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6/2017-1076854
  • 发布机构:三墩乡
  • 生成日期:2017-02-08 09:47:29.0
  • 公开日期:2017-02-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三墩乡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三墩乡 2017-02-0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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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www.pingjia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墩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三墩乡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邮编:414500,电话:0730-6729117)。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唐杏桂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办公室是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乡纪委协同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检查。

(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同时,起草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及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培训等办法。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村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各村及时了解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我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2、重点公开内容。我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重点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务活动情况、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本地新闻、工作动态、法规公文、计划总结、其他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平江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可以查阅全乡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还可以浏览政府公示公告。

2、便民服务中心。在便民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乡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

3、乡、村公示栏。设置标准化村务公开栏,对13个村村务公开栏进行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集中公开主要是指乡统一印发资料,如:上级部门文件、就业信息、村级财务、粮食补贴等,分别公开主要是指各村财务、事务公开。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

机构人员情况。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量为1个,具体工作人员为2人,其中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2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尽管我们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单位信息员变动过于频繁,人员培训难度大,信息员素质参差不齐;

2、单位信息员都是兼职,不能及时更新信息,信息公开也不够全面;

3、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要求有待进一步严格。

(二)改进设想

一是抓认识提高。坚持以《条例》为依据,以服务社会公众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推进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二是抓制度促规范。不断创新机制,以制度管事、管人,设立专职信息员。

三是引入电子监察机制。利用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平台,促进办事公开,服务公开,全面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