项目资金惠农,带动特色农业经济发展的项目较少,目前整个城镇周边没有形成产业链农业基地,比如老百姓反映城关蔬菜大部分靠外地运进,城边没有一个上规模的蔬菜基地,切实解决群众菜篮子问题。我们与长沙县、浏阳县相比,争取项目,扩大投资规模和拉动经济总量提升的空间仍较大。

(三)项目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项目监管工作是发改局的一项重要职能,过去一直比较重视项目申报,争取项目资金,存在放松项目监管的现象。有的项目在重点环节上从严监管不够,容易出现问题。如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项目不按程序办事,分解项目资金,项目工程变更等都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

(四)队伍建设还要再度加强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发改干部宏观调控、超前谋划、驾驭全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专业水准有待进一步加强;股室之间协调配合、沟通合作有待进一步密切;个别干部的纪律意识、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

三、整改意见

(一)要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发改局是重要的政府综合经济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调查研究,经常倾听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有益意见,找准平江发展的路子;要加强产业兴县,加快工业发展,加快财税收入增长,加快赶超周边县(市)发展,加快奔小康步伐,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早日摘掉平江贫困帽子,打造经济强县。

(二)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宏观政策的研究,及时掌握国家和省资金投向,重点研究《洞庭湖生态区发展规划》《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发展规划》等政策,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储备充实项目库。进一步深化对县情县况的认识,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项目扶持力度,结合我县农业大县实际,积极研究国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谋划、论证、储备一批事关全局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确保我县今后一个时期的投资和项目建设能够取得新突破。

(三)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工作

加强项目监管工作,是人民群众迫切愿望,也是发改工作职责所在。今后要从项目招投标施工质量,资金使用、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等方面加强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个环节的监管情况,建立项目监管电子台账,接受上级和社会的随时监管,使每一个项目都成为优质工程,放心工程,廉洁工程,造福工程。

(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各项工作在制度规范下有力稳定快速推进。二是要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注重多渠道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建立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和绩效监察制度,主要督查考核股室年度责任制,重点督查考核各项会议议定事项,以此提高办事效率,为实现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牢固树立作风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改革意识,主动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提供全方位服务。

 

 

 

关于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7至8月份,我们在何蒙珍副主任带领下,对县住建局近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评议调查。我们召开了住建局全体班子成员会和机关干部职工动员会,吴向前局长在动员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参加会议的138位同志对吴局长的报告进行了测评,测评结果为真实票137张,基本真实票1张,没有不真实票。我们座谈了离退休老同志和局机关干部职工共90多人,走访了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天岳建筑工程公司、长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湘禹水电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县污水处理厂等5家企业和城关镇、三阳乡等乡镇,听取了分管副县长欧阳晓耀同志的意见。

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县住建局党委及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拼搏,依法履行规划和建设的各项管理职责,强化机关管理,狠抓城乡规划落实和建设质安监管,为努力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全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狠抓制度建设,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去年,住建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健全了系列规章制度,干部思想和机关作风发生了根本变化。

一是落实制度,机关作风变化大。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县住建局班子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以班子的集体意志和过硬的作风带头示范,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干部职工的出勤“打卡”制度和日查岗、周小结、月考核,季兑现,年总评的考评奖罚等10多项机关管理制度。今年上半年已突击督查16次,其中出勤检查7次,会风督查5次,工作抽查4次,下发通报4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反映,近年来住建局的机关干部作风发生了根本转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已不复存在。

二是学习培训,班子带头成常态。县住建局从主职到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近两来,邀请县委宣传部余发根副部长,纪委余振之常委等领导对机关干部进行“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法纪教育,开设道德讲堂,请专业人员进行技术讲座,组织股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到广州增城、江西上饶、修水等地考察学习,并落实了鼓励干部职工通过进修、自学提高业务能力的奖励机制。领导带头严守廉洁底线,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坚持按标准办事,严格控制超标准接待。据审计2013年和2014年,局机关分别缩减“三公”经费18.64万元和24.61万元。调查组认为,县住建局班子是一个结构合理、团结务实,清正廉洁,开拓创新的班子。

