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高新区、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县直各单位:
《平江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平江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
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19年全面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稻、油菜籽、传统产业为重点,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精细农业,建立优质农产品供应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全面启动、稳步推进。学习试点县经验,按照省市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启动“两区”划定工作。
——划优保优、突出重点。“两区”划定要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优先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有水稻、油菜籽种植传统的永久基础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入“两区”。
——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鼓励农民发展水稻、油菜籽生产。
——逐级分解、科学划定。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采取因素分配法将“两区”划定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并按照“两区”划定标准,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油菜籽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多规合一”、符合规划。“两区”划定要在“多规合一”框架下进行,不能突破“多规合一”的底线,确保“两区”划定地块的唯一性和不重合性。
(三)目标任务。到2018年12月底前完成60.67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2019年3月底前完成19.27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二、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一)科学确定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区不低于50亩,山丘区连片面积不低于1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水稻和油菜籽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受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耕地不得划入。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应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
(二)统筹谋划划定工作。“两区”划定工作以乡镇为基础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情况,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三)摸清划定区域情况。“两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结合国土资源部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成果,参照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片块、地块的情况,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最后,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图斑和数据,确定“两区”地块、片块边界和“两区”范围。
(四)形成全面划定成果。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各乡镇每季度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报送县农业局。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开展培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两区”划定工作,开展培训,确保参与的同志熟练掌握划定工作流程和技术规程。
(二)确定勘察测绘单位。根据“两区”划定的任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社会招标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确定勘察测绘单位,按照有关保密要求,相关单位承担相关保密义务。其工作主要内容:
1.摸清划定区域基本情况。收集全国第二次土地普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确权颁证资料,开展图上作业,将划定任务明确到具体地块并编号登记。
2.实地勘测。对编号地块进行实地勘测,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及基础设施条件、承包经营主体、管护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
3.建立图斑和数据库。结合图上作业和实地勘测成果,形成完整的图斑,建立划定数据库。
(三)总结验收。2018年12月前,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2019年3月前,省级组织验收,2019年5月,将“两区”划定任务总结、图纸和数据上报国家相关部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区”划定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责任十分重大,县级建立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县政府办、农业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民政局、统计局、国土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人员落实、经费到位,确保按时、按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要结合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对各乡镇“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农业、国土、发改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导。
(二)完善支持政策。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组的作用,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