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4525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6-0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6-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禁止河道非法采砂致全乡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大洲乡 2013-06-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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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河道非法采砂致全乡人民的一封公  开  信
 

全乡广大人民群众:
    长期以来,我乡河道非法采砂和违规经营现象十分突出,现行的掠夺式采挖方式,极大地破坏了我们的“母亲河”——昌江河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我乡河道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河道砂石资源属国家所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采和经营。为此,省政府早在2011年就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县政府多次部署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四个禁止”:即全面禁止河道非法采砂,全面取缔非法砂场,全面禁止非法运输、经营砂石,全面禁止河道非法淘金,确保河道生态安全、行洪安全和农业灌溉安全。面对全乡非法采砂乱象,乡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开展劝导、制止和打击行动,但目前仍有少数村民无视政府,无视法纪,无视对地方环境的破坏和对他人利益的损害,继续唯利是图,我行我素,非法采砂。
    为切实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昌江,保护好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乡党委、政府再度严令要求所有非法采砂者立即停止非法采砂行为,迅速自行将非法采砂设备解体上岸;再度号召全乡人民共同迅速行动起来,全力劝导、劝阻、监督和制止各种非法采砂行为,全力支持配合对非法采砂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让非法采砂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对于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采砂行为的,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县纪委举报。县纪委举报电话:0730—6223681
                                     

大洲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