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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公开选任村级后备力量的公告

来源:县委组织部 2024-06-1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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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选任一批村级后备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计划

  全县公开选任村级后备力量50名。

  二、选任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二)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在平江县;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四)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已享受财政打卡的村(社区)“两委”成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任步骤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下载并填写《平江县公开选任村级后备力量报名表》,同时附本人照片(2寸,彩色)、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荣誉证书、资格证、职称证、专利等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证明材料),以“平江县村级后备力量报名资料-XXX”命名打包压缩为电子档,并发至邮箱pjdj6222382@163.com。

  (三)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再由纪委监委、政法、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审。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核考察。

  1.优先选拔情形。优先选择农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与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相关专业的报名对象。

  2.资历量化评分。采取资历(指学历、荣誉、资格证、职称证、专利等)量化评分的方式从高分至低分遴选,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3.体检与考察。根据选录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

  4.公示。对拟选任对象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任职。根据全县各村职数空缺情况和乡镇籍录用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优先安排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

  四、政策待遇保障

  (一)优先发展中共党员。不是中共党员的选任对象,选任期间按相关程序优先发展为中共党员。

  (二)列入村(社区)“两委”成员管理。由县委组织部明确选任对象列入村(社区)“两委”成员管理。选任对象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按程序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委员;选任对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到村(社区)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再按程序推选为村(居)委会委员。

  (三)同等享受相关待遇。选任对象在选任期间,参照全县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保障标准,同等享受其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正式当选“两委”成员期满3年后,有资格报考村干部岗位类别的公务员。

  (四)发放专项工作补贴。选任对象到村(社区)任职3年内,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考核,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的工作补贴,3年内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自录用起不再享受工作补贴。

  (五)实施双重管理考核。选任对象选任期间参照村干部管理考核,以所在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县委组织部专项管理和考核,管理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任的重要依据。同时,选任对象在选任期间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五、咨询电话:0730-622238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平江县公开选任村级后备力量报名表

  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8日

平江县公开选任村级后备力量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