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2021-1785083
  • 发布机构:县扶贫办
  • 生成日期:2021-01-15 10:22:37.0
  • 公开日期:2021-01-1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扶贫办 2021-01-15 10:22
| | |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我办按照《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我们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机构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5条、其他信息1条,精准扶贫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办虽然认真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人员短缺。目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有1人,且为办公室干部兼任,日常工作事务较多,投入信息公开精力有限;二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在信息公开上没有自我优化和创新。

针对这些问题,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二是对于要发布的信息要反复琢磨,进行优化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