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033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8-29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8-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交巡警平台接处警交接班制度

来源:交警大队 2013-08-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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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警平台接处警交接班制度
 
1、为了加强交巡警平台接处警管理,保证接处警工作连续,稳定和长周期安全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交接班制度是保证交巡警平台接处警工作安全有序,连续运作的重要制度,各在岗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3、做好交巡警平台接处警交接班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安全的重要环节,交接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交接班的一般规定。
4.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定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相关职责,交巡警平台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负责人才能离开岗位。
4.2、交班工作由当天值班民警,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薄,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室内的卫生整洁,以及为下一值班人员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准备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薄等待交接。
4.3、接班人员应提前 10分钟到达,由值班民警看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然后准时开始正式进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珠情况,可以延迟时间进行交接班。
4.4、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托付他人顶岗,亦应办理交接手续,绝对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或途中进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4.5、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可要求及指挥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4.6、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在处理事故时(但可在告一段落时,得到调度同意,进行交接班);
交班人员未经正式交接班手续,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交接班准备工作
5.1、由交班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5.2、检查一次情况是否正常,情况如何;
5.3、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相符、妥当;
5.4、检查各项记录是否齐全、正确;
5.5、检查锁、钥匙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常;
5.6、检查打印机、电脑,各类通讯工具,电子新产品是否正常;
5.7、检查平台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按要求摆放物品;
5.8、检查接班人员是否到岗,是否按要求着装;
5.9、开交接班碰头会,告知接班人员注意事项,重要警情等情况;
5.10、确认无误后,交、接班人员可以进行交接班。
接班准备工作
6.1、接班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接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6.2、检查交班人员资料是否齐全,各类台帐是否完整;
6.3、检查完毕,值班民警主持交接班碰头会;
6.4、安排妥当无误后,经交、接班人员同意,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注意事项
7.1、交班工作必须做到“五清”、“二交接”,“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二交接”即:现场交接,实物交接。现场交接:指现场经过提作方式变更,所作安全措施,特别是出现重大警情,在现场交接必须清楚。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钥匙”,收文登记薄,工具用具等物件。
7.2、交班工作由值班民警主持,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交待,汇报各项工作的情况,工作过程。
7.3、接班人员听取汇报后,对汇报不够清楚之处发问,经说明无误后进行对口检查,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规定分工到现场进行交接清楚,对交动设备情况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严重缺陷到现场交待清楚。
7.4、交接班视检后交接双方要向值班民警汇报检查情况,接班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向交班人员问清楚。交接班逐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填写缺陷记录。
7.5、在检查中着发现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时,交班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事后立即汇报,并在交班后组织班组人员讲座,分析原因,查清责任,要取教训。
7.6、值班民警认为无差错后,由接班人员在工作日志上依次签名,再由交班人员签名,从此时起,班组全部运行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值班民警、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7.7、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接清楚听明白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7.8、在交接班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事故处理,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必要时可要求接班人员协助工作,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