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24-2189520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4-05-17 18:14:12.0
  • 公开日期:2024-05-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示[240515430626010247]

来源: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 2024-05-17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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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描述: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育才路山水豪庭41栋二单元23楼每天早上七点楼上就开始装修,电钻什么的太吵了,天天早上被吵得无语”的信访

  现场核实情况: 无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和《湖南省 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该问题的处罚、管理职责为城市管理部门。为此建议你根据实际情况向县城管局反映。(联系电话:平江县城市管综合执法管理局6888000或6612319或12319城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