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2042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10-28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10-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第一中学第二教学大楼工程投资审计结果

来源:审计局 2013-10-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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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平江县第一中学第二教学大楼工程投资审计结果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平江县审计局于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4月16日,对平江县第一中学第二教学大楼工程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第一中学第二教学大楼工程位于平江县开发区兴旺路第一中学校园内。2010年9月19日,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江一中教学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社〔2010〕24号)文件立项批复:拆除原初中部教学楼,新建教学楼一栋,项目总投资600万元,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资金全部由平江一中自筹解决。2010年11月26日,平江县第一中学委托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平江县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价3689239元。
第二教学大楼原预算设计为框架四层结构,建筑面积3704.4平方米,合同价3689239元。在施工建设中,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增加附一楼试卷装订室和五楼教室四间,增加建筑面积906.89平方米;增加教学楼前广场1500平方米,建安工程造价增加2182483.76元。第二教学大楼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框架五层结构,建筑面积4611.29平方米,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钢筋砼独立基础及带形基础,屋面采用聚苯板保温隔热,外墙装饰采用涂料饰面,内墙为仿瓷,彩色水磨石地面,成品钢门,铝合金普通玻璃窗等。该项目由平江县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平江县长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工程于2010年9月开工兴建,于2011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
至审计日止,该项目已落实到位的建设资金来源6000000元,全部为学校自筹资金。项目实际投资6449336.66元,其中:工程建设支出5871722.76元,工程其他支出192662.5元,工程建设费用支出384951.4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平江县第一中学第二教学大楼工程在立项报批、规划审查和招标等建设程序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财务结算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项目投资情况。第二教学大楼的建成使用,消除了安全隐患,满足了学校教育教学所需,促进了高中教育事业的优质发展。但在项目管理上存在超计划投资、超范围大额支付现金、欠缴劳动保险基金、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超计划投资449336.66元,超面积611.29平方米
根据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江一中教学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社〔2010〕24号)文件计划批复:项目总投资600万元,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经审计,项目实际总投资6449336.66元,实际面积4611.29平方米,超计划投资449336.66元,超面积611.29平方米。
    2、超范围大额支付现金40100元
平江县第一中学2010年至2011年8月以大额现金支付平江县规划办、平江县质检站等单位报建费、检测费等业务6笔40100元。其中:2010年付县规划办放线费5600元;2011年付县质监站检测费20000元,付岳阳天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结构检测费4500元,付建设局罚款5000元、档案利用服务费1000元、检测费4000元。
    3、欠缴劳动保险基金186280元
平江县第一中学第二教学大楼工程建安工程投资5871722.76元,应计、应缴劳动保险基金205510元(5871722.76元×3.5%),实际缴劳动保险基金19230元,欠缴186280元。                   
    4、多计工程造价74393.60元
平江县第一中学第二教学大楼工程施工单位(平江县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送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6600859.75元,平江县第一中学委托湖南恒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减工程造价654743.39元,双方认定工程造价为5946116.36元。此次审计审减工程造价74393.60元,其中:教学大楼主体装饰工程41116.03元、安装工程12802.98元、楼前广场工程20474.59元,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5871722.76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平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计划投资超面积、超范围大额支付现金和、欠缴劳动保险基金的行为已作出处罚;工程造价按审计认定的价格与施工单位结算。同时建议: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经济往来结算,并积极筹集资金,弥补建设项目资金缺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投资项目要尽快办理交付资产手续,及时办理财务决算进行固定资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