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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流程”有感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05-1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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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安排,5月13日,我们3名同志到城关派出所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进门,城关派出所户籍管理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们,询问我们办什么事,我说需要打个“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人员详细介绍说: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两回事,有的群众虽没有犯罪行为,但有违法行为,那这个证明就不能开。为了对用人单位负责,我们一般需要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既没有违法,也没有犯罪,才可以出具。

针对这个情况,我说明了来意,请工作人员拿出文件依据,共同探讨怎么让我第一时间打到这个证明。通过查阅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19号)文件,发现办事名称有些出入,文件只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个事项,同时,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也可以申请。

通过和工作人员探讨,我们形成了共识:首先是名称,只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违法”二字。其次是对于无犯罪行为但有违法行为的人,这个证明也还是要出具,只是出于消除社会隐患角度考虑,无犯罪记录证明末尾必须注明何时何地有过何种违法行为。之后,我拿出身份证,工作人员登录系统查询后,一分钟办完了证明。工作人员表示,以后会按照今天探讨的流程办理这个证明事项。我告诉同行的同志,要将今天解决的两个难点,是否报告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形成全县统一的办理流程,真正让群众办事便捷,群众再办理这个证明事项就一次一分钟办好了。

作者在体验“走流程”

我想:省委省政府部署“走解优”行动,号召各级干部以群众身份走流程办事,实为英明之策。通过亲自体验、亲身体会,确实能发现问题,并且有很多问题是可以就地解决的,有很多流程是可以优化的。当然,在解决问题、优化流程时,也不能剑走偏锋,该要的资料、该执行的政策,还是不能逾越规矩,不然,流程不畅。

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作为走在改革前沿的我,肯定会将“走解优”行动作为常态化工作,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作者: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龙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