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0/2017-1193394
  • 发布机构:南江镇
  • 生成日期:2017-09-07 16:29:19.0
  • 公开日期:2017-09-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南江镇2017年度村级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南江镇政府 2017-09-07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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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发〔2017〕173号

关于印发《南江镇2017年度村级小康社会

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南江镇2017年度村级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江镇委员会

2017年8月29日


南江镇2017年度村级小康社会综合绩效

考 核 办 法

 

为进一步激发村级组织活力,提高村干部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的村级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确保党委、政府全面完成农村工作目标和任务,共同推进南江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采用1000分量化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每村以1000元为基准,再加上本村人口数乘以3作为该村的年度考核经费。结合得分所占百分比发放考核经费。非全局性工作由有关主管提出具体考核方案,经党政班子会研究通过后单独进行考核。

2、不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村,“重点工程建设”一项考核取平均分。

3、镇成立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组织委员、各线负责人任副组长,督查室所有干部为成员。各线根据本方案,分月考核、逐项计分、年终汇总,并由主管签字确认后交考评领导小组,由考评领导小组评审后交党政班子会议审定。成立镇督查室,由余潇宇任主任,各线联络员为成员,按《周工作要点》对各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作风建设(50分)

1、会风。因故不能与会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缺席会议每次扣5分(未经批准派人顶替会议的,每次扣3分)。违反会场纪律,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

2、请假。主职干部离开本县必须向党委书记请假,2天以上(含2天)的必须出具书面请假申请,并写明事由和去向。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的每次扣5分。

3、落实。各线办要求上报的各类材料、数据必须按时上报,迟交一次扣5分,通报或催办后2天内仍未落实的加扣5分。

4、应急。突发自然灾害或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及时上报,并且村主职干部必须保证30分钟内至少有1人赶到现场,未按时赶到现场的扣5分,未报告的扣5分,处置不及时造成次生损害发生或造成不稳定事件的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直至一票否决。

(二)班子建设(30分)

1、维护团结。班子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扣10分,情节严重的责令相关责任人引咎辞职。

2、遵守纪律。村主职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取消该村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年度考核经费;普通村级班子成员每发现1人次违纪经查实的扣30分。

3、科学决策。不按决策程序私自决定重大事项的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党建工作(100分)

1、基础工作。办公室布置规范、美观,“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记录齐全,表格填写规范,党务公开及时全面,无办公室的扣20分,党务公开不及时或不全面的扣10分,“三会一课”记录及党员活动记录、表格每缺一次扣3分。

2、主题活动。“双带双心”主题活动、“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有效开展,有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方案措施不实的扣10分;活动效果不明显或没有实效的扣20分。

3、党员管理。按要求建好党员微信群,没有建群或入群人数没有达到要求(至少50%的党员入群)的扣10分;有不合格党员而未采取组织措施的扣20分。

4、支部书记年终述职。按照测评结果排名,对前三名分别加20分、15分、10分;最后3名分别扣10分、15分、20分。

(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120分)

1、基础工作。①治保调解组织机构健全,有办公场地和会议制度及会议记录,缺一项扣5分。②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工作,有会议记录,每缺一次扣1分。③对本村的复退军人、伤残人员、困难群体等信访易发群体进行登记造册,并经常走访做好思想工作,对特定情况不清楚的缺漏一人扣5分。④配备禁毒专干,主动开展禁毒戒毒工作,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资料齐全,每缺一次扣1分。

