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104680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7-14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7-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城管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县城管局 2016-07-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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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县人民政府部署,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过硬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监管执法年”活动,深入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大”集中行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大”集中行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各相关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排查、管控、整治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局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三、“三大”集中行动的主要内容

突出暑期汛期季节特点,以燃气行业为重点,将安全生产“三大”集中行动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在全局所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集中行动。

(一)燃气行业。重点排查高温季节站场内安全隐患,检查日常制度落实情况,发现燃气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漏洞和缺陷;打击非法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个人或单位提供经营性气源的企业和地下非法储贩气“黑窝”。联合安监、公安、消防和各相关乡镇等职能部门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强力打击,强力推进。重点对未达到安全要求和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整改;对违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对地下非法储贩气“黑窝”坚决予以打击,加大处罚力度,杜绝死灰复燃现象。

(责任领导:黄河,责任股室:燃气办)

(二)禁炮工作。重点排查城区违禁储存、销售烟花和禁炮区域燃放烟花现象。全天候在禁炮区域开展巡查,重点加强居民区、仓储区等人群密集和容易引发事故区域的巡逻,在中午和夜晚等重点时段加派人员到路面开展密集检查。对顶风违禁存储、销售和燃放行为坚持采取“露头就打”的原则,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严查违禁行为。

(责任领导:刘爱军,责任股室:执法二大队)

(三)渣土消纳场。重点排查是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是否植绿护绿雨季防泥石流,防垮坝;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排水设施;是否对下游有人员居住的渣土消纳场进行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和值班巡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场所,采取强硬措施坚决予以关停。

(责任领导:刘爱军,责任股室:执法二大队)

(四)工程施工。重点排查在建工程是否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对所有在建工地和项目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重点整治在施工范围内未设置密闭式围挡、公共设施保护范围内违章施工等问题。

(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相关单位)

(五)其他。局属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大”集中行动。

(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相关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拟制方案(7月4日?7月6日)。

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和各燃气企业要迅速进行再动员,坚决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研究制订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集中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整治目标、具体任务、重点内容、达到标准和实施方式。

(二)排查建档、从严管控(7月7日?7月31日)

各相关单位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迅速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重要环节和设施设备等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从严管控,作为集中整治的依据。?

(三)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1日?9月30日)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前期摸排台账中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整治,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问题企业及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事故风险,要从严管控,跟踪整改,狠抓落实。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治验收不合格的和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叶和阳同志任组长,凌可伟、刘爱军、刘兴、黄河等同志为副组长,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绿化中心、环卫所、市政维养办、垃圾处理管理中心、垃圾处理场、广场管理所、安全办、燃气办、广告办、路灯所、渣土中队、消纳场、各渣土运输公司、各燃气企业(气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三大”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燃气办、安全办主任邱良才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职,抓好落实。?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部门、各企业和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批示及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亲自研究制定方案、亲自带队检查督查,结合“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加强对本单位、企业和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坚持严格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地方为主、领导带队、部门牵头、专家配合的办法,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媒体在进行正面报道的同时,要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曝光。

(四)强化督查检查。在集中行动期间,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股室将对各部门、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三大”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查,并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深入基层或分管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暗访检查,督查、暗访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本次安全生产“三大”集中行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将根据《平江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事前问责;对发生一起事故的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对发生一起较大生产经营事故的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的要求,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