(二)突出规划引领,城市品位显著提升

近年来,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高度重视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做到了:严格挑选规划设计单位。对规划设计部门一律实行网上公开招投标信息,达到规划设计部门的 “优中选优”。如北京千府国际的天岳广场规划设计,新加坡裕廊国际公司的天岳工业新城规划设计等,确保了规划设计方案的高标准和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落实了规划设计单位储备库和专家储备库的“两库”建设工作,储备了一批国内外的优秀设计单位和专家,为今后我县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严格把关评审设计方案。对每一套规划设计方案都实行部门、专家、规委会三级定审。如“一江两岸”、人行景观天桥规划设计方案就多次组织专家会审,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全面推行先规划后建设。基本实现了县城及镇村规划的全覆盖,县城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5-2020)于2013年8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完成了全县旅游发展、综合交通体系、城市色彩、排水防涝等15项专项规划,天岳新区17.3平方公里控规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县城牛车湾、首家坪、三阳街等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城控规覆盖率达到了100%。全县有25个乡镇完成了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 有527个村完成了村庄规划。由于积极发挥了规划的引领作用,县城建设品位显著提升。

(三)强力拆违控建,城乡规划有效落实

拆违控建是确保城乡建设规划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住建局上下高度统一思想,做到了拆违控建工作的宣传、投入、巡查和处罚“四到位”。按照“运料就截、下脚就挖、砌墙就拆、露头就打”的总要求,不畏艰难,不徇私情,重拳出击,毫不手软。首先是宣传到位。在全县范围内发动各乡镇利用宣传栏、宣传车、固定标语、电视飞字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了控建拆违工作的宣传到位;其次是投入到位。近两年共投入147万元,配备执法车辆和必要的拆违工具,建立了私房监管信息平台;然后是巡查到位。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在县城规划区内设立近600个控建监管固定监测点,实行常态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与跟踪巡查相结合,主动巡查与协助巡查相结合, 利用GPS定位实时监控,确保控建拆违巡查工作不留死角;最后是处罚到位。两年来,共拆除违法建筑418起,建筑面积25735平方米,实施行政处罚60余起,行政拘留3人,网上追逃1人,问责干部25人,收缴罚款290余万元。由于拆违控建力度加大,我县违章建筑明显减少,城乡建设规划得到了有效落实。

(四)加强质安监管,切实做到警钟常鸣

质量安全是住建工作的“生命线”,住建局牢固树立安全质量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局长、分管副局长带队下工地开展质安巡查的机制,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企业负责人每月一次安全学习,每季一次安全演练,每半年一次安全专题培训,认真组织安全检查,仅今年上半年就组织了专项联合检查4次,建筑工地安全救援演练12次,出动检查人员80余人次,检查项目34个,排查发现隐患63例,下发整改通知21份,下发停工通知5份,约谈项目负责人4人,在检查过程中坚持做到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复工,有效保证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大楼获得“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近几年,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实现了“零死亡”的目标。

(五)积极履行职责,办好每件民生实事

住建局党委一班人坚持把“为民服务”作为全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着点,切实履行职责,办好民生实事。一是完成了天岳大道、连云东路、首家坪大道、东兴北路、书院西路等城市道路的改造和建设,规划设计建设了汨罗江城关段沿江风光带,完成了20条县城背街小巷的建设改造,硬化路面4.2万平方米,完成塔兴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县城污水处理一期、二期和污泥处理厂建设,完成污水管网建设39.6千米,维修改造下水道、污水管网5.3千米。二是支持长寿镇投资3460万元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南江、安定两镇的污水处理厂也正在顺利推进。三是农村危房改造进展顺利,局领导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改过去的零星安置为集中安置,在南桥乡试点将永联村的81户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取得了群众满意、领导认可的良好效果,得到了副省长张剑飞等领导的肯定,并作为“危房改造”示范工程在全省推广。2013年5月开始到2014年止,不足两年时间,在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800户、下拨资金4975万元的基础上,2014年底,实际落实4812户,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1012户。

(六)重视民情民意,认真办理代表意见

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住建规划工作的意见,不仅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虚心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还健全了人大代表议案和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机制,创立了“谁主管谁负责,谁答复谁回访,谁受理谁落实”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模式,并将办理工作纳入了机关年度考核内容,截止8月中旬人大代表对住建局所提的10条批评意见、建议已全部办结。

