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049371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4-0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4-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余坪乡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余坪镇 2014-04-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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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坪乡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4]23号),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继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28号),《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和《中共岳阳市委印发<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发[2014]4号)和《中共平江县委印发<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发[2014]5号)和《平江县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平群组发[2014]7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将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围绕中央、省、市、县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紧密结合我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认真扎实做好任务对接,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统筹推进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专项政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有力促进全乡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1、从严控制会议。要求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格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实现会议精简量化目标。
   负责人:张毅光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督促指导办好门户网站,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实现文件精简量化目标。
   负责人:张毅光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全乡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
   负责人:张毅光
   4、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
   负责人:汤孝彬
   5、整治“慵懒散”。扎实开展机关干部“慵懒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杜绝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行为。
   负责人:汤孝彬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务。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查处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
   负责人:汤孝彬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湘政发[2013]12号)等省、市、县作风建设文件的落实。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负责人:汤孝彬
   8、坚决纠正豪华铺张浪费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文艺晚会、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举办营业性晚会。
   负责人:张毅光
   9、整治境外招商奢侈浪费和高消费问题。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行为,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和开展高消费建设、娱乐活动。
   负责人:万勇奇
   10、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负责人:张毅光
   11、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认真抓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落实。5年内全县党政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开工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负责人:张毅光
   12、规范办公性行政经费预算和支出。严格执行《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的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5年内,“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负责人:张波
   13、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负责人:张毅光
   14、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实、重项目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坚决查处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的问题。
   负责人:张毅光
   1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利益行为。有效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负责人:唐湖海
   1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负责人:徐春林
   1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规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中各种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依法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选择性办案”,努力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负责人:唐湖海
   1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生产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遏制特大安全事故。
   负责人:李轰隆
   1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负责人:唐湖海
   2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负责人:徐春林
   2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管办评分等改革,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
   负责人:朱帅飞
   2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整治医疗机构乱收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套取骗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负责人:朱帅飞
   23、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切实规范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
   负责人:张毅光
   24、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对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各类协会兼职的,进行清理和规范。
   负责人:张毅光
   25、治理“小金库”。在巩固前期“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处罚力度。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
   负责人:汤孝彬
   26、开展涉企检查、收费专项整治。巩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坚决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行为。
   负责人:汤孝彬
   三、整体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在2014年9月前完成。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下旬完成)
   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主动搞好与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的任务对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底完成)
   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促各村、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聚焦“四风”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全面深入查找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具体问题抓起,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在5月底前交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跟踪了解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重点检查群众关注度、问题较多的热点、焦点部门,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查找问题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评估总结阶段(2014年9月底完成)
   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各村、各部门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总结讲评并下发通报,并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地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专项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专项整治工作未经评估点验收的,要继续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情况综合、评估验收。协调小组由汤孝彬任组长,龙更兴为副组长。毛北平、李长庚、方毅平、彭台甫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台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严格工作标准
   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准”、“狠”、“韧”的要求,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做好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看、不拖,迅速行动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长效化、制度化。
   3、加强检查督导
   协调小组要开展有效的监督管检查,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销号。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4、严肃责任追究
   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各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批评,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或者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