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

来源:民政局 2021-12-23 11:33
| | | |

为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有效供给,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员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岳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岳政办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养老从业人员培训。一是由县人社局牵头,依托县内职业培训机构,免费为全县有从事养老护理就业意愿的八类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即将刑满强制戒毒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和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进行技能培训,所需培训费用按相关政策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二是依托省民政厅“互联网+养老培训”线上平台,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养老护理员分时分次、机动灵活的培训需求。三是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继续教育并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成绩可作为养老机构招聘人员的重要参考。

(二)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全县各养老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逐步推动养老护理员相关联的政策待遇,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县人社局在应届毕业生招聘现场会中,引导护理学、康复治疗、中医养生保健等相关医疗专业毕业生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事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三)落实从业人员政策待遇。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的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困难就业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在岗满1个的,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对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实施最低薪酬制度,不得低于当年度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县级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根据其工作年限、获得职业技能等级、服务态度等条件,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养老护理员属企业劳务派遣性质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事业单位编制养老护理员和兼职养老护理员(未与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不享受上述政策。进一步完善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鼓励养老机构从一线养老护理员中遴选业务管理人员,逐步建立合理的养老护理员职务晋升机制。

(四)加强农村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县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整合相关政策资金,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县行政村逐步设置农村辅助公益养老服务岗位,为分散供养特困中的半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定期更洗被帐、清扫卫生、入户走访等普遍性、共性化为老服务。

(五)加强养老服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开展服务,优先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学历及学位教育。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定期赴辖区内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志愿服务,协助农村辅助养老公益性服务岗位解决服务难题。鼓励退休医生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的内设医疗机构工作,其执业类别、范围保持不变,可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依托县社会福利中心建立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实训基地。力争到“十四五”末,每千名老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达到1人以上(依据来自民政部“十四五”规划)。

(六)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引导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技能技术、参加技能评定等。每两年由人社局、民政局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由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十佳护理员评选,优先推荐成绩突出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参评“平江县十佳青年”“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切实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七)设立养老服务和管理专业县民政局协同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在县职校探索将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纳入职业教育专业。县职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后,可向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申请专项资助,支持就读学生奖学金、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增加招生人数,持续为全县养老服务提供专业人才。支持养老服务护理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训实习点、示范性培训机构建设,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需求。

(八)持续加大经费投入。人社局根据养老队伍建设需要,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养老技能培训和岗位补贴的资金。福彩公益金不少于10%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和慈善组织积极开展公益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服务。将养老服务高端专业人才纳入县人才引进政策范畴,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全县养老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