二、存在问题

住建局工作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规划编制不全,规划执行不够严格

近年来,我县虽然高度重视了城乡规划工作,但仍有缺失的地方。一些重要专项规划,如“消防专项规划”,“综合管线规划”,“绿道网规划”的编制工作尚未启动,绝大多数中心镇区还没有完成控制性祥规编制。县城建设规划随意变更,城市道路及管网砌了拆、拆了砌,挖了补,补了挖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安监压力不小,执法措施不能到位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建设项目增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难度增大,县域内少数招商引资、市政建设、安置区建设和旅游区建设项目为降低成本,逃避质安监管,不依法报建。特别是个别施工企业对住建部门下达的“质安停工整改通知”不理不睬,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行政执法措施不能到位,严重挫伤了执法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给我县建筑施工行业留下了安全隐患。

(三)人才引进困难,技术人才青黄不接

据了解,目前住建局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高级技术人员奇缺,全局没有一个注册规划师,过去一些专业技术人员都已退休或退线,因局机关干部超编,加上平江现实的生活和经济条件,高级技术人才引进十分困难。此外,由于住建局工作的特殊性,现有的一些优秀人才难以留住,近两年就有5名同志相继调离住建局。

(四)管理体制欠顺,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履行对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职能,在园林绿化、市政建设维修以及燃气管理等方面也存在职能交叉现象,导致工作欠主动、责任不分明。二是住建局虽然将行政审批事项搬入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但在规划、报建、审批等一些程序中仍然存在“多头跑”的现象,极少数干部职工因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中“慢作为”的现象还依然存在,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

三、整改建议

(一)加强规划执行力度,尽快完善重点专项规划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争取县、乡(镇)、村各级领导重视,加强相关干部、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学习,真正从思想深处认识规划的重要性。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规划执行力度。住建局作为全县城乡建设的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当好规划管理、执行、监督的参谋,杜绝过去存在的“规划标准不高”,“规划跟着建设走”和“规划随意变更”的现象,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控建拆违力度。对违规建筑要敢抓敢管,做到一步不让、一拆到底。四是要加快完善重点专项规划。规划办要争取领导重视,尽快启动 “消防专项规划”、“综合管线规划”,“绿道网规划”等重要专项规划和农村中心镇区控制性祥规的编制工作。

(二)加强质安监管力度,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

一是要配强队伍。质量安全工作无小事,抓好质安监管,队伍最重要,要配齐监管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奖罚兑现机制。二是要加重处罚。对少数不主动报建,逃避质安监管的企业,特别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配合,采用罚款、吊销证照、取消招投标资格、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确保质安监管到位。三是要加强巡查力度。要建立质量安全巡查的长效机制,把质安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引进高级技术人才

一是要按规定出台一系列鼓励干部职工自学成才的奖励激励机制,引导部分在职的一般技术人员和专业不对口的年轻干部职工采用进修深造或自学方式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对重要岗位的高素质技术人员,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制定人才引进方案,以最优惠的条件,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三是要稳定现有专业技术队伍,要提供一定平台让他们施展才华,为他们解决工作、生活、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安心本职工作。

(四)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着力理顺相关管理体制

一是要积极向领导作好汇报,在争取领导重视支持的前提下,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二是要转化工作方式,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争取工作主动,以敢作敢为的工作态度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三是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审批程序,加快“一站式审批平台”的升级,解决好群众办事“多头跑”的现象,尽最大的努力方便群众。

 

 

关于对县林业局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们在县人大常委会李员明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全县林业工作进行了调查。调查期间,评议调查组先后与县林业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一般干部及部分离退休老同志进行了座谈;实地走访了基层林业站、国有林场、森工林场、木材加工厂、林业大户;听取了乡镇主要领导、人大代表等各个层面的意见,并对余燕辉局长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上的工作报告进行了测评,参加测评的120人,真实票117票,基本真实票3票。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年来,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按照“生态立县,绿富双赢”的发展战略,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深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促进了全县林业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高度重视林业发展,生态建设扎实有效

县林业局始终把发展林业生产、增加绿地面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各类工程造林的有利契机,加大生态建设力度。近3年来,每年完成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重点工程人工造林、新造油茶林、长江防护林造林等造林任务8万亩以上;积极组织和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每年全民义务植树保持在300万株以上,参加义务植树6万人次以上,27个乡镇共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28个,且每年都在新增;完善G106线、S308线、平伍公路补植计划108公里,植树12600株;编制了秀美村庄建设三年规划,现已规划建设秀美村庄541个,示范村3个;在南江、梅仙等乡镇的主干公路两边可视山边及长石矿区裸露地区,开展森林植被恢复28起,恢复面积1.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3.2%,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和提高。先后获得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县、全省工程项目造林工作先进县等多项荣誉。

