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2/2020-1670287
  • 发布机构:梅仙镇
  • 生成日期:2020-03-24 18:06:46.0
  • 公开日期:2020-03-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梅仙镇2020年度村级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梅仙镇 2020-03-24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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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切实加强对村工作指导和考核,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优质高效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办法

1.本办法采用1000分量化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2.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竞争、奖罚分明的原则。

3.成立镇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全体负责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逐项打分、每月通报、季度讲评、年终汇总。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党建工作(100分)

1、班子团结(20分)。班子年终测评团结方面得票率低于85%的视为不团结,扣除该项分。

2、支书作用发挥(10分)。年终测评得票率低于85%的视为作用发挥不好,扣除该项分。

3、党员作用发挥(20分)。正常健康的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及支部组织的相关集体活动(包括党费缴纳、党员捐款、环卫费缴纳、志愿者行动),参与率在80%以上,且无党员参与群体上访、强行阻工等现象的,视为作用发挥良好,否则扣除该项分。

4、常规基础工作(20分)。另行文明确要求和扣分标准。

5、作风建设(10分)。每缺席会议1人1次扣0.5分;紧急情况一小时内不赶到通知地点(镇域境内)的每次扣5分;检查发现村级无人值班的每次扣1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扣5分。

6、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分)。受到县级及以上党风廉政建设通报批评的,扣除该项分。

7、一票否决。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党建工作一票否决: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的;政令不通,严重违反政策规定乱作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央、省、市、县党建工作督查验收中出现严重问题的。

(二)脱贫攻坚(200分)

1、数据资料(30分)

(1)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被镇通报批评的,每一次扣2分,数据错误、遗漏被通报批评的,每例扣2分。

(2)省、市、县常规检查发现资料台账问题的,分别扣10、6、4分;由镇级督查发现问题而被通报的,每一次扣2分。

(3)因资料问题,严重影响到扶贫验收的,扣除该项分。

2、联手帮扶(30分)

对由村级负责结对帮扶的对象,督查发现未按要求落实规定动作的,每例扣5分。

3、信访处置(40分)

出现到县涉贫上访的,每次扣5分;出现赴市个访或赴县群访(3人及3人以上)的每次扣10分;出现赴省以上信访的扣20分;出现重复信访的,翻倍扣分。

4、扶贫项目资金管理(30分)

扶贫项目资金未按要求规范使用和完善资料的,或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现象,受到县、市、省通报批评的,分别扣10、20、30分。

5、问题整改(70分)

对上级部署的扶贫领域问题摸排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一次扣5分;摸排结果出现错误、遗漏被县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一例扣10分;

对镇级及以上下发问题整改清单,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到位的,每一例扣10分。

6、一票否决。出现以下情况的,扶贫工作一票否决。

(1)出现漏评或错退及“四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颠覆性问题的;

(2)相关数据报表未及时报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的;

(4)出现县级以上群访和市、省级重复访的,以及出现涉贫负面舆情经查属实且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及以上追责问责的。

(5)在国家、省、市、县督查考核验收中,出现群众围堵,影响验收秩序和效果的。

(三)社会综合治理工作(180分)

1、队伍阵地建设(10分)。另行文明确扣分事项和扣分标准。

2、工作配合支持(20)。在信访接访上访以及突发事件处理处置上通知的村主职干部(原则上支部书记要第一时间到场)1小时内不到场(镇域境内)的视为不主动、不配合;出现赴县级及以上信访,村支书无特殊情况不亲自接访处访的,视为不重视、不配合,每次扣10分。

3、信访工作(40分)。出现赴县、市、省群体上访(3人及3人以上)每次分别扣5、10、20分,出现赴京上访的,每人次扣30分;出现重复信访和省级及以上非访的,翻倍扣分;信访处置回复逾期,被上级扣分影响到信访评先评优的,扣除该项分。

4、扫黑除恶(10分)。被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被县级及以上追责问责的,扣除该项分。

5、综治民调(20分)。在上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在上级明查暗访中被查出工作不落实,导致镇在县排队中排位全县倒数三名的,扣除该项分。

6、安全生产(40分)。不配合、不落实相关规定动作,受到镇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被上级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

7、禁毒工作(10分)。被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导致镇被上级列为黄牌警告单位的,扣除该项分。