2、平安创建。①村内聚众赌博不及时制止,涉毒、涉黄不及时报告,连续2天以上未及时报告镇综治办和派出所的,每次扣10分;②因违法行政和苗头性事件处置不及时酿成纠纷闹事的,或出现矛盾后将矛盾上交镇政府的,每次扣10分;③综治办下达督办函,对事件不处置的扣20分。④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小组、平安屋场等形式的平安创建,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创建,未开展的扣20分;平安创建知晓率在8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3、信访控制。①因支村委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群众上访的,每出现一起5人以上(含5人)到镇上访每次扣10分,同一件事重复上访的双倍扣分;到县上访的扣20分;赴市上访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扣分;赴省上访的按上述标准的3倍扣分;5人以下上访的按上述标准50%执行。进京上访的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因村级工作造成信访的,接访费用由信访所在村负责,正常工作造成的,接访费用由镇财政负责。②出现上访事件与突发情况,相关镇村干部不及时按要求到现场处置的,每次扣10分。③对矛盾、问题多,影响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由镇综治办、信访室向党委政府报告,集体研究予以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4、民意调查。每村随机抽取10户村民进行民调知识熟悉度调查,对不了解、不熟悉的户头,每户扣3分;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得分在95分以下的村,每下降1分扣2分。

(五)精准扶贫(100分)

1、基础工作。要求精准扶贫工作底数清、情况明、资料台账齐全规范,村主职干部和扶贫专干必须熟练掌握精准扶贫基本知识和基础数据,凡在督查中答错问题的每次扣10分,资料台帐每缺少一项扣5分。

2、帮扶措施。根据党委政府安排开展帮扶措施,扶贫手册、明白卡落实不到位或帮扶措施及效果不明显的每户扣5分。

3、资料上报。不按时限和要求上报数据报表资料的,每次扣5分。

4、迎检验收。省、市、县检查验收中,凡查出问题的一次扣30分,直至一票否决。

(六)环境卫生(120分)

1、逐月评比。根据年初制定的环境卫生评比方案,每月进行评比,对排名前三的村分别给予30分、20分、10分的奖励,对排名后三的村分别给予扣除10分、20分、30分的处罚。

2、督查整改。群众举报每次扣5分,督查组每月出具整改通知单,经相关工作人员督办,两天内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10分。

3、迎检验收。上级检查被评为不合格或影响全镇排名的,扣40分。对样板村、示范村等创建不达标的,扣40分。在县月检查中,对排名倒数三名的村,实行一票否决。

(七)计划生育(100分)

1、年终考核(60分)。①人口计划计20分。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计25分。③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计5分。④常规管理计10分。

2、分月考核(40分)。①月报表考核计30分。②日常工作考核计10分。

具体考核内容细则按照计生办下发到村(居)委会考核方案执行。

(八)安全生产(120分)

1、基础工作。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扣5分。未按上级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搞好安全生产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每次扣10分。

2、隐患排查。按要求搞好安全隐患排查,未建立重点安全隐患台账,未及时将重点安全隐患台账和整改方案报送镇安全办的,扣20分。

3、应急处置。未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扣10分。出现险情或灾情事故时,未主动采取抢险补救措施的每次扣10分。

4、打非治违。本辖区内存在食品、烟花爆竹、油气、矿山等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活动,未上报镇安全办的,经查实,每起扣10分。

5、整改问责。镇或镇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整改的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6、防汛工作。所有上型水库、降型水库、大山塘,每处必须有责任牌、抢险队伍、应急预案、抢险物资,5月份前保证坝体、溢洪道清杂,缺一项扣10分;进入汛期各村必须有巡查专职人员、抢险队伍、值班记录,没有的扣10分,落实巡查不力、值班登记不全的每次扣5分。出现处险不力的扣10分,出现险情如因未及时上报、抢险不及时造成财产、生命安全事故的扣除本项所有分并实行一票否决,村主职作免职处理。

7、森林防火。预防森林火灾的宣传工作与灾后处置处罚工作到位。按规定要求没到位的,每项扣10分,各村应设置专职林业管理员,未设置的扣10分,凡发生一起火警扣10分,一起森林火灾扣20分,村干部未到现场组织扑救的扣10分,出动县扑火队的每村扣2000元,如发生重大火灾,本年度工作“一票否决”。

(九)社会事业(40分)

1、新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10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98%的不扣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低于90%的不计分。

2、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分)。在10月份完成任务达到95%的不扣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低于85%的不计分。按月及时上报死亡报表,每迟报或漏报一例死亡的扣1分,故意瞒报死亡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3、民政工作(20分)。按低保政策应保尽保,力求公平、公正、公开,落实到位计10分,因工作不力、评议不公造成赴县上访,每次扣2分;发放好各种民政资金计5分,每违规发放一次扣2分;配合民政办搞好有关数据采集、业务资料、灾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计5分,每拖延一次扣2分。