(二)切实加强资源保护,依法行政日趋规范

一是加大了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年来,全县共查处、侦破各类涉林案件42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33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25起,处罚329人;收缴木材306.47立方米,为国家、集体和林农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99万元。

二是执行了严格的林地红线保护。积极探索林地管理机制,加大对乱征滥占林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年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39起,处罚金207万元,办理永久、临时占用林地177宗,林地管理工作去年成功通过国检。今年临湘、慈利两县先后来我县学习林地保护经验。

三是切实加强了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认真抓好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消防大队、扑火队、村级护林防火员四支队伍建设,全县500多个重点林业村自发组建了扑火队伍,森林防火综合能力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同比下降了36.5%,森林防火工作连续6年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四是严控森林病虫危害。在全县配备了45名专兼职病虫害测报员,病虫害的防治率从过去的70%左右提高到了95%,无公害防治率达100%,成灾面积远远低于全省规定标准。

五是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与保护。目前,全县共有159.17万亩山林被划为重点公益林,占全县山林面积的36.6%,其中国家公益林90.82万亩、省级公益林68.35万亩。已启动生态公益林建设的25个乡镇、4个国有林场和5个森工企业都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三年来,共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7228.12万元,涉及509个村(工区)68305户。

六是实行采伐指标限额制。全县年木材生产计划从以前的20万立方减少到目前的每年4万立方米以内,并严格控制采伐方式和采伐强度。

七是实施林木流通管理跟踪监督制。全县共设置7个木材检查站、4个木材检查点和一个木材运输巡查中队,对全县主要交通要道进行监督检查。使无证运输、超证运输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的遏制。

通过以上各种措施和办法,有效保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巩固了生态建设成果。

(三)全面落实林业政策,林改工作有序推进

自2008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以来,我县致力深化林改,通过林改,达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的,农民经营林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有力促进了现代林业发展。目前,全县共流转山林421宗,面积58.5万亩,主要开发油茶、楠竹、用材林和林下经济;在全县建立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157家,加入合作社的农户2.6万户,经营山林65万余亩,通过合作社带动农民集约化经营林地110余万亩,入社农户比未入社农户年均增收25%以上,2014年度全县林下经济产值达到了4亿元,荣获全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典型示范县、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县。今年6月,国家林业局林改司组织全国各省市60多名林业专业合作社代表,到我县举行林下经济现场观摩会。同时,国家、省、市多次到我县调研国有林场改革有关事项,积极听取我县意见、建议,目前3大国有林场改革已经全面完成,林场发展前景十分看好。

(四)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县林业局不断加强机关作风自身建设,狠抓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创新服务理念,强化制度管理。调查中,我们也走访了一定数量的行政相对人,都表示林业部门能积极主动提供服务,没有发现“吃拿卡要”等现象。同时,林业局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积极整改。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近年来涉及林业局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议案共13件,通过与代表加强沟通、及时办理和向代表答复,回复率、满意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林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我县建设生态大县的要求,与全县人民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对林业工作转型跨越发展研究不够。县林业局在实际工作中抓项目、抓具体任务多,对林业转型发展研究不够,有些措施办法没能及时制定出台,没能很好地调动全社会参与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的程度不够广泛,科技应用的技术和手段还不新,各方面对林业投入的积极性还不高,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的聚集度还不强。

(二)林权体制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主体改革不彻底。我县林权体制改革自2008年开始,由各乡镇牵头负责该项工作,当时国家要求是用3-5年时间完成,但我县仅用1年时间就完成整个林改工作,实际工作时间仅8个多月,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任务十分繁重,涉及山林权属纠纷的问题很多,尽管抽调大量的人员投入到林改工作中,但因人员结构、素质、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留下许多后遗症,致使很多林权证与实际脱离,导致林地产权不明晰,或者明晰不准确,使全县一些林权证无法下发,积压在村组,林权证到户率不足70%,如伍市、浯口等乡镇很多都是整村未下发。发下去了的,一旦涉及林地征收等利益收成,极易引起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和工程建设。二是林地流转不规范。我县以前招商引进的凯迪公司、泰格林纸业等,以每亩较低的价格流转了近20万亩林地,绝大部分荒废在那,没有措施制止。三是目前3个国有林场已经完成了改革,发展前景看好,但是6个森工林场因为没有列入改革范畴,仍然面临较大的发展困境。

