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3887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5-2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5-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上塔市镇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具体操作程序

来源:上塔市镇 2014-05-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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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具体操作程序

一、村民向所属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村(居)委讨论通过后呈交乡(镇)国土资源所;

 

二、乡(镇)国土资源所(非耕地)或县国土(耕地)派员实地调查察看;

 

三、村民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填表后经本组村民讨论签字盖章(含四邻),对四邻无影响的组、村签具意见后呈交国土资源所;

 

四、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查,测量绘制用地平面图,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建房户缴纳规费;

 

六、县任命政府批准;

 

七、委托乡(镇)国土资源所发放建设用地许可证,派员实地放线。