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313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8-1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8-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加强开学后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梅仙镇 2015-08-13 00:00
| | | |

各涉车学校、幼儿园: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有效防范校车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现对校车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涉车学校、幼儿园认真遵照落实。

一、指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校车安全管理人。

二、加强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教育及管理。

三、严禁聘用无校车资质驾驶人驾驶校车运载师生。

四、严禁校车超载、超速、超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使用非国标校车接送学生。

五、建立完善校车安全台帐资料,包括:校车的车型、车号、购车时间、行驶里程、车辆所有人、车辆驾驶人、随车照管员等资料;实名制乘坐校车学生名单;校车行驶时间、行驶路线、停靠站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资料。

 

 

二○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