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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瓮江镇2020年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来源:瓮江镇 2020-04-0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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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发〔2020〕3号

关于印发《瓮江镇2020年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瓮江镇2020年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工作考核细则》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2月27日

瓮江镇2020年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依据

结合中央、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对村综合绩效考核要求,依据《瓮江镇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单位。

三、考核内容

1.基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各村(居)分别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合力量,建立6-10人以上的工作队伍,确保强力推进整治行动;制定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制定评比细则,召开动员会;预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必要的经费,多方筹措资金;建立评比机制,加强信息反馈和工作台账。

2.宣传工作。按照镇政府印发的宣传标语,利用微信平台进行宣传造势;各村建立宣传专栏,制定村规民约发放到户,村(居)采取召开屋场户主会和家庭妇女会的办法向群众宣传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3.整治成效。通过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各村90%以上村民小组达到《瓮江镇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达标村标准,并建立和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整治行动。

4.加分。按督查要求,从严开展督查,被督查村无扣分问题的;打造的示范点超过方案要求的;提质屋场改造或规范村民建房超过领导小组下达任务数的;举办现场会;受到省市县肯定表扬的。

5.减分。凡出现重大负面舆情、重大群众性事件、省、市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批示点名批评的,考核总分值扣减10分。

四、考核方式

日常督查(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与集中攻坚行动结束后的验收考评相结合,具体考核计分标准见附件。

五、结果运用

1.考核分值折算作为镇党委、镇政府对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依据,与评优评先挂钩。

2.考核分值作为评选5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和确定重点督办单位的参考依据。以7月底为时间节点,对被抽查考核分值排名末3名的村进行重点督办,并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

 

附件:瓮江镇2020年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工作绩效考核计分表


附件

                   

序号

内  容

计  分  标  准

考核方法

得 分

1

基础工作

(20分)

1.规定时间节点,村分别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6-10人以上的工作队伍(计2分);

2.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计1分);

3.召开动员会(计1分);

4.制定考核评比细则(计1分);

5.多方筹措资金,确保人均有20-30元整治经费保障,(计7分);

6.建立信息资料台账,每周报送一篇信息(计2分);

7.建立督查机制,一月一次评比排队(计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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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督查

 

2

宣传引导

(5分)

1.按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宣传标语及其它形式进行宣传造势有宣传标语、有宣传牌(计2分);

2.开通了微信平台进行宣传的(计1分)

3.开辟了村宣传栏、村评比栏、发放入户宣传手册(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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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督查

 

3

整治成效

(75分)

地净

(10分)

1.有环保理事会、有保洁员队伍(原则按每400-500人配备1名)、保洁制度(计3分);

2.强化以户为主的卫生责任机制,实行“门前两清一化”,做到每日一扫一清(计3分);

3.建立干部包组、党员联户的卫生监督体系(计2分);

4.开展清洁评比,按屋场每周开展1次农户卫生评比并公示,张贴户清洁卡(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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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

(10分)

1.建立村级河库塘长制,健全水域卫生巡查机制、封闭下河采砂便道、解体非法采砂设施、无小型机械或肩挑式非法采砂现象(计3分);

2.清理水域漂浮物,无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无农业生产废弃物,水质清澈,合理控制浮生植物(计3分);

3.清理堤岸杂草杂物、清淤疏浚、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计2分);

4.清理人畜粪污、工业废水向周边水域直排,对污染行为有处罚措施(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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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绿

(5分)

1.镇村主干道无杂草,全面绿化亮化(计2分);

2.100%的屋场庭院实行绿化,修剪整齐,无杂草丛生(计2分);

3.70%以上村建成绿色村庄(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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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美

(10分)

1.四拆除”应拆尽拆,折旧建筑垃圾清理率100%,复垦、复建、复绿率达80%以上(计3分);

2.偏杂屋墙体屋面无破损,修缮到位,无其它乱搭乱建(计3分);

3.全面消除破旧裸露墙体(计2分)。

4.屋场墙体乱涂乱画、牛皮癣、破损广告等(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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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

(5分)

1.主干道、集镇、村道无立式广告棚伞横幅、无破损广告或破损公益牌、无杂物建材渣土乱堆乱放、无杂草丛生(2分);

2.集镇立面无违规悬挂招牌、设备、遮阳棚、无出店和占道经营(作业)、无乱停乱靠,店铺招牌整齐规范(计1分)

3.农户庭院柴草、农机具、建材等摆放整齐,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计1分);

4.辖区杆线管网规范,无废弃杆线,无乱拉缆线、乱接管网(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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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貌管控(10分)

1.严控分散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带图审批、按图建房(计3分);

2.整治屋场内通道,道路平整(计2分);

3.屋场无黑臭水沟、池塘,改厕到位,无露天粪坑,无直排污水管口(计2分);

4.整治修缮破旧围墙围栏,单户围墙风貌统一,无破损,房前屋后菜园、果园、花园围栏规范,无塑料袋破布乱披或彩条乱挂,无围栏圈地(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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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5分)

1.村庄简易规划全覆盖(计2分);

2.每个村规划1个以上集中建房点(计1分),并启动建设(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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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机制(10分)

1.保洁设施设备齐全(计2分);

2.建立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体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100%(计4分);

3.建立卫生收费机制,村保洁理事会收取每户每月20-30元或每人每月5元以上垃圾清运费(计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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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治理(5分)

1.规范农户庭院畜禽养殖行为一律实行圈养(计1分);

2.严格按照三区划分要求,拆除禁养区所有养殖场所和限养区、适养区违建养殖场所(1分);

3.限养区和适养区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冲洗及时,无异味,无丢弃的病死畜禽,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计2分);

4.严禁养殖粪污直排,关停限养区、适养区排放不达标的养殖场所,公共区域禁止散养(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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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风易俗(5分)

1.成立乡风文明理事会,完善村规民约(计1分);

2.规范村民请客送礼事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不办。婚丧请客不超过20桌,拱门气球不超过2个(计2分);

3.开展禁炮、禁葬和限塑行动,各村配备适量电子炮和非一次性茶餐具,拆除豪华墓、活人墓(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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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加  分                     

1.按督查要求,被督查村未发现问题扣分情况的加2分,

2.打造的示范点超过方案要求的加1分;

3.提质改造屋场或规范村民建房超过领导小组下达任务数1个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4.举办现场会,县以上每次加2分,县级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5.受到县以上主要领导肯定和表扬批示的,市以上每次加2分,县以上每次加1分,不重复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6.总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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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减  分                     

1.凡出现重大负面舆情、 重大群众性事件、市、县以上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批示点名批评的,考核总分值扣减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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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