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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平江禁放烟花爆竹!文明过年,你做得到!

来源:今日平江 2022-01-2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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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平江的父老乡亲们,请注意!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县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今年春节将继续在全县、全域、全面实行禁鞭禁炮。

1、禁炮区域

2017年6月1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电子气炮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全县全域内、全时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电子气炮、气鞭。

全县全域内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和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禁止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电子气炮、气鞭。

2、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的,以及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特别要严厉处罚国家公职人员违禁行为。公职人员违禁的,对个人处罚1000元,对单位处罚5000元,并将连续曝光5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后,再移交县监察委从严处理。举报国家公职人员违禁的,一经查实,对举报人奖励500元。举报电话:0730-6261990

凡在查禁过程中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 ,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在除夕当天、正月十五等祈福重要时段,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将加强巡逻管控。

春节是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大家跟亲友“吃喝玩乐”的时候,不能忘了文明过年,过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祥和的春节,你能做到!(周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