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名称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平江县汉昌街道月形39号

07306287047

负责人

陈鑫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编制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住房保障规章制度并指导执行,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指导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商品住宅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开展房地产开发、房产信息管理、房产面积测绘、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治理、城镇危险房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三)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收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装配式建筑和散装水泥的应用发展。指导全县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四)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勘察设计咨询质量和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实施县城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拟订建筑节能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减排。实施建设领域“四新”技术推广应用。

  (五)承担指导县城、乡镇(以下统称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县城镇建设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雨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组织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传统村落保护。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行业领域涉及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管理政策,指导行业系统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组织开展行业计划财务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八)拟订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业人才培训。指导全县行业系统行政处罚工作。指导行业社会团体工作。指导全县行业系统信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

  (九)指导全县行业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县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业系统“放管服”工作。

  (十)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