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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正在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这些行为…

来源:今日平江 2021-09-1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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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县人民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

1、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做到牌证齐全,并投保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须经公安交警部门依法登记并悬挂号牌。

2、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按车道行驶,严禁酒驾、逆行、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非法改装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含安装伞具)。

4、全县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居民小区及加油站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在显眼处设立“未戴头盔,改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止出入”等标牌。一旦发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应进行劝导,并积极举报。

5、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含村、社区干部)违法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除依法处罚外,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抄告所属单位及县纪检监察机关。

6、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商务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驾乘人员不戴头盔及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非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请各位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谨记,“守交规,证照齐,保险全,戴头盔,不超员,靠右行”。(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