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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江县公安局 招聘派遣制辅警(第四批)的公告

来源:平江县公安局 2021-12-1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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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平江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12人,其中勤务辅警/执法类11人(男10、女1),文职辅警/文秘类1人(男女不限)。

职位分布:交警大队4人、指挥中心1人(女性)、巡特警大队2人、经侦大队1人、网安大队1人、天岳派出所1人、上塔市派出所1人、大洲派出所1人。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与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接受派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为平江县。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高:男性165厘米、女性155厘米;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大专以上,勤务辅警高中以上,并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报考交警大队辅警须有C1以上驾驶证。

4、女性辅警,年龄二十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01年11月30日出生)。男性辅警,年龄二十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至2001年11月30日出生)。

5、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没有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亲属没有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

6、本人无身心疾病,无生理缺陷,无纹身。

7、服从分配。

四、报名(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

(二)报名地点: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公司(县城西街老公安局院内),咨询电话15074091788(李队长)。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近期一寸相片2张、户口页、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报名人员的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资格审查、聘用时资格终审;

(四)资格初审、复审:由县公安局、报名人员户籍地派出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复审,对符合条件者,由金盾保安公司通知考试。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分。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由金盾保安公司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中长跑1000米(女性800米),以《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为参照,本次中长跑测试放宽至5分30秒达标。

2、笔试。根据岗位性质,确定笔试内容,卷面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法律法规知识80分+打字20分。

3、面试。采取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审、身体状况目测及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应聘人员体能测试达标后均须参加笔试与面试(不达标则被淘汰),有一项考试不参加视为自动弃权,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并对照招聘计划,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公安局辅警办配合金盾保安公司组织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增加毒品毛发检测项目,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二)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涉黄涉赌涉毒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固定工作的人员;

7、不服从分配安排的人员;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与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平江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反映,按规定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务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试用期及合同签订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不发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十、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辅警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工资福利与现在职辅警相同职位工资等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个人部分需在本人工资中扣除代缴)。

十一、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体能测试结果、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都通过金盾保安公司公布,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该公司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5、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和考试区域请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经测量体温(小于37.3℃)、扫描“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报名和参加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6、未尽事宜,由平江县公安局警辅办负责解释。

 

 

平江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