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高新区、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县直各单位:
《平江县推广发放农户信用贷款 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平江县推广发放农户信用贷款
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支持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促进乡村振兴,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农商银行发放农户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更好地发挥农商银行支持“三农”主力军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推广农商银行发放农户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增强农商银行服务功能,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投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信用环境改善。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银行联动、村组推进、农户参与的“四位一体”模式,推动农户评级授信和信用村镇评选,各乡镇逐户建立一套农户经济档案及信用村镇评选档案。
(一)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农商银行统一组织,依靠乡镇党委政府、支村两委和村民代表,成立各村农户评级授信领导小组,评定农户的借贷能力和信用等级。
(二)由农商银行核定农户借款最高限额,逐户发放福祥便民卡。
(三)农户可在贷款限额内,凭卡直接到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借款手续,或由农商银行上门服务,并由农户自主使用,按期归还。
(四)根据贷款户占全部农户比例和农户守信程度及信用村的占比,评定信用村镇,并实行信贷差别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维护农商银行的经营自主权。
(三)乡镇党委和政府全面参与。
(四)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
四、基本条件
(一)评定信用等级农户应具备的条件:
1.户籍在乡镇农商银行服务区域内的18-60周岁农户。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良好。
3.农户贷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农户贷款。
4.在农商银行无不良贷款,无欠息。
5.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信用村应具备的条件:
1.农户信誉度较高。信用户占贷款户的比例90%以上,80%以上的贷款户无不良贷款,当年新放贷款到期收回率100%。
2.组织资金有力度。能积极配合农商银行的工作,帮助农商银行积极组织资金。不干预农商银行自主经营,无违规担保贷款现象。
3.无逃废金融债务情况。村、组负责人自身借款及担保借款没有拖欠利息行为,所借贷款没有形成不良贷款,村内没有拖欠农商银行贷款本息的现象,村、组负责人能积极帮助农商银行落实金融债权。
4.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支持农商银行工作,积极负责地向农商银行推荐农户的资信情况,提供农户贷款经营状况和资信变化信息,帮助农商银行组织资金、清收贷款、协助开展资信评定工作,村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村委会基本账户在所在农商银行乡镇支行开户,资金通过农商银行往来。
(三)信用乡镇应具备的条件:
1.乡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商银行的工作,有政府领导分管信用体系建设,把信用乡镇、村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组织创建活动。
2.组织资金有力度。能积极配合农商银行工作,帮助农商银行积极组织资金。不干预农商银行自主经营,无违规担保贷款现象。
3.信用环境好。信用村占总村数的50%以上;当地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在2%以下;无逃废金融债务情况。
五、职责分工
县农商银行:负责设定平江县农户评级授信信息采集指标项及权重,并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平江农商银行农户信用贷款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平江农商银行信用村、镇评选办法》和《农户评级授信信息表》《贫困农户评级授信表》,负责评级授信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负责考核及经费计发到乡镇。
县农商银行各乡镇支行:负责开展农户评级授信、发放农户信用贷款,评选信用村镇工作;组建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组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采集组按乡镇成立,成员包括各乡镇农商银行机构负责人和信贷客户经理及各行政村、组干部,采集组可以从相关部门获得农户部分信息,相关部门无法提供的信息,信息采集小组应走村进户,现场采集,或者在县有关部门协助下进行采集。
县公安局:配合开展农户户主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县交警大队:配合开展农户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基本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县扶贫办:配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基本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县统计局:配合开展信息统计相关工作。
县国土局:配合开展农户住宅土地使用信息采集相关工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由信息采集组现场勘查填写。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开展农户房产信息采集相关工作;没有房产相关证明的,由信息采集组现场评估填写。
县林业局:配合开展农户林权情况采集相关工作。
县农业局:配合开展农户种植情况采集相关工作。
县人社局:配合开展社保、农保和医保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发挥推广发放农户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主导作用,负责组织各行政村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级授信及农户信用贷款发放、信用村镇创建工作。
六、规范操作
(一)农户信用等级的评定由乡镇联村干部、农商银行支行正(副)行长、信贷客户经理、村支两委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评级授信领导小组,依据条件严格进行审定验收。评定后的农户信用等级建立相应档案,张榜公示,由县推广农户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
(二)信用村的评定由乡镇的乡镇长、或者主管农业的副职、农商银行乡镇支行正(副)行长、信贷客户经理组成评定小组评定验收,建立相应档案管理,经县农商银行初评后报县推广农户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信用镇的评定由当地乡镇农商银行支行提名初评,由县农商银行评定办公室审查后报县推广农户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评定为信用村、信用镇的,由县推广农户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牌匾,给予奖励,评定的信用农户由乡镇农商银行按等级授信,发放福祥便民卡信用贷款,其中特级信用户授信发卡50万元以内,一级信用户授信发卡30万元以内,二级信用户授信发卡10万元以内,三级信用户授信发卡5万元以内。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江县推广农户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陈淼担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唐毅波,金融办主任王永祥,县人民银行行长周格华、县农商银行董事长方玉书、县农商银行行长钟卫明任副组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扶贫办、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人社局、农商银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各1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农商银行),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商银行董事长方玉书担任。各乡镇要成立推广农户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开展工作,注重对评级授信工作的开发和利用,进一步扩大评价效果和影响力。
(三)把握工作原则。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准确把握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做到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县农商银行要紧紧依靠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当地村支两委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调动其参与评级授信工作的积极性。农户信用等级评价、信用村镇工作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讲求实效,实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
(四)严格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考核通报,保证各项工作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考核细则由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其考核经费由县农商银行承担,并考核计发到乡镇,由乡镇考核奖励发放到村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