(三)非法侵占林地现象仍然存在林业部门对森林防火方面的法律宣传较多,但对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不系统、不全面、不到位,社会上对依法保护林地的意识仍然比较薄弱,导致出现许多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的情况,林地流失现象依然严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企业采矿、采石、采沙、取土等乱占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二是乡镇工程项目建设不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就擅自占用林地;三是林业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往往存在避重就轻、以罚代法、以补办手续替代处罚的倾向,一定程度地助长了非法占用林地的歪风。

(四)林业队伍现状与工作任务要求有差距

1、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人才断档。现有技术骨干大都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从林校毕业出来的,年龄都在50岁上下,新进人员大都是行政管理及退伍分配,真正懂业务的不多,一些林业重点项目工程实施、林业规划设计、营造林技术指导、林业资源专项调查等技术含量高的任务难以得到很好落实。

2、森林公安局处境艰难。森林公安局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的中坚力量,但目前,森林公安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老化。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4个森林派出所的所长平均年龄超过50岁,且大都在本岗位工作10年以上,一旦实施以往的退线政策,半数以上负责干部可能就直接退线,整个班子将处于瘫痪状态。二是负债运行。一个所一般是3个干警,3个协警,年预算经费为5-6万元,维持基本运转都有问题,出现案子,办则经费无着落,不办则涉嫌渎职。三是个别林业派出所干警存在收费、罚款不规范及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

3、乡镇林业站执法存在不足。林业站下放乡镇后,受行政干预较多,地方保护主义增强,林业站对一些林业违法行为不主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少数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到位、不规范,工作责任心不强。比如个别林业站所,本该去年撒放的防虫药水,直到今年还堆放在办公室。

三、整改建议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县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的基础工程。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加快我县林业全面快速发展,实现绿富双赢的宏伟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1、要进一步做好林业发展规划。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林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新思维,抢抓机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完善提高林业发展战略规划,优化林业资源配置,消除林业发展的机制性障碍,推动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要加大林业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承包荒山,切实增加对林业的投入,把我县的林业工作和生态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全县人民创建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环境。

1要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按照法定程序,对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进行调查、取证、调处,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扎实深入,杜绝久调不结现象,着力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规范林地流转,鼓励林农按照森林法等有关法定的程序,以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林地林木,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要加快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加快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建设;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快森工林场的改革步伐,消除历史包袱,促进林场发展。

3、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要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林业法律法规意识和爱林护林意识;要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依法审批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程序,严格按照采伐作业设计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杜绝木材采伐批少砍多,异地采伐,套用自用材指标采伐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抓好木材运输检查和经营加工两个重要环节,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要严格实行林政执法巡查和层级监督检查制度,遏制和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4、要进一步注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解决人才短缺、青黄不接的问题;要保障森林公安办案经费,引进年轻干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有效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要强化林业干部队伍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林业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道德素养,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要加强对乡镇林业站所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确保林业站更好地聚焦主业,把工作的精力和时间主要用在林业的“管理、组织、指导、服务”上,助推全县林业事业发展。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志超辞去岳阳市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5年10月22日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志超辞去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中霏辞去岳阳市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提请2015年10月22日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中霏辞去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关于提请补选余岳雄、胡伟、马学军

为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由我县选举产生的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良成同志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职务自行终止;张志超、张中霏同志因工作变动,已提请辞去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由我县选举产生的市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出缺3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及岳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岳常联[2015]16号、18号文件通知精神,提请补选余岳雄、胡伟、马学军为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请予审议。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10月22日

 

 

 

 

平江县第十六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

 

  任:黎耀辉

副主任:朱慕斌    李员明    刘裕凡   何蒙珍      泓(女)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甘志坚    李向阳(女)李炎平      李俊杰     李辉辉(女)

      吴松江      张旦根      张够新       

陈妙春    易完桃      罗移东      周长江     袁幼芳

徐建红            凌对明             黄方林

黄国平    彭岳平      彭富强      喻毅超     赖湘平

  

  假:李楠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