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hsyh/2019-1595088
  • 统一登记号:PJDR—2019—00005
  • 发布机构:平江县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9-08-02
  • 信息时效期:2024-08-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平政发〔2019〕5号

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9〕5号)

来源:平江县人民政府 2019-08-0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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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高新区、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县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云母绝缘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龙头企业,打造云母绝缘材料产业集群,实现云母绝缘材料高端化、高附加值、集群式发展,打造云母绝缘材料产业链条,提高平江云母绝缘材料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将我县打造成中国云母之都、世界云母生产基地。到2021年,实现全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产值突破10亿元,税收突破1亿元。经研究,特提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平江县支持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童缅思同志任顾问,县政府办联系工业副主任、县政府金融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信局、县税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贸促会、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人及高新区常务副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工作的调度、协调、调控、督查和考核,以及负责云母绝缘材料产业规划布局、项目申报、新增造纸机、科研经费及相关奖励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批工作。

二、推进科学发展

(一)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根据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趋势和我县实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聘请国内相关高校(研究所)专家在2019年12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平江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规划》,规划编制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协会)

(二)规范产品质量检测。由县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云母绝缘材料(省级)检测中心”的建设工作,并投入使用;争取在2021年前完成“云母绝缘材料(国家级)检测中心”的申报建设工作。全县所有云母绝缘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通过出厂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鼓励企业进行质量体系认证,销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产品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协会)

(三)规范市场竞争。支持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由协会负责建立销售台账,防范行业内部恶性竞争,对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的恶意竞争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自来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协会等)

(四)科学生产发展。严格规划布局,遵循市场规律,由贸促会、高新区负责对县内云母造纸企业的云母纸生产线进行核查,并将新增云母纸生产线情况报领导小组备案。对违规生产云母纸的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支持云母绝缘材料深加工项目,县内云母绝缘材料深加工项目必须入园。凡入园生产的云母绝缘材料精深加工企业由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负责优先申报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扶持项目。县内任何企业不准在园区外擅自新上深加工项目。对将云母纸销往园区进行云母纸深加工的企业和在园区内进行云母纸深加工的企业给予水、电等要素价格优惠和其它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平江高新区、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贸促会、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

三、加大扶持力度

(一)支持产业产品升级。

1.由县财政局负责,每年从工业发展基金中安排400万元,用于支持云母绝缘材料产业产品升级。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科工信局负责与国内相关高等院校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成立研发团队,根据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导向,为我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研制新产品。

3.支持县内云母绝缘材料生产企业自主开展科研项目,对成功研发共性、关键性技术并推广产业化生产的,经县科工信局验收合格后,通过向上争取项目或县科技创新经费每次给予企业科研投入资金30%的奖励或技改项目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鼓励云母绝缘材料生产企业自行引进高科技项目,对生产价格在普通云母纸2倍以上高端纸的生产企业,可予享受我县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平江高新区、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二)保障原材料供给。为防范原材料供应风险,鼓励企业投资成立云母原材料集中采购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建立物流仓储中心,保证每年2万吨库存储备。对在集中采购公司购买云母原材料且销往园区深加工的云母纸企业,县财政扶持头三年的融资贴息,每年全县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政府金融办、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协会)

(三)支持市场开拓。支持企业争创产品品牌,实现品牌闯市场的良好发展态势。支持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协会牵头组织云母企业参加各种招商会、洽谈会,支持云母企业参加国内外行业展览会、推介会,支持云母企业利用电商平台、行业刊物等发布产品宣传、合作需求,向全球云母绝缘材料需求方推广其产品和服务,开拓新兴市场,其品牌创建经费在县工业发展基金中给予适当支持。(责任单位:县贸促会、县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

(四)引导集中入园。对伍市工业园区外县内云母生产企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引导全面搬迁到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园集中入驻。搬迁引导激励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

(五)优化生产环境。县科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职能部门要建立部门负责人联企服务、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并与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协会建立联动机制,不断为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创优环境、加强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

四、严格督导考核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平江县推动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每季一调度、半年一讲评、一年一考核”督导机制,其考核结果纳入县综合绩效考核范畴。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由县政府督查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底综合绩效考核中相应扣分;对工作落实情况好、考核结果优的单位予以奖励。

在全县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情况良好,产业进一步提升和壮大的基础上,县政府将逐步加大对云母绝缘材料产业的优惠支持力度。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的暂行规定》(平政发〔2019〕3号)文件同时废止。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日

》》相关解读:关于《支持云母绝缘材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