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120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4-28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4-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科技局内设机构(2014)

来源:科技局 2014-04-28 00:00
| | | |

(一)办公室(加挂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主任:胡赠龙  电话:6261860)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字材料,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拟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宣传、信访、综治、统计、保密、接待、提案议案办理、新闻发布、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政策的拟订;负责局机关财务、基建及国有资产管理;拟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县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编制并申报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基建计划,监管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科技出国(境)人员的相关工作,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政策的拟定,组织实施县科普规划,牵头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科普工作;牵头组织举办全县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综合性科普活动;承办县科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有关计划;承办全县引进高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相关管理职责。

 (二)发展计划股(股长:陈韬  电话:6261860)

负责组织拟订科技发展战略、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建议,协调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负责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基地的建设;负责重点科技新产品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推动区域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拟定科技重大专项的有关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专项发展战略及年度工作重点;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统筹协调全县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负责县科技重大专项与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和配套,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

 (三)综合管理股(股长:邱文忠  电话:6261860)

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组织实施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交通、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科技支撑计划;推动工业领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火炬创业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组织管理全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设计平台等有关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全县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计划;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进出口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县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科技兴贸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奖励的申报与推荐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指导全县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组织协调有关国际科技学术交流活动;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承担县政府和上级科技部门委托的科技下乡、进村入户等科普活动任务。

 (四)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股(股长:余胜林  电话:6261860)

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支撑计划;加强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示范;指导农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星火计划工作及农业科技园区有关工作,推进星火产业化建设;加强全县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科技兴市(县)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扶贫和农村区域科技合作工作;拟订对乡镇科技工作的年度考核目标,牵头组织对乡镇科技工作的年度考核;负责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人口、资源、环境、减灾防灾、医药卫生、生物技术、公共安全、城市发展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清洁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示范;推动社会发展领域创新体系建设。

机关党组:按章程和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章程和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