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1000/2014-1048901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4-2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4-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三阳乡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三阳乡 2014-04-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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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财经秩序,严明财经纪律,实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立高效廉洁型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  一、经费支出报账制度

  1、所有财政支出,实行党委领导下乡长一支笔审批,按照“乡财县管”及财经纪律要求,严格报账程序,其报账发票必须具有经手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初审,乡长审批。

  2、按照平江县委[2013]6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严禁公款报销娱乐、休闲、保健等消费支出。

  二、经费包干管理制度

  1、各线经费管理实行费用包干,自求平衡的原则。

  2、各线包干经费使用范围为:本县范围内的差旅交通费用(含租车费)、工作误餐费、干部加班费等非生产性支出。

  3、各位负责干部负责主管线上工作经费包干标准为:基础工作经费10000元;人员经费(含交通费用)为每人2000元。跨线人员经费按比率分摊,两项相加为该线包干工作经费。

  4、环境整治、安全生产、防汛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开支不在线上列支,凭办公室开出的派车单连同发票在乡财政预算经费中列支,财政保障上述单项工作专项预算经费12万元。

  5、鼓励争取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非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争取市级以上(含市级)资金的,50 % 奖励到线由各线调剂使用。各线在市以下单位争取财政可用资金的可报销30 %争资费用。所有向上争资须先报书记、乡长同意,争资报告交办公室备案建立台账。

  6、鼓励各线争先创优。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每项奖励1000 元;获部门单位表彰的,每项奖励500 元;获岳阳市委、政府表彰的,每项奖励 2000元,获岳阳市有关部门表彰的,每项奖励 1000元。

  7、各线在外用餐及烟酒严禁签单。各线费用原则上每月报账一次,逾期不予报销,其支出费用全部自理。包干经费节余部分可留作下年度该线继续使用,各线年底结算超支部份从该线主管和干部工资中扣回,同时追究相关人纪律责任。

  8、重点工程经费按党委政府研究的“一项目一方案”执行。

  三、机关后勤费用管理制度

  1、招待费

  来客工作就餐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接待,陪同人员按对口业务线人员参加,一般不得超过三人;由办公室开具就餐联系单,凭单到食堂预约就餐,尽量采取拼客的方式;就餐标准,工作会议餐每桌100 元,接待餐每桌200 元;烟酒由财政所统一采购,由办公室保管并做好领取登记,报账发票必须附领取登记表方可报销;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接待用餐,必须由分管领导报经书记、乡长同意,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因工作误餐需外出就餐的,必须报主管领导同意,统一按25元/人造表,由乡长签字报销。

  2、租车费

  因工作需要派车到外县、市、省的,由办公室登记并开具派车单,租车费用凭发票、派车单在财政列支。

  3、文印费

  乡机关的文件、通知、总结、报告、宣传等文字材料由党政综合办把关,专门负责,统一打印,宣传打印原则上定点小王快印。

  4、慰问费

  本单位干部职工(含退线退休)直系亲属去世吊唁费400元,村干部直系亲属、农村老党员去世吊唁费200元,吊唁活动原则上统一由工会组织安排,其他各线不得擅自安排,村级吊唁由主管负责干部、联村干部一同前往。国家干部生病住院慰问费400元,村干部生病住院慰问费200元。

  5、学习培训费

  县委、县政府及县直单位发文要求参加的工作性培训学费据实报销,并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3天以内每天60元,3天以上县级每期次200元、市级400元、省级600元,在财政列支;干部职工自学培训,其学杂费用凭所取的文凭证明、通知文件、学费发票等按70%比例予以报账。

  6、稿费

  鼓励干部职工向上级报刊、电视推介三阳,凡投稿(正面)被录用的,乡予以奖励。县级报刊(不含手机报)或电视台录用的每条奖励100元,市级200元,省级400元。凭有效凭据到办公室登记存档,领取奖金。办公室主任及负责宣传的同志各完成5条基数任务,超额部分方可奖励。

  7、办公用品采购费用

  凡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其中对纸、笔、笤帚等易耗易损物品,由办公室每半年配发一次,各办管理使用。一次性购物或维修费用超 500元以上,须报书记、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禁止使用一次性茶杯、由茶碗代替。

  8、固定资产购建

  大额固定资产购置按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报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办理控购手续;各类工程构建,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方案需经乡党委政府会议讨论决定,成立监督验收小组,全程参与工程构建。

  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