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23-2061013
  • 发布机构:平江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3-04-24 10:04:51.0
  • 公开日期:2023-04-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4-24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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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函〔2023〕19号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岳政办函〔2023〕7号)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2023年度平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及时起草决策草案并征求意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审议决策。

二、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调整。

四、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

附件:2023年度平江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2023年度平江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平江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