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5277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8-1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8-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加义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及检查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来源:加义镇 2014-08-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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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义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及检查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及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函[2014]137号)文件精神,按照专项检查、集中整治、全面评估的原则,结合我镇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为目标,通过各村及相关部门自查自纠和镇级专项检查,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二、 检查内容

2013年全年及2014年上半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下达的强农项目和惠农补贴资金:

一是强农项目,包括“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现代农业项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等;二是惠农补贴,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

三、 检查方式

各村和农技站、林业站、畜牧站、农机站、水务站等镇直属部门对上述所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镇政府再组织工作小组到各村及相关部门重点督查。按照资金和项目两条主线,采取“五查五看”的方式进行检查:

1.查内容,看资金清理是否全面完整。对照资金检查范围逐项核实,做到清理的项目要全、数据要准。

2.查依据,看资金分配是否客观公正。重点检查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作为资金分配依据的基础数据与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是否一致,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因素是否合理,权重是否恰当。

3.查程序,看资金管理是否公开透明。资金管理是否有健全的制度,农民补贴资金是否按要求实行“一卡通”发放,项目建设是否实行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项目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制度,按规定应该予以公示的内容是否执行到位。

4.查流向,看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通过跟踪资金流向,查挪用、私分、贪污现象,查违规收取下级资金情况和违规收费现象,查虚报冒领等弄虚作假现象。

5.查账目,看资金核算是否健全规范。通过查阅银行账户、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等资料,看是否存在违规开设银行账户、账外账、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资金滞留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1.成立领导小组。镇政府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由镇长向晓燕任组长,常务副镇长邱书荣任副组长,张国栋、向武、李著国、余玉湘、朱曙光、余炬烛、熊宇、张佳兴、李龙、黄信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信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财政所。各村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县镇统一部署,相应成立本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2.制定实施方案。镇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全镇专项检查工作。各村及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及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1日至8月10日)

1.自查自纠的方式和范围。各村及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的目标、内容、范围和方式,由财政所牵头组织有关涉农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要达到100%。

2.自查自纠的要求。一是如实填报《平江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情况表》、《2013-2014年上半年平江县强农惠农资金检查情况表》;二是对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在强农惠农资金分配、发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和相关表格于7月31日前报镇专项整治办公室(联系人:黄信;电话:13762031368)。

(三)镇级检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l.分组检查。镇领导小组根据各村及相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分组检查,8月15日前分组形成检查报告和有关表格。

2.集中整治。根据镇级检查汇总情况,针对各村及相关部门强农惠农资金分配、发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各村及相关部门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0日前上报镇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评估迎检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镇领导小组对全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坚决纠正擅自调整强农惠农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不到位的问题和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中服务群众“最后—公里”的问题,全面做好迎接市县级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l.注重工作实效。镇领导小组要规范检查程序和行为,依法行政,确保检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底稿规范,从严把住三道关口。一是要把住自查自纠关。严格督促各村及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工作,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二是要把住资金核查关。重点核实强农惠农资金是否安全完整、专款专用;三是把住制度建设关。通过检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制度管权、制度管钱、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要按照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重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2.注重分类整治。镇领导小组要督促各村及相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号销号制度,逐个问题解决,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3.注重上下联动。镇村两级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整治行业系统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加以破解。

4.注重查究问责。按照“以整风精神抓整治”的要求,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镇领导小组要督促各村及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违规违纪、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等犯罪行为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注重工作纪律。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准接受被查单位的宴请和红包礼金,不准徇私舞弊、瞒报事实,不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准向被查单位透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对于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