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09664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8-1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8-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平江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旅游局 2015-08-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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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

现将《平江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平江县旅游局 

2015年8月10日

 

 

  平江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九打九治”

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打非治违”围剿行动工作的通知》(平安委[20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旅游行业的实际,在我县旅游行业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旅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朱关兮同志任组长,毛勇(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旅游局办公室、行业管理股、市场开发股、资源规规划股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平江县旅游局办公室。

 三、工作分工和分组安排

 1、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着力加以解决,全面深入地开展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工作。对于自身难以打击到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和上级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2、围绕“九打九治”打非治违重点内容,结合我县实际,负责组织全县旅游行业的打非治违行动。牵头联合公安、交通、消防、卫生、质监、安监等相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

四、检查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6、非法违法用工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4、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5、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6、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7、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8、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煤矿违规使用非安标设备的;

 9、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0、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1、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瓦斯、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2、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3、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4、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5、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五、主要措施

(一)建立“黑名单”制度。县旅游局要与海事、交警、消防、建设、环保、国土、质监、安监等部门及时联络,在以上部门执法中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旅游企业,以及县旅游局在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旅游企业一并纳入“黑名单”管控,并于每月2日前向县安委办抄送有关信息。在平江旅游网中进行公示。

 (二)实行重大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对被相关执法部门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性质恶劣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旅游企业,县旅游局于每月2号前一案一档报县安委办备案督办。

 (三)强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要突出集中行动,县旅游局牵头联合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媒体暗访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县旅游局将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不采取防范措施的企业,在平江旅游网站、电视等媒体上曝光。

(五)严格联点督导。县旅游局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巡查,结合资源巡查保护工作,在重点时段和重点景区,建立领导值班制,切实加强打非治违联点督导,落实包干负责制,对突出企业、重大隐患、重要行业、重点场所进行驻点督导。

(六)严格问责追责。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发生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县旅游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辖区内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与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县旅游局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打非”队伍,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要督促旅游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治违”不力的旅游企业,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

 (三)及时反馈,汇总上报情况。县旅游局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号前(节假日不顺延)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方斌        

 联系电话:6286999(传真)

 附:平江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检查台帐

 

 

平江县旅游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