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1226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5-20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5-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2016年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2016-05-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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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6]23号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6年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各相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私房建设业主,局属各有关站办股室:

    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2016年高考期间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平政办函[2016]57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控制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噪音,避免对高考考生产生影响,确保我县2016年高考安全顺利进行。我局已制定《2016年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5月18日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2016年高考期间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平政办函[2016]57号)文件要求,为有效控制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噪音,避免对高考考生产生影响,确保我县2016年高考安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结合我局对建设领域管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2016年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细化我局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相关职责,切实落实好6月7日至8日考点附近500米以内的建筑施工停工,并派员巡逻督查的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陈兴平、胡珍平同志任副组长,李三平、李大庆、郑海军、胡高、陈梁、邓炜、林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站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李大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有关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1、摸清底子。要求我局质安站各监督小组及规划办规划监察大队对全县已设为高考考场的学校周边在建项目具体位置进行现场查勘,并认真测量确认已设考场学校与在建项目直线距离,对离考场500米以内及500-1000米以内的在建项目做好记录。

2发放通知。对高考考点附近500米以内及500-1000米以内的在建建设项目《高考期间高考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管理通知》,进行区别化管理并严格督促落实,对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巡查。加强高考期间高考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巡查管理,要求6月7日6时至6月8日18时,对高考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求全面停止施工,并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考场周边500-10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要求限制施工,施工噪音不超过70分贝,并安排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进行巡查。

4、及时整改。对高考期间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按照要求停工或限制施工的在建建设项目,巡查人员要立即要求停止施工或限制施工,对不配合管理的在建建设工地启动应急预案,强制其停止施工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对造成影响较大的,记不良行为记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6月7日至8日,我局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求全员到岗,并严格按照专人负责制进行任务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实施管理问责制,确保高考不受影响。

2、按时到岗,认真履职。我局参与高考期间考场周边在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人员,按照具体任务分工按时到岗履职。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领导小组组长书面请假,经批准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3、保持通讯,信息互通。高考期间我局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及考场周边在建建设项目巡查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反馈动态信息,确保及时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