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1062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6-17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6-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决算报表编报说明

来源:人社局 2016-06-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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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平江县工伤保险中心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我县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以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宗旨,在市局工伤保险处的大力支持及人社局局党组及局属各股室、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正确的领导下,积极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强化基金安全管理,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确保待遇落实到位,中心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新的进步。

一、 基本情况

  平江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隶属平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系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编制单位,现有编制12人,实有干部职工12人。

二、 收入情况

    2015年事业收入总额96.8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76.77万元增加了了20.0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93.31万元,占总收入的96.36%,比去年同期的76.73增加了16.58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大幅度的增加;其他收入3.52万元,

三、支出情况

2015年累计事业支出总额117.27万元,比去年同期96.34万元增加了20.93万元。其中:①人员支出88.05万元,。比去年同期55.62万元增加了32.4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了基本工资33.12万元比去年同期14.11万元增加了19.01万元,津贴补贴29.5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7.9万元增加了1.6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37万元增加了6.33万元,奖金8.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2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3.32万元,占总支出的19.89%,比去年同期的34.29万元减少了10.97万元,主要有办公费2.42万元比去年同期的4.2万元减少了1.78万元,邮电费2.1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47万元减少了0.3万元,车辆维护、燃料、保险等交通费2.0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3.95万元减少了1.91万元,差旅费1.05万元,招待费4.11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08万元减少了1.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7.51万元减少了6.18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万元,占总支出的5.03%,比去年同期的5.74万元增加了0.16万元,主要有住房公积金5.47元比去年同期的5.17万元增加了0.3万元,其他对家庭的补助开支0.43万元比去年同期的0.57万元减少了0.14万元。

我县工伤保险工作自开展以来,工伤保险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待遇支付严格按“三个标准”审核,按程序支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抓住基金这一工作重点,严格基金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扩面。开源节支,从源头上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

 

 

                                                         平江县工伤保险中心

 

相关附件

附件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件二:收入决算总表-财决03表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件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件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

附件七:平江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