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5/2019-1496272
  • 发布机构:童市镇
  • 生成日期:2019-04-03 09:51:36.0
  • 公开日期:2019-04-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开展党员“十带头”的意见

来源:童市镇 2019-04-0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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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作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体现,作为检验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初心、履职担当的重要考场,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发展。

二、基本要求

要求全镇党员做到“十带头”:带头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带头关心集体,支持村组工作;带头婚丧从简,倡导勤俭节约;带头尊老爱幼,弘扬优良传统;带头勤劳致富,坚持自力更生;带头走访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带头禁鞭禁炮,进行宣传劝导;带头清扫垃圾,促进环境整洁;带头文明驾驶,平安礼貌出行;带头禁赌禁毒,维护身心健康。

三、工作任务及步骤

1、设岗定责。根据“十带头”的要求,设立党员“遵纪守法示范岗、支持村组工作示范岗、勤俭节约示范岗、尊老爱幼示范岗、勤劳致富示范岗、化解矛盾示范岗、宣传劝导示范岗、环境整治示范岗或责任区”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组织党员认领岗位。

2、进行承诺和认岗。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立足实际开展公开承诺,公开承诺要求对照“十带头”要求,选择力所能及的项目进行,坚决杜绝假大空,并签订党员承诺书,承诺后,党员要根据承诺事项,认领相关的示范岗或责任区。

3、认真履诺干事。全体党员根据自己的承诺和认领的岗位,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认真兑现承诺,履行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围绕深化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以开展“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党员积分管理、党员民主评议等为载体,组织党员进行互评互督互学,认真指导,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体党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争先创优、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当模范。

4、评比表彰。各支部要通过“双争积分”评议为抓手,每月底对党员的履诺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评议,并结合实际进行打分。通过支部推荐,党委审核把关的程序,镇党委每年七一期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评选出“带头开展环境卫生十佳党员”、“带头宣传劝导十佳党员”、“带头勤劳致富十佳党员”、“带头化解矛盾纠纷十佳党员”、“带头支持村组工作十佳党员”、“带头传承良好家风十佳党员”等,发放奖牌,激励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争当先进。

四、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工作小组,由镇党建办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作小组,支部书记要任组长,担主责,主抓主管,组织专干要负责具体业务操作,做好记录纪实,全面抓实抓细,真正将工作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2、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由党委书记负主责,党委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全镇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辖区内整治行动,切实当好集中攻坚行动的指挥员、组织员、战斗员。

3、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将活动与党建其他工作、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镇督查考评办要认真督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