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8-1697131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8-03-26 16:05:38.0
  • 公开日期:2018-03-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2018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要点

来源:县环保局生态办 2018-03-26 16:05
| | | |

根据《平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和我县今年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阶段性任务,特提出2018年度工作要点。

一、建设内容

在全县继续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县创建“十大专项行动”:

(一)节能减排行动。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照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0%。推进冶金、建材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今年全面淘汰实心粘土砖厂,完成淘汰实心粘土砖厂17家。加强黄金、铅锌、长石等矿山开采的环境管理,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88%。切实加强新建项目审批的能耗评估和已建成工业项目节能挖潜改造工作,逐步减少单位GDP能耗。 继续强化企业环境执法监管,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和治污减排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持续强化“十五小”企业的整治,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停产治理高污染、高能耗和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企业,限期治理污染防治设施不能保持正常运转的企业,全面实现企业达标排放。确保无较大环境事故发生。全县空气、水、噪声环境质量均能得到持续改善。

(二)生态经济行动。依据平江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工业布局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发展生态经济。着力建设好伍市生态工业园,完成伍市生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升级和园区绿化工程,实现园区污染物排放达标;着力建设好天岳新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重点对接长株潭产业转移,引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和都市型工业、现代服务业两大配套产业;坚持工业发展集群化,不断提升油茶加工、茶叶加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重点做强机电子产业和食品加工产业。积极支持企业、园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逐步建立针对企业和各类产品的绿色环保认证体系,积极引导绿色创新和绿色发展。加快产品绿色认证工作。积极推进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明显增加。大力推广沼液(渣)、畜禽养殖粪便及农作物秸秆等生物有机肥料,切实减轻化肥施用强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降到276千克/公顷。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合理有序开发旅游资源,开发“观光游”、“红色游”、“农家乐游”等不同旅游方式,加强景区建设,规范景区管理,丰富旅游产品,推进旅游景区“创A”活动,努力把平江打造成长江经济带的“绿心”。实现旅游综合收入90亿元以上。

(三)绿色县城行动。启动天岳新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县城无害化垃圾场正常运转。结合县城棚区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及运行管理,实现市容市貌整洁、规范、有序。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建筑扬尘、交通和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小型燃煤锅炉烟尘污染。争取“省级园林县城”夺牌,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建设、园林建设、景观保护等各项制度,实施城市增绿工程。大力提倡全民植绿、护绿活动,大幅度增加县城绿色空间,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

(四)洁净乡村行动。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和“改水、改厕、改栏、改浴、改厨”的农村清洁工程,不断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县新增18个垃圾中转站建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集镇管辖范围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加大改厕力度,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落实畜禽限养禁养办法,抓好规模养殖达标排放,完成一批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确保85%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达标。

(五)清洁水源行动。加强汨罗江流域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取缔关停汨罗江流域内所有重点污染源企业;坚决制止向汨罗江及河堤内外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最大限度地减少汨罗江江面漂浮物;加强城关饮水工程尧塘库区、东部供水枢纽工程黄金洞库区的水源保护,圈定保护区红线,设置保护区标志牌。禁止一切可能造成水资源污染及破坏水源保护区植被的活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县功能布局规划的生产项目一律关停。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强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力度,启动伍市镇、龙门镇、福寿山镇、虹桥镇、梅仙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全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立县域内重点河流水质定期监测的长效监控机制,确保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质量Ⅲ级标准。加快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饮用水达标率达到100%。

(六)清洁空气行动。杜绝高污染企业上马,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大气排放污染,所有工业企业废气必须达标排放。禁止在城市市区及其近郊建设废气高污染企业。加强城市扬尘、餐饮业油烟废气、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达到扬尘控制要求,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确保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七)清洁土壤行动。继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主要污染场地的分布、类型、污染程度和成因,建立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和评估,将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排放企业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

(八)森林平江行动。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确保森林覆盖率有所提高;全县封山育林面积增加1万亩;继续开展“裸露山地”歼灭战,重点消灭公路两旁、矿区、水源保护区和汨罗江流域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山地”。完善天然阔叶林保护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探索推行禁伐天然阔叶林措施,实现“山上禁伐、路上禁运、企业禁收”;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确保森林火警年均下降1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5.7%。

(九)绿色殡葬行动。持续全面推行城乡公墓山制度,主干公路沿线、主要河道沿线、铁路沿线和集镇规划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工业园区“三沿六区”全面禁葬。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文明丧葬建设活动,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节约丧葬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十)绿色创建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扎实推进国家园林县城、国家文明县城创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我县2019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4月):制定方案,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二)目标建设阶段(2018年3月-11月):对照创建目标和工作任务,查漏补缺,全面开展生态县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验收阶段(2018年12月):对创建单位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确保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县创建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形式、多层面、多途径、多角度的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生态县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有效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县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宣传报道生态县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通过树立典型、榜样,弘扬生态文明,发展生态文化。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和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建立专门办公室,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

(三)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各单位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中的各项目标要逐一分解,责任到人。对生态县创建整体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到2018年度各单位目标管理中。

(四)全面督查,奖优罚劣。县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巡回督导制度,定期检查、抽查,并将结果报送至县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奖惩机制,对生态创建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加强公众参与,将生态县年度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以督促、推动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