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名称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平江县城关镇连云路金窝窝桥桥头

0730-6223843

负责人

赵淼涛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管道以及邮政行业发展,优化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促进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整合。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落实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协调省、市垂直管理的铁路路、高速公路和双重管理的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三)组织制定全县道路运输有关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工作,参与制定交通行业运价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四)加强全县铁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对接沟通,负责辖区内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地方铁路(含城际铁路)、合资铁路的规划、管理等行政职责及护路联防工作。协调中下垂直管理的铁路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五)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干线路网运行检测和协调;负责全县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对外可使用平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名称。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有关责任。负责全县航道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港航监督、船舶检验、水上安全管理及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和通航水域内各种建筑设施建设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提出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农村公路(含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

  (八)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绩效监督管理;拟订全县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监测、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职责,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