8、乡村治理(30分)。村规民约不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受到镇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移风易俗不到位被镇通报批评的,每例扣3分,家风建设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一票否决:凡出现以下情况的,综治工作一票否决:(1)因处理处置不力,出现重大信访或负面舆情,造成恶劣影响,被县启动问责追责的。(2)在信访处理、事故处理、防灾抗灾救灾中出现严重不配合、不履职、不尽责,给工作造成严重被动或严重损失的。(3)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和死亡1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4)出现被县级及以上否决事项的。

(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180分)

1、阵地和队伍建设(20分)。另行文明确要求和扣分办法。

2、费用收缴(40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收缴比例的,每次扣10分;未按标准真实收取的扣除全部分。

3、以户评比(30分)。以月以户评比不真实、不到位的扣10分/次。

4、大面卫生(40分)。每次抽查2个组及主干公路沿线,每发现有成堆成片垃圾、黑臭水体、鸡鸭未圈养、破损和立式广告招牌、晴雨棚伞,每处扣2分。

5、问题整改(50分)。问题交办未按时整改到位的。每处扣2分。

6、按人口规模分为小、中、大村,分别在2020年6月、8月、10月底前完成整村秀美屋场创建,经县、镇验收合格的,分别兑现奖励,并在年度环卫总分中分别加30分、35分、40分。

7、一票否决:出现以下情况的,本项工作一票否决。

(1)全年累计3次排位在全镇倒数三名;

(2)导致镇在县月度或季度检查排队中排位全县倒数三名的。

(五)乡村振兴工作(80分)

1、粮(油)猪生产(30分)。基础分15分。完成镇指令性硬任务的,在基础分上加奖15分;未完成指令性硬任务的,每少10%,在基础分中扣5分;在指令性任务基础上,每增加10%,在乡村振兴总分中加奖5分。

2、灾情、疫情防控(50分)。凡出现一起野外用火扣2分;凡发生一起火灾扣10分;凡发现一起被县通报的森林火灾,扣30分;凡防疫工作不到位被镇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被县通报批评的扣10分;因工作不力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扣除全部分。凡防汛措施不到位,处险不得力被镇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凡被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凡因工作不力造成较大损失,受到县级及以上追责问责的,扣除全部分。

(六)财税工作(100分)

1、财务管理(20分)。出现管理不规范,受到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引发群众赴县以上群访(3人及以上)的,扣除该项分;

2、严格项目申报和实施程序(20分)。凡发现未经审批和四议两公开程序即实施的,一次扣10分,被制止仍然继续实施的,扣除该项全部分,并采取组织和纪律等措施追究责任;

3、债务防控(20分)。年终债务每增加5000元,扣除5分;

4、契耕两税清收(40分)。基础分20分,完成镇定任务的,在基础分上奖10分,未完成任务的,在基础分上扣10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增加1万元再奖2分,最高得分不超过60分。

(七)村级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60分)

1、基础工作(10分)。另行文明确

2、规范建房(15分)。凡未批先建或乱占耕地建房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3、工作配合(20分)。凡在拆违控建过程中,村级不主动配合的,每次扣10分,导致拆除不成功的,扣除该项分。

4、土地交易管理(15分)。凡出现一例土地非法买卖交易的,每起扣10分。

一票否决:凡在土地资源管理中,被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在总分中扣除10分。被县级以上追责问责的,该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八)重点项目建设(50分)

将交通项目、农田水利项目、空心房拆除和土地增减挂、旅游开发、招商项目等建设均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内容。

基础分30分,凡能顺利推进并能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在基础分上奖励20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工作不细不力而导致出现阻工现象,村级及时化解的,每次扣3分,需镇上派人(除办村干部之外)的,每次扣5分;因阻工致使工程连续停工5天以上的,扣除该项分。

(九)其他工作(50分)

宣传10分,民宗10分,民政10分,武装10分,卫健10分,具体由镇上分管负责同志打分排队。

三、加分和综合一票否决

1.成功创建工作亮点或典型,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市级、县级通报表扬的集体分别给予加20分、10分、5分每次的奖励。被省、市、县授予奖项的,分别给予30、20、10分的奖励。

2.争创省、市、县级现场会召开的,核心单位分别给予40、30、20的加分,其他所涉单位分别给予35、25、15的加分。

3.底线工作被县一票否决的,所涉相关村全面工作一票否决,村支书、村主任一律先停职再根据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