(十)农业农村工作(80分)

1、粮食生产。①5月中旬各村上报本村早稻种植面积,由镇级核对,10—100亩的加10分,100—200亩的加15分,200—300亩的加20分,300——400亩的加25分,400亩以上的加30分;②抛荒面积在8月中旬由镇上核查,规定播种范围内连片抛荒1亩以上的,每处扣10分。

2、村务公开。①有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按镇政府规定内容、项目、方式、时间集中公开两次村财务,不公开的扣10分,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5分,经督促后仍不按时公开的再扣10分;②公开内容不详、公开形式不标准、没有开展村务评议活动、负担卡未入户、无存档资料,每缺一项扣5分。③财务收支审批手续不齐全不得入账,查出一笔,罚交账和做账人各500元并扣10分。其它村务按镇政府规定时间公开,在规定时间内每少公开一次扣5分,经党委政府督促后仍不公开的扣10分。

3、惠农资金管理。①资料报送要准确及时,没有按时上报或报送数据不准确的每次扣10分;②操作程序要规范,村级上报6亩以上计税补贴面积必须报镇长审批,财政所方可输机上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克扣引发上访的,扣10分。③补贴资金多出部分要及时入账,入账不及时的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4、动物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动物防疫法》,制定好本村区域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做好防疫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强制免疫注射率达100%,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5分;发生疫情及时上报,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发生疫情未及时上报的扣5分;实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出现乱抛病死动物的每起扣5分。因强制免疫注射不到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扣20分。

(十一)国土、规划工作(60)

1、严格执行规范农村建房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出现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的每宗扣10分;

2、因村民建房监管不力,造成建房超高、超层、超面积及立面颜色不统一的扣10分;

3、因耕地保护巡查不力,造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挖沙、采矿、取土及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扣10分;

4、出现一起非法买卖土地的,扣20分;

5、因地质灾害巡查不力,造成地质灾害点人员伤亡的实行一票否决。

(十二)重点工程建设(60分)

相关村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主动化解好矛盾纠纷,优化好项目建设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作出贡献的村,经班子会研究予以酌情加分;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矛盾纠纷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

(十三)其它工作(20分)

1、党报党刊发行(10分)。如数如期完成任务的记满分,拖欠报费10天以上的扣5分。

2、武装工作(10分)。保证按上级分配的征兵和训练计划人数按时督促进站体检、参训。每缺一人扣5分。

三、奖惩兑现

1、严格按1000分制考核进行排名,考核兑现。同时,年终按得分高低对前7名进行奖励,其中一名1个,奖5000元;二名2个,各奖4000元;三名4个,各奖3000元,列为推荐县级考核优秀村支部和个人的依据。

2、成功创建工作亮点或典型,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县级表彰的集体分别给予加30分、20分、10分每次的奖励。

3、工作失职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县级通报批评的集体或个人分别扣30分、20分、10分每次的处罚;情节严重,导致党建工作、综治维稳、精准扶贫、环境卫生、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底线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求相关责任村主职干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取消本年度考核经费。

附:村(居)人口数


附表(以2016年统计年报为准):

合并村(居)人口数

村 名

人口数

村 名

人口数

村 名

人口数

桥东村

3028

黄裴村

2663

显高村

1979

桥西村

2750

双溪村

1700

蔡柏村

2726

红门村

2637

阜山村

2610

躁溪村

2768

马安村

2961

石江村

4057

凤凰山村

4941

万家村

2395

长群村

3346

东街居委会

2779

青峰村

2281

阜峰村

2089

南街居委会

1861

凤祥村

1533

百合村

2197

西街居委会

2310

罗洞村

3405

浆田村

2869

北街居委会

3194

龙凤村

3659

大湾村

1503

桥市居委会

1190

高坪村

2993

五角村

3370

天鹅社区

1540

崇义村

2239

昌江村

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